一种拖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6211阅读:626来源:国知局
一种拖把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拖把。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拖把整体不够轻便,使用不方便,同时拧干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茶壶。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拖把,包括螺栓型件、弹簧、套筒一、光管、套筒二、连接件一、棉刷、连接件二、滑筒、握杆、牵拉绳子、固定叉架、连接螺栓一、换向转盘一、涡卷弹簧、换向转盘二、连接螺栓二、绕线盘和尾端U形套;其中滑筒、握杆、牵拉绳子、固定叉架、连接螺栓一、换向转盘一、涡卷弹簧、换向转盘二、连接螺栓二、绕线盘和尾端U形套构成拖把头组件;螺栓型件、弹簧、套筒一、光管和套筒二构成棉刷安装架组件;连接件一、棉刷、连接件二构成棉刷组件;滑筒套于握杆上,握杆尾端插入固定叉架中,固定叉架的连接叉的中心连接绕线盘,绕线盘绕牵拉绳子,绕线盘往外依次安装涡卷弹簧、换向转盘一、换向转盘二,再通过连接螺栓一和连接螺栓二固定;棉刷安装架组件通过套筒二连接拖把头组件的固定叉架形成整个刷体总成组件;套筒二套在光管的末端,套筒一套在光管的首端,螺栓型件中间套上弹簧,螺栓型件并与套筒一连接;棉刷组件通过连接件二连接至拖把头组件的固定叉架;连接件一连接至棉刷安装架组件的螺栓型件,棉刷安装在连接件一和连接件二之间,尾端U形套安装在固定叉架的叉口末端,牵拉绳子首尾分别与滑筒和绕线盘连接,起到传递动力的作用。所述棉刷组件为可更换式棉刷组件。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当拖把正常使用时,滑筒的相关联零部件处于自然状态,用脚轻踏棉刷可使换向转盘二完成棉刷组件方向的转换,避免了传统圆柱头拖把只有单面使用的情况。清洁拖把时只需拉动滑筒,通过牵拉使涡卷弹簧蓄力,同时通过连接螺栓一带动套筒二转动,使棉刷产生单头旋转挤出棉刷内的水,螺栓型件压缩弹簧使其内收缩。滑筒复位时涡卷弹簧释放,螺栓型件复位产生反向旋转,离心力会使部分水份脱离棉刷已达到更快的脱水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整体更轻,更方便使用,同时解决了以往拧干效果不佳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拖把的整体结构图;

图2为拖把的爆炸图;

图3为拖把的整体结构剖面;

图4为牵拉绳子与拖把头组件连接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螺栓型件;2弹簧;3套筒一;4光管;5套筒二;6连接件一;7棉刷;8连接件二;9滑筒;10握杆;11牵拉绳子;12固定叉架;13连接螺栓一;14换向转盘一;15涡卷弹簧;16换向转盘二;17连接螺栓二;18绕线盘;19尾端U形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4,一种拖把,包括螺栓型件1、弹簧2、套筒一3、光管4、套筒二5、连接件一6、棉刷7、连接件二8、滑筒9、握杆10、牵拉绳子11、固定叉架12、连接螺栓一13、换向转盘一14、涡卷弹簧15、换向转盘二16、连接螺栓二17、绕线盘18和尾端U形套19;其中滑筒9、握杆10、牵拉绳子11、固定叉架12、连接螺栓一13、换向转盘一14、涡卷弹簧15、换向转盘二16、连接螺栓二17、绕线盘18和尾端U形套19构成拖把头组件;螺栓型件1、弹簧2、套筒一3、光管4和套筒二5构成棉刷安装架组件;连接件一6、棉刷7、连接件二8构成棉刷组件;滑筒9套于握杆10上,握杆10尾端插入固定叉架12中,固定叉架12的连接叉的中心连接绕线盘18,绕线盘18绕牵拉绳子11,绕线盘18往外依次安装涡卷弹簧15、换向转盘一14、换向转盘二16,再通过连接螺栓一13和连接螺栓二17固定;棉刷安装架组件通过套筒二5连接拖把头组件的固定叉架12形成整个刷体总成组件;套筒二5套在光管4的末端,套筒一3套在光管4的首端,螺栓型件1中间套上弹簧2,螺栓型件1并与套筒一3连接;棉刷组件通过连接件二8连接至拖把头组件的固定叉架12;连接件一6连接至棉刷安装架组件的螺栓型件1,棉刷7安装在连接件一6和连接件二8之间,尾端U形套19安装在固定叉架12的叉口末端,牵拉绳子11首尾分别与滑筒9和绕线盘18连接,起到传递动力的作用。所述棉刷组件为可更换式棉刷组件。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当拖把正常使用时,滑筒9的相关联零部件处于自然状态,用脚轻踏棉刷7可使换向转盘二16完成棉刷组件方向的转换,避免了传统圆柱头拖把只有单面使用的情况。清洁拖把时只需拉动滑筒9,通过牵拉11使涡卷弹簧15蓄力,同时通过连接螺栓一13带动套筒二5转动,使棉刷7产生单头旋转挤出棉刷7内的水,螺栓型件1压缩弹簧2使其内收缩。滑筒9复位时涡卷弹簧15释放,螺栓型件1复位产生反向旋转,离心力会使部分水份脱离棉刷7已达到更快的脱水效果。

本实用新型整体更轻,更方便使用,同时解决了以往拧干效果不佳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依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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