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升降功能的茶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84919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升降功能的茶几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具有升降功能的茶几。



背景技术:

茶几是一种常见的家具,茶几一般都是放在客厅沙发的位置,主要起到放置茶杯和泡茶用具酒杯、水果、水果刀、烟灰缸、花等,体积一般比较小,而餐桌则体积会比较大,但是目前在房价的大环境下,很多人都居住在小户型的房间内,房间的空间十分有限,如果体积较小的茶几又能当茶几又能变成餐桌这将会大大节省房间内的空间,缺点是茶几不具有高度调节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升降功能的茶几,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具有升降功能的茶几,其特征在于,包括茶几面板,所述茶几面板的下方设有存物柜;所述存物柜内横向设有活动隔板装置;所述活动隔板装置包括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所述第一隔板的一端设有第一转轴,第一转轴两端分别与存物柜两侧面板可转动连接,第一隔板的另一端与第二隔板铰链连接;所述存物柜两侧面板均开设有滑槽,第二隔板的侧面开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第二转轴,第二转轴的末端设有滚轮,滚轮安装在滑槽内,且可沿滑槽转动连接;所述存物柜的下方设有四个升降支撑腿;所述升降支撑腿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端可转动设有圆筒,圆筒下端固定套设有大伞齿轮;所述大伞齿轮与底板通过推力球轴承连接;所述圆筒内配合设有螺纹杆,螺纹杆的外圆面与圆筒的内圆面通过螺纹配合连接;所述底板开设有通孔,且螺纹杆穿过底板的通孔;所述底板上端设有壳体,壳体的侧面可转动设有小伞齿轮,且小伞齿轮与大伞齿轮配合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一、当需要放较大的物品时,通过内推动第二隔板,由于第一隔板的一端设有第一转轴,第一转轴两端分别与存物柜两侧面板动连接,第一隔板的另一端与第二隔板铰链连接;所述存物柜两侧面板均开设有滑槽,第二隔板的侧面开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第二转轴,第二转轴的末端设有滚轮,滚轮安装在滑槽内,且可沿滑槽转动连接;从而实现第一隔板与第二隔板折叠,有利于防止较大的物品。

二、通过旋转小伞齿轮,小伞齿轮带动大伞齿轮转动,大伞齿轮带动圆筒转动,由于圆筒与螺纹杆螺纹配合,使螺纹杆向上或者向下移动,从而实现支撑腿的升降,解决现有茶几无法当餐桌使用的缺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升降功能的茶几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升降支撑腿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活动隔板装置与存物柜配合的俯视图;

图4是第二隔板与滚轮的配合示意图;

图5是活动隔板装置的折叠状态图;

图6是活动隔板装置与存物柜配合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子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图1-6所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升降功能的茶几,包括茶几面板3;所述茶几面板3的下方设有存物柜1;所述存物柜1内横向设有活动隔板装置2;所述活动隔板装置2包括第一隔板201和第二隔板202;所述第一隔板201的一端设有第一转轴205,第一转轴205两端分别与存物柜1的两侧面板可转动连接,第一隔板201的另一端与第二隔板202铰链连接;所述存物柜1两侧面板均开设有滑槽101,第二隔板202的侧面开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第二转轴204,第二转轴204的末端设有滚轮203,滚轮203安装在滑槽101内,且可沿滑槽101转动连接;所述存物柜1的下方设有四个升降支撑腿5;所述升降支撑腿5包括底板55,所述底板55上端可转动设有圆筒52,圆筒52下端固定套设有大伞齿轮58;所述大伞齿轮58与底板55通过推力球轴承54连接;所述圆筒52内配合设有螺纹杆56,螺纹杆56的外圆面与圆筒52的内圆面通过螺纹配合连接;所述底板55开设有通孔,且螺纹杆56穿过底板的通孔;所述底板55上端设有壳体53,壳体53的侧面可转动设有小伞齿轮51,且小伞齿轮51与大伞齿轮58配合连接。

当需要放较大的物品时,通过内推动第二隔板202,由于第一隔板201的一端设有第一转轴205,第一转轴205两端分别与存物柜1两侧面板动连接,第一隔板201的另一端与第二隔板202铰链连接;所述存物柜1两侧面板均开设有滑槽101,第二隔板202的侧面开设有通孔,通孔内设有第二转轴204,第二转轴204的末端设有滚轮203,滚轮203安装在滑槽内,且可沿滑槽转动连接;从而实现第一隔板201与第二隔板202折叠,有利于防止较大的物品。

通过旋转小伞齿轮51,小伞齿轮51带动大伞齿轮58转动,大伞齿轮25带动圆筒52转动,由于圆筒52与螺纹杆56螺纹配合,使螺纹杆56向上或者向下移动,从而实现支撑腿5的升降,解决现有茶几无法当餐桌使用的缺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