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6179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用的手持式吸尘器。



背景技术:

目前,吸尘器作为一种家庭清洁用具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其中,手持吸尘器具有体型小巧、携带及使用方便等优点,更适合用来清洁较小的空间,因而受到了大众的青睐。现有技术中,手持吸尘器主要包括吸入管道、分离装置、手柄等。目前一般的吸入管道的长度固定,无法在不同环境中使用,即使有些可伸缩,但是因为吸入管道过长以及吸入管道前部的地刷过中而导致无法握住吸尘器的问题;吸尘管、滚刷极易损坏,无法更换,继而降低了吸尘器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适用于不同环境、能稳稳握住吸尘器且增加了使用寿命的手持式吸尘器。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手持式吸尘器,包括进风口、尘杯、主体、分离装置、出风口以及手柄,所述进风口设置在尘杯上,所述尘杯顶部设置有分离装置,所述尘杯、分离装置设置在主体的前端,所述手柄设置在主体的后端,所述主体的顶部一体成型有把手,所述进风口通过螺纹连接有可伸缩的吸尘管,所述吸尘管的端部设置有地刷,所述地刷包括壳体以及滚刷,所述滚刷的两端卡接设置在壳体上,所述壳体的顶部转动设置有地刷盖,所述地刷盖与壳体的两侧卡接,气流通道由依次经过的地刷、吸尘管、分离装置以及出风口组成。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吸尘管可伸缩,长度可调,便于使用者对屋内高处进行吸尘,若进行近距离吸尘则可缩短该吸尘管即可;一旦将吸尘管调至伸缩状态,吸尘管加上地刷具有一定的重力,使用者无法提住该吸尘器,通过把手的设置,便于使用者用两手能稳稳的托住该吸尘器;吸尘管、滚刷、地刷盖均采用可拆卸连接方式,一旦有零件损坏便可更换,继而增加了该吸尘器的使用寿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分离装置包括空气依次通过的重力分离室以及旋风分离室,所述重力分离室、旋风分离室均卡接在分离装置的壳体内。被吸入的带灰尘的空气进入重力分离室后,先分离水和污物掉落在尘杯内;再经过旋风分离室分离出灰尘,灰尘掉落至尘杯内,最终干净的空气从出风口排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尘杯内部设置有导向板,所述导向板呈弧形,所述导向板的下端位于进风口处的下端,所述导向板的上端位于重力分离室的入口。导向板用以引导气流从进风口进入重力分离室。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滚刷的刷毛的端部呈勾状。能将地面上的毛发卷起,有些毛发直接残留在滚刷的刷毛上不会流入气流通道,吸尘完毕后,可将刷毛上的毛发取下即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手柄呈环状,所述手柄上设置有一圈橡胶垫。呈环状的手柄便于使用者抓取,由于手柄是使用者主要、长期抓取的位置,使用者在夏天抓取时,手心易于出汗,易于与手柄发生滑动,而橡胶垫解决了这一问题,增加了摩擦力。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把手呈环状,便于使用者提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主体底部设置橡胶层。不使用时,该吸尘器不易被推倒。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见附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手持式吸尘器,包括进风口1、尘杯2、主体3、分离装置4、出风口5以及手柄6,进风口1设置在尘杯2上,尘杯2 顶部设置有分离装置4,尘杯2、分离装置4设置在主体3的前端,手柄6设置在主体3的后端,主体3的顶部一体成型有把手7,进风口1通过螺纹连接有可伸缩的吸尘管8,吸尘管8的端部设置有地刷9,地刷9包括壳体10以及滚刷 11,滚刷11的两端卡接设置在壳体10上,壳体10的顶部转动设置有地刷盖17,地刷盖17与壳体10的两侧卡接,气流通道由依次经过的地刷9、吸尘管8、分离装置4以及出风口5组成。

分离装置4包括用以分离水和污物的重力分离室13以及用以分离灰尘的旋风分离室14,重力分离室13、旋风分离室14均卡接在分离装置4的壳体10内,可定期对重力分离室13、旋风分离室14进行清洗。

尘杯2内部设置有导向板12,所述导向板12呈弧形,所述导向板12的下端位于进风口1处的下端,导向板12的上端位于重力分离室13的入口,用以引导气流从进风口进入重力分离室。

滚刷11的刷毛15的端部呈勾状,将地面上的毛发卷起。

手柄6呈环状,便于使用者抓取,手柄6是使用者主要、长期抓取的位置,使用者在夏天抓取时,手心易于出汗,易于与手柄6发生滑动,则本实施例采用增加摩擦力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具体的,手柄6上设置有一圈橡胶垫16。

为了便于使用者提住该吸尘器,则本实施例中的把手7呈环状。

在不使用时,为了保证该吸尘器不易被推倒,则主体3底部设置橡胶层。

以上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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