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接地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2250阅读:621来源:国知局
拼接地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毯,特别涉及一种拼接地毯。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铺设地毯时,经常会遇到室内家具的阻挡,铺设时会将家具放在地毯上或者将家具所在位置处对应的地毯部分剪掉,非常不方便。这种情况下,一旦需要更换家具或者改变家具的位置,原来的地毯可能就会出现压痕或者缺口,地毯就可能也需要一同更换,十分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拼接地毯,方便根据室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拼接。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拼接地毯,包括附着层、与附着层固接的拼接层以及固接在附着层上的绒毛层,拼接层与绒毛层分别固接在附着层相对的两面,拼接地毯呈矩形的长条状,拼接层包括与附着层固接的基础部以及固接在基础部上宽度方向的端面上的卡接结构,卡接结构包括沿基础部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卡块,卡块包括远离基础部的粗部以及靠近基础部的细部,粗部在基础部长度方向上的尺寸大于细部在基础部长度方向上的最小尺寸,相邻的卡块之间形成卡槽,卡槽与卡块在附着层上的投影形状相同,附着层在其宽度方向上伸出基础部,伸出的距离为卡块伸出基础部宽度方向长度的一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长条形的拼接地毯和卡接结构,可以在使用地毯时将长条形的拼接地毯裁剪成铺设所需的实际长度,利用卡接结构相邻的拼接地毯拼接起来,附着层和绒毛层可以保证拼接后附着层和绒毛层能够覆盖整个拼接层。方便根据室内的实际情况规划地毯的设置,更改尺寸不同的家具或是移动家具在地毯上暴露压痕时,可以对拼接地毯进行二次剪切、拼接,来适应变化或者去除带有压痕部分,减少浪费。

较佳的,拼接地毯还包括固定组件,固定组件包括固接在附着层上的固定块以及开在卡块靠近拼接层的表面上的固定槽,每个卡块上对应开有固定槽,固定块与固定槽相适配且设置数量相同,固定块和卡槽共同在附着层上的投影的形状与开有固定槽的卡块靠近拼接层的表面形状相同。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将固定块插接在相邻的拼接地毯上的固定槽内,使原本部分浮动在拼接层表面的附着层可以与拼接层更贴服,同时可以分担部分拼合,使相邻的两条拼接地毯拼合更稳固。

较佳的,拼接地毯还包括固定组件,固定组件包括粘扣带和带绒毛状织物,粘扣带和带绒毛状织物分别固接在附着层和卡块相对的表面,粘扣带和带绒毛状织物到邻近的附着层的边缘的直线距离相等。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设置粘扣带和带绒毛状织物可以将原本部分浮动在拼接层表面的附着层更稳固的固接在拼接层上。

较佳的,卡块上开有嵌槽,粘扣带或者带绒毛状织物嵌合在嵌槽内。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避免粘扣带和带绒毛状织物粘接后过厚,使拼接地毯拼接后表面起伏不平。

较佳的,拼接层远离附着层的一侧均匀的开有多个吸附孔,吸附孔为盲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拼接层开孔,可以利用拼接层的变形,在吸附孔内产生一定的负压,起到辅助拼接层与地面的固接的作用。

较佳的,吸附孔远离附着层的一端的孔径大于吸附孔靠近附着层的一端的孔径。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施加在拼接层上的压力有垂直于吸附孔边缘所在面的分量,更便于实现拼接层的变形。

较佳的,吸附孔周围开有通气孔,所述通气孔为贯穿拼接层的通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拼接地毯的透气性更好,同时方便吸附孔内挤出的气体从拼接地毯的底部排出,更利于在吸附孔内产生负压,有利于提高拼接地毯的固定效果。

较佳的,粗部和细部均为矩形,粗部在附着层宽度方向的长度与细部在附着层宽度方向上的长度一致。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矩形的粗部和细部,粗部之间的空隙形成卡槽与细部对应的空间,细部之间的空隙形成卡槽与粗部对应的空间,可以实现卡接。

较佳的,粗部为正八边形柱状,细部包括两部分,分别为与正八边形边长相同的正方形柱状部分以及等腰梯形柱状的部分,所述等腰梯形的上底和腰的长度与正八边形边长相同,所述等腰梯形的下底与腰形成夹角为45°;在基础部与附着层相接处的面上,所述等腰梯形的底边与基础部抵接,所述正方形的一个边与等腰梯形的上底对齐,正方形远离等腰梯形的边与正八边形的一个边长对齐。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实现卡接的同时,采用八边形结构可以减小沿基础部长度方向的拉力对卡块与基础部固定位置的剪力,也可以垂直于基础部长度方向的力作用在粗部与细部连接处的连接,可以跟好的保护卡接结构,提高卡接结构的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方便根据室内的实际情况规划地毯的设置;减少浪费;拼合更稳固;避免拼接地毯拼接后表面起伏不平;在地面上的附着效果更好;提高卡接结构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1拼接地毯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的放大图;

图3是实施例1拼接地毯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1拼接地毯的拼接结构示意图(绒毛层未画出);

图5是实施例1拼接层远离绒毛层一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实施例1拼接后的拼接地毯示意图(绒毛层未画出);

图7是实施例2拼接地毯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8是实施例3中拼接层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附着层;2、绒毛层;3、拼接层;31、基础部;32、卡接结构;321、卡块;3211、粗部;3212、细部;3213、嵌槽;322、卡槽;33、吸附孔;34、通气孔;4、固定组件;41、固定槽;42、固定块;43、粘扣带;44、带绒毛状织物。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底面”和“顶面”、“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

实施例1:一种拼接地毯,如图1所示,拼接地毯整体呈矩形长条状,包括矩形长条状的附着层1,结合图2所示,附着层1包括衬布和涂在衬布上表面的粘胶层,粘胶层上粘合有绒毛层2,绒毛层2的形状、大小与附着层1一致。

附着层1远离绒毛层2的一端固接有拼接层3,拼接层3包括与附着层1固接的基础部31以及固接在基础部31上宽度方向的两个端面上的卡接结构32。

结合图3所示,卡接结构32包括沿基础部31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卡块321,卡块321包括远离基础部31的粗部3211以及靠近基础部31的细部3212。粗部3211和细部3212均为矩形块状,粗部3211和细部3212的厚度均与基础部31的厚度一致。粗部3211和细部3212在基础部31宽度方向的边长相同,粗部3211在基础部31长度方向上的边长比细部3212在基础部31长度方向上的边长要长。

结合图4所示,卡块321与相邻卡块321之间形成卡槽322,细部3212之间的间隙和粗部3211之间的间隙共同构成了卡槽322。细部3212之间间隙沿基础部31长度方向的长度与粗部3211在基础部31长度方向上的边长相同。粗部3211之间间隙沿基础部31长度方向的长度与细部3212在基础部31长度方向上的边长相同。

附着层1的宽度大于基础部31的宽度,基础部31与附着层1的长度方向平行,且附着层1的宽边的中线与基础层宽边的中线在竖直平面内平行。附着层1与基础部31的宽度值之差与卡块321伸出基础部31宽度方向长度值相同。

拼接地毯还包括固定组件4,固定组件4包括粘扣带43和带绒毛状织物44。粘扣带43为长条状,固接在附着层1靠近拼接层3的表面上,且设置在附着层1伸出层的位置。粘扣带43的长度方向与附着层1的长度方向平行。

卡块321靠近附着层1的表面上开有嵌槽3213,嵌槽3213为长条形,且嵌槽3213的长度方向与基础部31的长度方向平行。嵌槽3213开有两条且关于附着层1边缘对称。嵌槽3213到邻近的附着层1的边缘的直线距离与粘扣带43到邻近的附着层1的边缘的直线距离相同。带绒毛状织物44嵌合在嵌槽3213内并且固定。粘扣带43和带绒毛状织物44可以互换位置。

结合图5所示,基础部31远离附着层1的端面上均匀的开有多个圆台形的吸附孔33,所述圆台直径较大的一端远离附着层1。基础部31上还开有多个通气孔34,通气孔34为与吸附孔33同轴的圆形的通孔,通气孔34均匀的开在吸附孔33周围。

结合图6所示,使用拼接地毯时,将长条形的拼接地毯根据室内的实际情况将地毯裁剪成数段,在将其横向拼接起来,利用卡接结构32,将卡块321卡接在卡槽322内,再将粘扣带43贴合在带绒毛状织物44上。

实施例2:与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如图7所示,固定组件4的结构不同,固定组件4包括固接在附着层1上的固定块42以及固定槽41。固定槽41开在每个卡块321靠近附着层1的表面上,固定块42与固定槽41相适配且设置数量相同。当卡槽322和卡块321卡接时,固定块42可以对应的卡接在固定槽41内。

使用拼接地毯时,将长条形的拼接地毯根据室内的实际情况将地毯裁剪成数段,在将其横向拼接起来,利用卡接结构32,将卡块321卡接在卡槽322内,再将固定块42卡接在固定槽41内。

实施例3:与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如图8所示,卡接结构32的形状不同。粗部3211为正八边形柱状。细部3212靠近粗部3211的一端为与正八边形边长相同的正方形柱状,细部3212靠近基础部31的一端为等腰梯形柱状。在基础部31与附着层1相接处的面上,所述等腰梯形的上底和腰的长度与正八边形边长相同,所述等腰梯形的下底与腰形成夹角为45°。所述等腰梯形的底边与基础部31抵接,所述正方形的一个边与等腰梯形的上底对齐,正方形远离等腰梯形的边与正八边形的一个边长对齐。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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