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两面衣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4463阅读:986来源:国知局
一种两面衣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衣柜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两面衣柜。



背景技术:

储物柜一般分为家庭储物柜和商务储物柜等,衣柜属于储物柜的一种,其主要用来方便人们存储衣物物品。衣柜能够充分利用好空间来容纳较多的生活物品,而且也能够很好的装饰人们的居家环境。

现有技术中的衣柜具有两侧的立板、位于立板之间且处于下方位置的底层隔板、位于立板前侧且设置在底层隔板下方的挡板,立板和挡板受到地面支撑起到支撑衣柜的作用,然而当细小杂质进入到底层隔板下方的其与挡板以及立板形成的空腔内后,在清理过程中,需要挪动衣柜才能将实现清理干净。

普通衣柜后侧为一面板,其紧靠于室内墙壁,使用者从衣柜的前侧向衣柜的储物室内的取放衣物;部分衣柜还在储放室的下方设置两至三个抽屉,便于使用者储放袜子等衣物。对于衣柜的储放室,为了取放衣物方便和提高空间利用率,所以这些衣柜时宽度一般比较小,然而也存在一些体积比较大的大型衣柜,不过大型衣柜的后侧靠着室内墙壁的时候,由于腔室比较大,所以使用者从前面难以伸到衣柜的内侧,存在利用率低和使用不方便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两面衣柜,转动底层隔板并将挡板拆卸下,从而达到便于清理到底层隔板下方的杂质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两面衣柜,包括间隔设置的立板和沿竖直方向上设置于立板之间的若干分隔板,分隔板包括位于立板下方处的底层隔板,立板位于底部前侧处设有位于底层隔板下方的挡板,所述挡板上部与底层隔板底面呈抵触设置,所述底层隔板转动连接于立板,所述挡板与立板呈可拆卸连接。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有细小杂质(尤其是液体杂质)进入到底层隔板下方的其与挡板以及立板形成的空腔内时,可以转动底层隔板并将挡板拆卸下,从而便于清理到底层隔板下方的杂质,清理后将挡板安装到立板上,再将底层隔板翻转下。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底层隔板与立板之间设有转动部,所述转动部包括卡嵌于底层隔板底部的卡壳、固定连接于立板内侧的螺栓、设置于卡壳内通过转动实现锁紧或松脱螺栓的锁定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锁定件正向转动180°后,卡壳能够锁定螺栓,螺栓不会轴向移动,同时螺栓能够限制卡壳上下移动,卡壳卡紧在底层隔板内(该状态下,两者固定),所以螺栓限制底层隔板向上脱离立板,但底层隔板和卡壳绕着螺栓能够发生相对转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螺栓包括螺栓头部和螺栓尾部;所述锁定件包括具有十字槽的旋紧部和固定连接于旋紧部且通过旋紧部实现转动连接于卡壳内的弧形杆,所述弧形杆开设有卡嵌螺栓尾部的弧形槽,所述旋紧部与螺栓尾部呈抵触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弧形杆上的弧形槽能够卡嵌螺栓,进而实现卡壳锁定螺栓。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挡板与立板之间设置有转动部,所述挡板下部与地面呈抵触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转动部起到立板连接挡板的效果,而挡板具有一定的厚度,其上表面抵触到分隔板下表面抵触,其下表面抵触到地面,所以挡板不会相对转动部发生转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分隔板与立板之间设置有固定部,所述固定部包括呈垂直设置的两个抵接耳和分别固定连接于抵接耳相背对一侧上的两个抵接柱,所述立板与分隔板之间分别设有与抵接柱呈卡嵌配合的插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两个抵接柱分别卡嵌在立板和分隔板的插孔内时,两个抵接耳的内侧面分别抵紧到立板内侧面和分隔板的底面,抵接耳和抵接柱实现立板支撑起分隔板。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立板之间固定连接有分离板,所述立板位于分离板的一侧设有抽屉,所述立板位于分离板的另一侧设有储物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衣柜设置有两面,两面均不采用靠墙设置,因此实现了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特点,体现了衣柜结构的功能多样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立板内侧沿长度方向上开设有与抵接柱呈卡嵌配合的若干插孔,若干所述插孔的间距为32mm。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分隔板通过固定部上抵接柱卡嵌在不同水平高度的插孔内,实现调节储物腔的大小。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分离板设置在立板沿宽度方向的361.5mm处。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得到具有储物腔长度为361.5mm的衣柜结构。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1、主要设置了可以转动的底层隔板,并设置了可以从立板上拆卸下来的挡板,所以当有细小杂质(尤其是液体杂质)进入到底层隔板下方的其与挡板以及立板形成的空腔内时,清理人员可以转动底层隔板,并拆卸挡板,从而达到便于清理到底层隔板下方的杂质的目的;2、同时本实用新型的两面衣柜不靠墙设置,当具有一定尺寸的大型衣柜时,大型衣柜被分为两部分,使用者可以在从其两侧取放衣物,具有设计合理、利用率高和使用方便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用于体现固定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用于体现分离板、底层隔板和挡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I部放大图;

图5为实施例用于体现转动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实施例用于体现抽屉滑轨的示意图;

图7为实施例用于体现立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立板;2、分隔板;3、底层隔板;4、挡板;5、卡壳;6、螺栓头部;7、螺栓尾部;8、锁定件;81、限位盘;82、弧形杆;821、弧形槽;83、旋紧部;831、切口;9、抵接耳;10、抵接柱;11、插孔;111、第一列插孔;112、第二列插孔;113、第三列插孔;114、第四列插孔;12、储物腔;13、抽屉滑轨;14、分离板;15、空腔;16、螺纹孔;17、定位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两面衣柜,如图1所示,包括横向排列的四块立板1,位于中间的两块立板1相固定,分别与其对应的两侧的立板1构成储物空间。立板1具有一定的长度,立板1内侧沿长度方向上开设有插孔11,相邻两个插孔11的竖直间距为32mm。

参见图1至2,立板1通过插孔11和固定部在竖直方向固定连接有若干分隔板2。固定部包括两个抵接耳9和两个抵接柱10,两个抵接耳9呈垂直设置,两个抵接柱10分别垂直固定连接在两个抵接耳9上,并且位于抵接耳9的背离面上;分隔板2的底面开设有插孔11,抵接柱10能够卡嵌在抵接耳9内;在两块立板1的宽度方向上均设置两个固定部,固定部上的一个抵接柱10卡嵌在立板1的插孔11内,抵接耳9与立板1内侧相贴合,同时固定部上的另一个抵接柱10朝上,将分隔板2放置在固定部上,并且分隔板2上的插孔11卡嵌朝上状态的抵接柱10,从而实现立板1固定连接分隔板2。

在立板1沿宽度方向的361.5mm处设置有一分离板14,分离板14将立板1分隔呈前后两部分,立板1前部分的内侧设置用于滑移连接抽屉的抽屉滑轨13,抽屉滑轨13如图6所示。而立板1后部分就设置分隔板2,分隔板2、立板1和分离板14形成储物腔12,储物腔12的长度为361.5mm。

参见图1、3、4、5和7所示,本实施例的分隔板2包括一块最下方的底层隔板3,底层隔板3内侧通过转动部转动连接于立板1之间,同时底层隔板3内端与分离板14保持一定的间隙为实现转动提供预留空间;转动部包括卡嵌于底层隔板3底部的卡壳5、固定连接于立板1内侧的螺栓、设置于卡壳5内通过转动实现锁紧或松脱螺栓的锁定件8;螺栓包括前端具有螺纹的螺栓头部6和螺栓尾部7,锁定件8限位盘81、弧形杆82和旋紧部83,卡壳5上端开设有孔,限位盘81设置在卡壳5外的孔上方,上端固定在限位盘81下表面的弧形杆82竖直穿过孔伸入到卡壳5内并且转动连接于卡壳5内,弧形杆82内侧具有卡嵌螺栓尾部7的弧形槽821,弧形杆82的下端固定连接于旋紧部83,旋紧部83下端面具有十字槽,使用十字开刀能够转动旋紧部83;同时旋紧部83具有切口831,图中状态下螺栓尾位于旋紧部83与限位盘81之间对卡壳5具有竖直方向上的限位,但是旋紧部83转动180°后,螺栓尾部7落入到切口831处,所以不对卡壳5的下方限位,分隔板2可以从立板1处向上取下。而在螺栓尾位于旋紧部83与限位盘81之间时,弧形杆82的弧形槽821卡嵌到螺纹尾部圆周侧面,所以锁紧件能够限制螺栓轴向移动,但是分隔板2和卡壳5能够绕着螺栓发生转动,螺栓具有转动轴的作用。

参见1、3、4和7所示,在立板1位于底部前侧处设有通过转动部固定连接有挡板4,挡板4上面抵触到底层隔板3的下表面,而挡板4的下面抵触到地面;在图7体现的立板1中,具有四列呈间隔设置的插孔11,插孔11包括从左至右设置的第一列插孔111、第二列插孔112、第三列插孔113和第四列插孔114,其中第一列插孔111和第二列插孔112的水平间距为224mm,第三列插孔113和第四列插孔114的水平间距为224mm;顶部一排和底部一排具有定位孔17,顶部的定位孔17用于固定连接立板1的最顶部的隔板;同时立板上下呈对称设置,制造同一规格的立板1能够供安装于本实施例的两侧,降低了生产成本。左下角侧边为螺纹孔16,用于连接转动部中的螺栓,转动部的结构与立板1连接底层隔板3的转动部结构相同,但由于挡板4抵触底层隔板3和底面,所以不会发生转动,但是可以从立板1上将挡板4拆卸下来,而将底层隔板3向上转动呈现出空腔15便于工作人员将手伸入到空腔15内将螺栓从挡板4与立板1之间拆卸下来,从而实现方便清理到空腔15内的杂质,而不需要将衣柜挪开。尤其在细小的物件从挡板4和地面之间进入到空腔15内后。一般放置衣柜时,衣柜不靠墙设置,使用者即可在一侧抽开抽屉取放物件,又可以在衣柜的另一侧取放物件。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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