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汤碗、餐盘和水杯,所述水杯的杯口直径小于餐盘外径,所述餐盘外径小于汤碗碗口内径,所述水杯的底座直径大于杯口外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饭碗,所述饭碗的高度和碗口外径分别小于汤碗的深度和碗口内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餐盘为具有深度的餐盘,所述组合式餐具套件还包括餐碟,所述餐碟的高度小于餐盘深度,餐碟外径小于餐盘外径但不小于所述水杯的杯口外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式餐具套件还包括长度小于水杯深度的筷或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筷或勺为可拆分式的筷或勺。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汤碗和/或水杯侧面设置有手托。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式餐具套件还包括水平长度不大于汤碗碗底直径的筷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汤碗外表为蘑菇伞冠形,所述筷座包括圆形底盘及附着在底盘边缘的蜗牛形托架。
9.如权利要求1或8所述的组合式餐具套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汤碗和/或水杯外表设置有防烫手装置,所述防烫手装置为附着在碗或杯侧面的多个大小不同的圆形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