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拓展桌面的电视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4280阅读:255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拓展桌面的电视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拓展桌面的电视柜。



背景技术:

电视柜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电视柜不仅仅局限于放置电视,还能放置更多的物品,例如音响、书籍以及各种零碎的物品。传统的电视柜功能单一,其使用面积是一个整体固定不变的,使用面积有限,随着电子用品的增加或者面对不用家庭对电视柜使用面积的不同要求,传统的电视柜很难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可以改变使用面积,且外型美观,稳定性好的一种可拓宽桌面的木电视柜。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拓展桌面的电视柜,包括支撑组件和柜体组件,所述支撑组件包括面板、支撑板和底板,所述支撑板的两端分别与面板和底板固定连接,所述柜体组件包括第一柜体、第二柜体和固定滑板,所述第一柜体的上端面开设有第一凹槽,下端面固定有第一导向凸筋,所述面板嵌入第一凹槽,所述支撑板穿设固定有固定滑板,该固定滑板的上端面开设有与用于与第一导向凸筋连接的第一导轨槽,下端面开设有第二导轨T型槽,所述第二柜体的上端面固定安装有第二导向T型凸筋,该第二导向T型凸筋嵌设于第二导轨T型槽,所述第一柜体安装有第一储物抽屉,所述第二柜体安装有第二储物抽屉。

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第一凹槽设有凸块,所述面板两侧开设有导向槽,所述凸块嵌入导向槽。

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支撑板的厚度为25~30mm。

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第二柜体的下端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杆,该支撑杆背向第二柜体的一端安装有移动轮。

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第一导轨槽和第二导轨T型槽的两端均距离固定滑板的边沿5~1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大方,且结构布局合理,第一柜体和第二柜体均可以在固定滑板上滑动,改变桌面的可使用面积,不仅更方便摆放物品,而且也可以适用不同家庭对于家具占地面积的不同需求;固定滑板开设有第二导轨T型槽,使第二柜体能通过第二导向T型凸筋与固定滑板连接,使第二柜体能在固定滑板下端面滑动;第一储物抽屉和第二储物抽屉的设置,增加电视柜的收纳和储存的空间。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爆炸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视角的立体结构爆炸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固定滑板的剖面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部分拓展的立体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下面结合实施例与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实施方式提及的内容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附图1~5所示,一种可拓展桌面的电视柜,包括支撑组件1和柜体组件2,支撑组件1包括面板11、支撑板12和底板13,支撑板12的两端分别与面板11和底板13固定连接,柜体组件2包括第一柜体21、第二柜体22和固定滑板23,第一柜体21的上端面开设有第一凹槽211,下端面固定有第一导向凸筋212,面板11嵌入第一凹槽211,支撑板12穿设固定有固定滑板23,该固定滑板23的上端面开设有与用于与第一导向凸筋212连接的第一导轨槽231,下端面开设有第二导轨T型槽232,第二柜体22的上端面固定安装有第二导向T型凸筋221,该第二导向T型凸筋221嵌设于第二导轨T型槽232,第一柜体21安装有第一储物抽屉213,第二柜体22安装有第二储物抽屉222。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大方,且结构布局合理,第一柜体21和第二柜体22均可以在固定滑板23上滑动,改变桌面的可使用面积,不仅更方便摆放物品,而且也可以适用不同家庭对于家具占地面积的不同需求;固定滑板23开设有第二导轨T型槽232,使第二柜体22能通过第二导向T型凸筋232与固定滑板23连接,使第二柜体22能在固定滑板23下端面滑动;第一储物抽屉213和第二储物抽屉222的设置,增加电视柜的收纳和储存的空间。

第一凹槽211设有凸块214,面板11两侧开设有导向槽111,凸块214嵌入导向槽111,使第一柜体21所受到的重力转移到支撑架,减小固定滑板23所受到的压力,提高电视柜整体的稳定性。

支撑板12的厚度为30mm,保证电视柜整体美观的同时,提供足以承受柜体组件2所带来的压力的刚性,保证电视柜不会轻易变形损坏。

第二柜体22的下端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杆3,该支撑杆3背向第二柜体22的一端安装有移动轮31,减小第二柜体22对固定滑板23的拉力,配合移动轮31,第二柜体22的滑动更方便稳定,进一步提高电视柜的稳定性。

第一导轨槽231和第二导轨T型槽232的两端均距离固定滑板23的边沿5mm,防止第一柜体21和第二柜体22滑出固定滑板23,提高电视柜使用的安全性。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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