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书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4266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书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书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到一种多功能书架。



背景技术:

目前,一些学生常常都会到班上的书架或家里的书架上拿自己需要的书进行阅读,然而,当他们需要进行短时间阅读时,只能站在书架旁边进行阅读,这样,站着阅读会导致学生的腿出现酸痛感,不便于学生正常阅读,同时,一些书架都是不封闭的,容易使得书架上的书籍积满灰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便于学生阅读和防尘的多功能书架。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书架,包括方形体的书架主体,所述书架主体包括设在一方形的三个边上的支撑板以及固定在支撑板顶面的顶板,所述书架主体内依次设有上隔板和下隔板从而将书架主体分割上部、中部和下部,所述上隔板顶面的外端通过合页铰接有可向下翻转90°的翻转门,所述上隔板底面的外端和下隔板顶面的外端由内到外依次并排设有两道滑道,所述两道滑道内分别设有滑动门,所述滑动门上、下端分别置于上隔板底面和下隔板顶面的滑道上,所述滑动门的顶面和底面上均安装有若干滚轮,所述滚轮置于滑道并可自由滚动,所述书架主体下部内设有凳子,所述凳子通过导轨与书架主体下部两侧的支撑板内侧面可相对滑动地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顶板的顶面上设置有国际象棋板。

进一步地,所述书架主体侧面上部安装有笔筒,所述书架主体侧面中部安装有储物盒。

进一步地,所述翻转门的内侧面上设置有中国象棋板。

进一步地,所述翻转门的内侧面边缘上设有铁片,所述书架主体上部的内侧面边缘上设有与铁片互相吸合的磁铁。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所述书架主体内依次设有上隔板和下隔板从而将书架主体分割上部、中部和下部,有利于书籍分类;将翻转门向下翻转90°,学生可将选取到的书籍放在翻转门上进行阅读,在选取到自己合适的书籍后,可将翻转门和滑动门合上,避免书籍沾上灰尘;同时也可以坐在通过导轨与书架主体下部两侧的支撑板内侧面可相对滑动地连接的凳子上进行阅读,无需站在书架旁边进行阅读或者将书拿到自己的座位上进行阅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滑动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含义:1、书架主体;2、支撑板;3、顶板;4、上隔板;5、下隔板;6、合页;7、翻转门;8、滑道;9、滑动门;10、滚轮;11、凳子;12、导轨;13、国际象棋板;14、笔筒;15、储物盒;16、中国象棋板;17、铁片;18、磁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

参阅图1和图2,一种多功能书架,包括方形体的书架主体1,书架主体1包括设在一方形的三个边上的支撑板2以及固定在支撑板2顶面的顶板3,书架主体1内依次设有上隔板4和下隔板5从而将书架主体分割上部、中部和下部,上隔板4顶面的外端通过合页6铰接有可向下翻转90°的翻转门7,上隔板4底面的外端和下隔板5顶面的外端由内到外依次并排设有两道滑道8,两道滑道8内分别设有滑动门9,滑动门9上、下端分别置于上隔板4底面和下隔板5顶面的滑道8上,滑动门9的顶面和底面上均安装有若干滚轮10,滚轮10置于滑道8并可自由滚动,书架主体1下部内设有凳子11,凳子11通过导轨12与书架主体下部两侧的支撑板2内侧面可相对滑动地连接。

书架主体1内依次设有上隔板4和下隔板5从而将书架主体分割上部、中部和下部,有利于将书籍更好地分类;上隔板4顶面的外端通过合页6铰接有可向下翻转90°的翻转门7,当需要选取书架主体1上部的书籍时,学生可将翻转门7翻转至90°,选取到的自己所需要的书籍放在翻转门7上进行阅读,也可拿回到自己座位上进行阅读,在选取到自己合适的书籍后,可将翻转门7向上翻转90°翻转门7将书架主体1上部关上,避免书籍沾上灰尘;滑动门9的顶面和底面上均安装有若干滚轮10,滚轮10置于滑道8并可自由滚动,当需要选取书架主体1中部的书籍时,滑开滑动门9,即可选取自己所需要的书籍,在选取到自己合适的书籍后,滑动滑动门9,将书架主体1中部的滑动门9关紧,避免书籍沾上灰尘;同时也可以坐在通过导轨12与书架主体下部两侧的支撑板2内侧面可相对滑动地连接的凳子11上进行阅读,无需站在书架旁边进行阅读或者将书拿到自己的座位上进行阅读。

在本实施例中,顶板3的顶面上设置有国际象棋板13。

书架主体1侧面上部安装有笔筒14,书架主体1侧面中部安装有储物盒15。

翻转门7的内侧面上设置有中国象棋板16。

翻转门7的内侧面边缘上设有铁片17,书架主体1上部的内侧面边缘上设有与铁片17互相吸合的磁铁18,有利于将翻转门7合上,避免出现自行翻转情况。

上列详细说明是针对本实用新型可行实施例的具体说明,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为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本案的专利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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