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可折叠学生宿舍床用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16987阅读:57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可折叠学生宿舍床用桌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桌子,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可折叠学生宿舍床用桌,属于家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对于广大学生来说,在床上看书学习十分不方便,大多数都是躺在床上或者趴在床上,这样非常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尤其会对视力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亟需研发一种学生宿舍床上使用的桌子,以便于学生的学习使用。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两种床上书桌:一种是折叠式脚架书桌,一种是固定式床上书桌。前者存在的问题包括折叠支架不牢固、承受能力低、使用不方便等缺点;后者存在的问题是极大的占用了床上空间、不易收纳、易于对使用者造成磕碰伤害等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新型可折叠学生宿舍床用桌。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可折叠床用桌子,包括螺栓A、螺母A、橡胶垫圈、外板、弹簧、内板、连杆、桌面、桌腿、螺母B、螺栓B、连接头、连杆接口、桌腿接口。所述的桌面左右两端各设有两个沿桌面中轴线对称分布的连接头,桌腿通过桌腿接口与桌面左端的连接头连接然后用螺栓B和螺母B固定,连杆顶端通过连杆接口与桌面右端的连接头连接然后用螺栓B和螺母B固定,内板顶端设有两个对称的接头,连杆底端通过连杆接口与内板顶部的连接头连接然后用螺栓B和螺母B贯穿固定,外板与内板通过螺栓A和螺母A固定,且所述螺栓A依次穿过内板、弹簧、外板和橡胶垫圈然后用螺母A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连接头均尺寸机构均相同,便于各个连接头的制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螺栓B和螺母B之间设有橡胶垫圈,使得连接更加牢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桌面长宽比为1.5-2: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桌腿的长度35-45c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的桌面的四个角为圆角结构,以防止对人身造成意外磕碰。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桌子使用时将夹板固定在上层床铺的护栏上,将连杆、桌面、桌腿依次展开,起到支撑作用;使用完毕,内板和外板固定不动,将桌腿、桌面、连杆、依次折叠,置于护栏外侧,而且能够对上层床铺的护栏起到加固作用;对于学生在宿舍学习使用,尤其是上下铺宿舍来说,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结构简单,实用性强;收纳方便,操作简单;成本较低,值得大范围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折叠后的视图1。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折叠后的视图2。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杆连接部位的局部放大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桌面桌腿连接处的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螺栓A、2.螺母A、3.橡胶垫圈、4.外板、5.弹簧、6.内板、7.连杆8.桌面、9.桌腿 10.螺母B、11.螺栓B、12.连接头、13.连杆接口、14.桌腿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 至图6,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括螺栓A 1、螺母A 2、橡胶垫圈3、外板4、弹簧5、内板6、连杆7、桌面8、桌腿9、螺母B 10、螺栓B 11、连接头12、连杆接口13、桌腿接口14。所述的桌面8左右两端各设有两个沿中轴线对称分布的连接头12,桌腿9通过桌腿接口14与桌面8左端的连接头12连接然后用螺栓B 11和螺母B 10贯穿固定,连杆7顶端通过连杆接口13与桌面8右端的连接头12连接然后用螺栓B 11和螺母B 10贯穿固定,内板6顶端设有两个对称分布的连接头12,连杆7底端通过连杆接口13与内板6顶部的连接头12连接然后用螺栓B 11和螺母B 10贯穿固定,外板4与内板6通过螺栓A 1和螺母A 2固定,且所述螺栓A 1依次穿过内板6、弹簧5、外板4和橡胶垫圈3然后用螺母A 2固定。

所述的连接头12均尺寸机构均相同,便于各个连接头的制作。

所述的螺栓B 11和螺母B 10之间设有橡胶垫圈,使得连接更加牢固。

所述的桌面8长宽比为1.5-2:1。

所述的桌腿9的长度35-45cm。

所述的桌面的四个角为圆角结构,以防止对人身造成意外磕碰。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使用时先让内板6和外板4的卡住床铺外侧的护栏,护栏接触到弹簧5以确保安装后的牢固程度,然后拧紧螺母A 2将其固定在护栏上;然后撑开连杆7、桌面8放平,最后将两个桌腿9撑开即可使用。使用完毕,内板6和外板4固定不动,桌腿9旋转至桌面8底部,然后将桌面8通过连杆7折叠起来,置于护栏外侧如图3、4所示。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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