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鞋两用衣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23369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衣鞋两用衣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生活日用品领域,提供了一种衣鞋两用衣架。



背景技术:

衣架是人们常用的家具用品,也是生活必需品。衣架的种类较多,按衣架 的大类可分为挂衣架、晾衣架、衣帽架;其中挂衣架按照服饰可分为西服衣架、 时装衣架、童装衣架、内衣衣架、裤夹等;按照材料可分为木质衣架、塑料衣 架、金属衣架、金属泡沫衣架、金属浸塑衣架等。晾衣架又可分为拉伸式晾衣 架、壁挂式晾衣架、落地式晾衣架。现有衣架功能单一,只为悬挂衣服而设计, 很难用于晾晒鞋,而专为晾鞋设计的晾鞋架又很难用于晾晒衣裤,这样在用户 的使用过程中衣架晾鞋架各为其用,资源利用不高、使用效率低。而很多人只 会购买使用率高、市场占有率高的衣架而忽略晾鞋架的需求,导致生活中晾晒 鞋都是在窗台、墙角等地方晾晒,一方面不利于室内清洁,另一方面也严重影 响室内美观和窗台的使用等,特别是在学生宿舍经常发生窗台晾晒的鞋子掉落 到楼下的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衣鞋两用衣架,可以用于晾 干鞋子或者衣服,减少资源浪费,避免丢鞋等事故。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衣鞋两用衣架,包括挂钩主体和衣架主体,挂钩主 体连接于所述衣架主体的上端;衣架主体包括至少两个衣架支架,每个衣架支 架的左右端部均设有竖直向上的挂鞋钩。

进一步地,所述挂钩主体包括挂钩和向上凸的弧形板,所述挂钩主体包括 挂钩和向上凸的弧形板,所述挂钩安装在所述弧形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衣架支架固定在所述弧形板上。

进一步地,两相邻的衣架支架之间设有两根连接杆,每个衣架支架底部对 应所述两根直杆之间设有向下凸的弧形杆。

进一步地,所述弧形杆的曲率半径大于弧形板的曲率半径。

进一步地,所述挂钩主体和衣架主体一体成型。

进一步地,所述挂钩主体和衣架主体均选用ABS塑料。

进一步地,所述挂鞋钩上设有防滑橡胶球。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1)衣架设计流线舒缓流畅,结构形态依据 使用特点在整体上保持了传统衣架的形态特征,衣架立面根据衣裤的特点或人 肩膀的形态特征而设计,有利于衣裤的悬挂与支撑,同时巧妙地将晾鞋的功能 融入到其中;(2)在每个支架的两端各有一个用来悬挂鞋的竖直挂鞋钩,挂 鞋钩的端部设计有防滑橡胶球,在挂衣服时起保护作用,防止挂钩对衣服产生 戳损;(3)多个衣架支架的立体构造可以很好的将衣裤从肩膀或者腰部位置 在一定范围内撑开,有利于衣裤内部通风,加快衣裤风干速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 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 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 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投影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投影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顶面投影图。

附图中:1表示挂钩主体;10表示挂钩;11表示弧形板;2表示衣架主体; 20表示防滑橡胶球;21表示挂鞋钩;22表示弧形杆;23表示衣架支架;24 表示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 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 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衣鞋两用衣架,包括挂钩主体 1和衣架主体2,挂钩主体1连接与所述衣架主体2的上端;挂钩主体1包括挂 钩10和向上外凸的弧形板11,所述挂钩10连接在所述弧形板11上;衣架主 体2由两个衣架支架23组成,所述两相邻的衣架支架23之间通过两根直杆连 接,每个衣架支架23底部对应所述两根直杆之间设有向下凸的弧形杆22;所 述衣架支架23固定在弧形板11的上,所述挂钩主体1和衣架主体2一体成型, 挂钩主体1和衣架主体2均选用ABS塑料;每个衣架支架23的左右端部均设有 竖直向上的挂鞋钩21,所述挂鞋钩21上设有防滑橡胶球20;所述弧形杆22 的曲率半径大于弧形板11的曲率半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衣鞋两用衣架可以晾鞋或者晾衣裤的功能,当需要晾鞋 时,只需将鞋子放在挂鞋钩21上即可;晾衣裤时,只需将衣裤像套在传统的衣 架上套在衣鞋两用衣架上,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多个衣架支架的立体构造可以 很好的将衣裤从肩膀或者腰部位置在一定范围内撑开,有利于衣裤内部通风, 加快衣裤风干速度。

本实用新型的衣架主体2上的衣架支架23至少由两个组成,当衣架支架 23数量大于等于三时,可以同时晾鞋或者衣裤。随着衣架支架23的数量增多, 本实用新型可以晾上多双鞋子与多套衣裤。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 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 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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