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软垫芯材,特别涉及一种三维间隔织物的软垫芯材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软垫通常应用为床垫、坐垫。近年来,三维间隔织物的应用软垫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因其透气、环保、可洗、支撑性好等特点,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通常,三维间隔织物的应用软垫的缝制采用裁剪后包边的工艺,但是由于三维间隔织物的单层厚度达到1cm-2cm,缝纫机机针动程只有1cm左右,包边缝制难度比较大,效率也比较低下,严重影响产品的制作成本;同时,裁剪后,由于三维间隔织物的组织结构被破坏,其间隔丝通常比较粗且硬,经常戳出包边布之外,容易划伤用户。行业内的精英一直在思考如何解决三维间隔织物的毛边问题,且试验了多种方法,效果一直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提高软垫芯材制造效率,解决三维间隔织物的间隔丝外露及毛边问题的一种三维间隔织物的软垫芯材制作方法。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三维间隔织物的软垫芯材制作方法,其步骤如下:
A、将三维间隔织物对折形成上部和下部,上部的两个对置侧与下部的两个对置侧一一对应并缝合,对折处形成折痕,上部远离折痕的一端与下部远离折痕的一端形成敞开的口子;
B、沿敞开的口子将三维间隔织物从外向内进行翻转,使得之前因缝合而遗留的毛边翻转到口袋状三维间隔织物内部。
进一步的是:步骤B完成后,将开口处的三维间隔织物再次向内翻转一半,形成一个4层的三维间隔织物芯材层。
进一步的是:步骤B完成后,在口袋状三维间隔织物开口相邻两侧边的中部向内缝合部分使之仍形成开口,缝合后将开口处的三维间隔织物再次向内翻转一半,形成一个4层的三维间隔织物芯材层,使得口袋状三维间隔织物开口减小。
进一步的是:B步骤完成后,设敞开的口子与其对应边的中间线为第二折痕,所述第二折痕与敞开的口子与其对应边平行,设第二折痕与敞开的口子之间的两侧边分别为b边和c边,将b边和c边分别裁掉相当于三维间隔织物自身的厚度的距离,再沿折痕将三维间隔织物向内翻折。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设计巧妙,结构简单,当进行翻折后使得3D间隔织物毛边位于口袋状三维间隔织物内部,使得做成后的枕芯不存在毛边问题,无需进行包边环节,且无需胶水粘合,成型方便,同时此种软垫芯材还具有三维间隔织物透气、环保、可洗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对折后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对折缝合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第二次翻转后展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第二次翻转时过程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三维间隔织物1、敞开的口子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2的一种三维间隔织物1的软垫芯材制作方法,其步骤如下:
A、将三维间隔织物1对折,形成上部和下部,上部的两个对置侧与下部的两个对置侧一一对应并缝合,即:将d1边和d2边缝合,f1边和f2边缝合,对折处形成折痕,上部远离折痕的一端与下部远离折痕的一端形成敞开的口子;
B、沿敞开的口子2将三维间隔织物1从外向内进行翻转,使得之前因缝合而遗留的毛边翻转到口袋状三维间隔织物1内部。
由于三维间隔织物1具有环保,透气可清洗等特点,但三维间隔织物1进行切割后,三维间隔织物1内的组织结构被破坏,使得周围的隔丝即使包边后也很容易戳出包边处戳伤人手,使用此种制作方法后,经过翻折,使得缝合处翻转至内部,而与外界接触面由于结构未被损坏,因此不会出现扎手等情况,因而无需再进行包边处理,也无需胶水粘合,成型方便。
此外将三维间隔织物1的对折后缝边更改为使用两片三维间隔织物1进行三侧边的缝合再进行折叠也可获得相同的效果。
在上述基础上,步骤B完成后,将开口处的三维间隔织物1再次向内翻转一半,形成一个4层的三维间隔织物1芯材层,当需要提高软垫芯材高度时,仍然向内进行再一次翻折,使得翻折后的软垫芯材具有四层高度,且翻折后A步骤缝合的边缘仍位于翻折后的三维间隔织物1内侧,三维间隔织物1制成的软垫芯材外层仍为光滑面。
在上述基础上,步骤B完成后,在口袋状三维间隔织物1开口相邻两侧边的中部向内缝合,缝合距离根据具体,如1cm,2cm,5cm,10cm、20cm等,尺缝合后将开口处的三维间隔织物1再次向内翻转一半,形成一个4层的三维间隔织物1芯材层,使得口袋状三维间隔织物1开口减小,从而使得两次翻转后而形成的4层软垫芯材层的侧面更为美观。
在上述基础上,如图2所示,B步骤完成后,设敞开的口子2与其对应边的中间线为第二折痕,所述第二折痕与敞开的口子2与其对应边平行,设第二折痕与敞开的口子2之间的两侧边分别为b边和c边,将b边和c边分别裁掉相当于三维间隔织物1自身的厚度的距离,再沿折痕将三维间隔织物1向内翻折,使得第二次翻折b边和c边不会受到内侧边的挤压,从而使得两次翻转后形成的4层软垫芯材更为平整。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