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餐具以及儿童用品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婴幼儿水果喂食勺。
背景技术:
水果对人体健康的作用显而易见,但对于婴幼儿来说,由于牙齿以及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整,因此仅能食用少量果汁。不过,目前获取果汁的方式单一。一般来说,只能使用榨汁机、料理机等专用设备,这些设备一方面价格较为昂贵,另一方面,制取果汁需要时间,使用前后更需要大量时间来清理机器。同时,婴幼儿食量非常有限,使用这些设备,显然无法适应婴幼儿的需求,必须在“成人共用”的条件下,才不会造成浪费。
综上,现有的果汁制取设备,无法满足婴幼儿食用果汁在时效性、方便性、经济性等诸多方面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婴幼儿水果喂食勺,能够方便地压取少量果汁,供婴幼儿食用,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婴幼儿水果喂食勺,包括勺柄1和勺头2,所述勺头2分为勺尖21和勺尾22两部分,在勺尾22设置有若干通孔3,在勺头2的下表面位于勺尖21和勺尾22分界线位置处设置有与勺柄1长度方向垂直的支撑条23。
所述通孔3的孔径为1-3mm。
所述勺头2为椭圆形,勺尖21的面积小于等于勺尾22的面积。
所述支撑条23截面为弧形,前倾或者后倾。
所述支撑条23截面为直线,垂直于所述分界线位置对应的勺头2下表面。
所述勺尾22的背面连接加厚层24,加厚层24厚度为3-7mm,通孔3贯穿勺尾22和加厚层24,加厚层24的前边沿作为支撑条23。
所述勺尖21和勺尾22的弧度不同。
所述勺尾22的背面设置有尖刺。
所述通孔3在勺尾22的背面连接刺穿管。
所述刺穿管的管径自上而下减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结构简单,可方便地用人力压取果汁,较少的量能适应婴幼儿的食用需求。
2、带有支撑条,一方面作为支点,便于施加人力压取果汁,另一方面,可阻挡果泥、果屑从勺底被婴幼儿误服。
3、勺尖和勺尾的弧度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工,勺尾弧度便于施加人力,而勺尖弧度便于果汁流入。
4、勺尾背面可设置尖刺或者连接通孔的刺穿管,能够更大限度地压取果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结构示意图(俯视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结构示意图(侧视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二结构示意图(侧视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三结构示意图(侧视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四结构示意图(侧视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五结构示意图(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一种婴幼儿水果喂食勺,包括勺柄1和勺头2,勺头2为椭圆形,2分为勺尖21和勺尾22两部分,勺尖21的面积小于等于勺尾22的面积。在勺尾22设置有若干孔径为1-3mm的通孔3,在勺头2的下表面位于勺尖21和勺尾22分界线位置处设置有与勺柄1长度方向垂直的支撑条23,支撑条23截面为直线,垂直于分界线位置对应的勺头2下表面。
其用法如下:
成人手持勺柄1,以勺尾22的背面用力压水果,水果的果汁从通孔3流入勺尾22的正面,然后继续倾斜,令果汁继续流入勺尖21中,倾斜时,以支撑条23为杠杆支点,可方便控制角度、位置等,同时,支撑条23还能阻挡水果压取区域的果泥、果屑等从勺尖21的背面被婴幼儿误服。
当果汁流入勺尖21后,即可为婴幼儿喂服。
实施例二
如图1和图3所示,其结构中,支撑条23截面为前倾的弧形。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一致。
其用法也与实施例一一致,前倾的支撑条23可更加便于勺尾22压水果时的用力。
实施例三
如图1和图4所示,其结构中,支撑条23截面为后倾的弧形。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一致。
其用法也与实施例一一致,后倾的支撑条23可将压取过的区域的水果残渣方便地刮走。
实施例四
如图1和图5所示,其结构中,勺尾22的背面连接加厚层24,加厚层24厚度为3-7mm,通孔3贯穿勺尾22和加厚层24,加厚层24的前边沿作为支撑条23。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一致。
其用法也与实施例一一致,加厚层24相当于将支撑条23向后延伸,同时被通孔3贯穿。该结构下,由于加厚层24的存在,使得更加便于用力压取。
实施例五
如图1和图6所示,其结构中,勺尖21和勺尾22的弧度不同,勺尖21的弧度较大,而勺尾22的弧度较小。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一致。
其用法也与实施例一一致,勺尾22的弧度较小,便于平均施加压力,勺尖21弧度较大,便于容纳更多果汁。
实施例六
其结构中,勺尾22的背面设置有尖刺。其余结构与实施例一一致。
由于设置尖刺,可将水果扎刺后汲取果汁。
注意尖刺并非要求前端锋利,仅要求能满足扎刺水果即可。前端过于锋利,可能有安全隐患,但是,在设置后倾的支撑条23时,可避免这种隐患。
实施例七
其结构中,通孔3在勺尾22的背面连接刺穿管,刺穿管的管径可以是均匀的,或者自上而下减小。
由于设置刺穿管,可将水果扎刺后汲取果汁。
注意刺穿管并非要求前端锋利,仅要求能满足扎刺水果即可。前端过于锋利,可能有安全隐患,但是,在设置后倾的支撑条23时,可避免这种隐患。
本发明的更多实施例,可将上述某些特征相互组合使用,其组合,不脱离本发明的总体思路。
本发明所述的婴幼儿,应为6-18个月的年龄段,过小则可能不能食用果汁,更大则已可自主食用水果,该装置将失去意义。
本发明的材质,最好为不锈钢金属或者硬质塑料,材质需要满足食品相关器械安全标准,且硬度需能够满足施压要求。
本发明所述的水果,以苹果、梨、西瓜、柑橘等含水量适中的瓜果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