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煲体,用于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锅;
发热盘,能浮动地设置在所述外锅中,用于在所述烹饪设备的内胆装入所述外锅时支撑所述内胆,并对所述内胆供热;
限位结构,用于在所述发热盘下浮至预设位置时支撑所述发热盘,且所述限位结构被构造为使所述发热盘与所述外锅的最小间隔大于或等于4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煲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结构被构造为使所述发热盘与所述外锅的最小间隔为4mm~1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煲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结构设置在所述外锅和所述发热盘中的一个上,用于在所述发热盘下浮至所述预设位置时支撑在所述发热盘与所述外锅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煲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发热盘或所述外锅上的第一凸台。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煲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导向柱,设置在所述外锅和所述发热盘中的一个上,其中,所述外锅和所述发热盘中的另一个上设置有导向孔,所述导向柱伸入所述导向孔内,且在所述发热盘浮动时沿所述导向孔的轴向活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煲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结构设置在所述导向柱上,当所述发热盘下浮至所述预设位置时,所述限位结构与所述导向孔相干涉以限制所述导向柱继续沿所述导向孔的轴向活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煲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导向柱上的第二凸台,所述第二凸台在所述导向柱上构造出起止挡作用的轴肩;或
所述限位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导向柱上、且沿所述导向柱的径向延伸的凸起或挡壁;或
所述限位结构包括位于所述导向柱侧壁上的锥形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煲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弹性件,支撑在所述外锅与所述发热盘之间,使所述发热盘能在所述外锅内浮动。
9.一种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煲体;
内胆,能被装入所述煲体的外锅中,或被从所述外锅中取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烹饪设备为电炖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