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可重复利用木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61192阅读:481来源:国知局
新型可重复利用木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装家居产品,具体涉及一种家装木门。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再加上建筑行业和家具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木材的需求量大幅度增长,因此,原木的采伐数量越来越大,为了保持生态平衡,国家提倡要大力发展新型环保材料,因此,人造板行业的发展有效的缓解了我国木材的消耗,是节约木材的重要途径。在家具行业中,随着人们对门的要求越来越高,既要求美观环保轻便,又需要防潮、隔音好,还需要刚性好;但随着需求的增大和森林资源的日益减少,特别是珍贵材种的匮乏,实木门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也变得越来越昂贵,于是人们研发出了木质复合木门门板,这些木质复合木门门板结构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一般它包括骨架及中间的面板,面板通常为木皮,单纯的木皮隔音、防潮和刚性都不够好;尤其是在娱乐场所,音乐声、K歌声、喧哗声,都需要好的门来隔挡。

市场上的高档门板大多采用纯实木门板,纯实木门板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在于,这些纯实木门的生产、制造、安装都是一次完成,所有的部件之间的连接都是卯榫连接或者钉子固定连接,这些纯木门最大的问题都是一次性使用不能二次利用或者重复利用,这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环保角度都是极大的浪费。这些木门还有一个问题是,当木门的一部分受到外力作用产生损坏时,无法进行修补,需要更换整扇木门,这是非常不经济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新型可重复利用木门,它能随时进行安装,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修整。降低成本,也减少了木材的使用,减少了森林的采伐,保护了环境。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是:它由侧边板1、压板2、中间板3、减震条4组成,木门的四边均为侧边板1,四个侧边板1之间的连接采用螺丝连接,四个侧边板1的中间设置有中间板3,侧边板1和中间板3的连接处两边分别设置有压板2,侧边板1和中间板3的连接处之间设置有减震条4。

所述的侧边板1的截面为长方形,并在侧边板1的内侧设置两条安装槽1-1。

所述的压板2外侧设置有半圆面2-1,半圆面2-1的右侧设置有压槽2-2,压槽2-2与下端底面形成台阶2-3。

所述的中间板3的中间位置厚度比边缘处厚,且中间和边缘处为圆弧过度。

本实用新型采用模块化设置生产制造纯实木门,本实用新型可以现场安装,并可以根据尺寸需求进行现场调整,当需要重新拆卸安装时,只需要直接进行拆卸并可以对尺寸进行重新修整,然后再次安装即可;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重新油漆,安装后跟新的木门没有区别。本实用新型可以促进纯实木门的重复利用,并且由于可以再次进行修复并油漆,即使再次使用任然跟新产品几乎完全相同,无论从经济或者环保角度都有非常大的节省。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图1的A-A剖视图;

图3是图1的B部放大图;

图4是图2的放大图;

图5是图4的分解结构图。

附图标记说明:侧边板1、压板2、中间板3、减震条4、安装槽1-1、半圆面2-1、压槽2-2、台阶2-3。

具体实施方式

参看图1-图5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由侧边板1、压板2、中间板3、减震条4组成,木门的四边均为侧边板1,四个侧边板1之间的连接采用螺丝连接,四个侧边板1的中间设置有中间板3,侧边板1和中间板3的连接处两边分别设置有压板2,侧边板1和中间板3的连接处之间设置有减震条4。

所述的侧边板1的截面为长方形,并在侧边板1的内侧设置两条安装槽1-1。

所述的压板2外侧设置有半圆面2-1,半圆面2-1的右侧设置有压槽2-2,压槽2-2与下端底面形成台阶2-3。

所述的中间板3的中间位置厚度比边缘处厚,且中间和边缘处为圆弧过度。

安装时将两压板2的台阶2-3分别对应插在侧边板1的两个安装槽1-1中,两压板2之间形成的槽将中间板3的边缘薄边紧紧挤压在两压板2之间,在中间板3和侧边板1的连接处设置有减震条4。

本实用新型采用模块化设置生产制造纯实木门,本实用新型可以现场安装,并可以根据尺寸需求进行现场调整,当需要重新拆卸安装时,只需要直接进行拆卸并可以对尺寸进行重新修整,然后再次安装即可;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重新油漆,安装后跟新的木门没有区别。本实用新型可以促进纯实木门的重复利用,并且由于可以再次进行修复并油漆,即使再次使用任然跟新产品几乎完全相同,无论从经济或者环保角度都有非常大的节省。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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