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书架,尤其涉及一种放置于书桌上使用的小型书型。
背景技术:
书架是人们工作学习中经常使用的器具,其类型多种多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书架的功能性要求也随之提高。在很多组合式家具中,书桌经常结合了电脑桌、书架的多种功能,由于书桌的面积有限,经常发生书本摊开后无处摆放的情况,尤其是需要同时翻看多本书籍时更是如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功能小型书架,其上设有可移动书挡,能够使书籍摆放整齐;同时可移动书挡内设有折叠结构的书托,该书托在使用时打开,不用时收纳在可移动书挡的内部,使用方便、美观整洁,不占用空间。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多功能小型书架,包括书架本体和可移动书挡,可移动书挡设于书架本体内并可沿书架本体纵向移动;所述可移动书挡为框形结构,其内侧设滑道;可移动书挡内对称地设有L形支撑板,2个L形支撑板的内侧分别铰接在立轴上,立轴上还设有扭簧;立轴可沿可移动书挡内的滑道滑动,当立轴滑动到可移动书挡的前端时,在扭簧的作用下2个L形支撑板分别向两侧打开形成书托。
所述书架本体为多层结构,每层摆书空间的后部分别沿纵向设有1个条形背板,该条形背板同时作为摆书时的限位板和可移动书挡的滑道使用。
所述书架本体具有上、下2层摆书空间,2层摆书空间内分别设有2个可移动书挡,或只在上层摆书空间内设2个可移动书挡。
所述L形支撑板的前端中部分别设有一个弹性卡扣,该弹性卡扣能够向L形支撑板内侧转动90°后与L形支撑板内侧贴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多功能小型书架上设有可移动书挡,能够根据所摆放书籍的数量调整间距,为书籍提供支撑,使书籍摆放始终保持整齐;
2)可移动书挡内设有折叠结构的书托,该书托在使用时打开,不用时收纳在可移动书挡的内部,使用方便、美观整洁,不占用空间;
3)L形支撑板前端设的弹性卡扣可作为书托向外拉开时的拉环,书托打开后将弹性卡扣向内转动还可作为书页固定夹使用;
4)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小型书架的结构示意图一(书托收纳在可移动书挡内)。
图2是图1的后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小型书型的结构示意图二(书托展开状态)。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书架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可移动书挡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书托的结构示意图一(折叠状态)。
图7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书托的结构示意图二(打开状态)。
图中:1.书架本体 11.条形背板 2.可移动书挡 21.滑道 3.书托 31.L形支撑板 32.立轴 33.扭簧 34.弹性卡扣 4.书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小型书架,包括书架本体1和可移动书挡2,可移动书挡2设于书架本体1内并可沿书架本体1纵向移动;所述可移动书挡2为框形结构,其内侧设滑道21;可移动书挡2内对称地设有L形支撑板31,2个L形支撑板31的内侧分别铰接在立轴32上,立轴32上还设有扭簧33;立轴32可沿可移动书挡2内的滑道21(如图5所示)滑动,当立轴32滑动到可移动书挡2的前端时,在扭簧33的作用下2个L形支撑板31分别向两侧打开形成书托3。
如图4所示,所述书架本体1为多层结构,每层摆书空间的后部分别沿纵向设有1个条形背板11,该条形背板11同时作为摆书时的限位板和可移动书挡2的滑道使用。
所述书架本体1具有上、下2层摆书空间,2层摆书空间内分别设有2个可移动书挡2,或只在上层摆书空间内设2个可移动书挡2。
如图6、图7所示,所述L形支撑板31的前端中部分别设有一个弹性卡扣34,该弹性卡扣34能够向L形支撑板31内侧转动90°后与L形支撑板31内侧贴紧。
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小型书架具有2种功能:
1)书籍存放功能;将书籍4依次并列摆放到摆书空间内,如书籍4没有摆满会向一侧倾倒,此时将可移动书挡2沿书架本体1后部的条形背板11滑动到书籍4一侧,对其提供支撑力,可防止书籍4侧倒,使书籍4摆放整齐有序;另外,通过2个或多个可移动书挡2还可实现将书籍4分类摆放的效果,方便快速找到想要的书籍4;
2)书籍摊开展示功能;当需要长时间翻看书籍4时,或者参照书籍4上的资料进行打字或写作时,只需将可移动书挡2调整到适当位置,然后用手捏住弹性卡扣34将2个L形支撑板31向外拉出,在扭簧33的作用下,2个L形支撑板31自行向外弹开形成书托3;将书籍4翻开到想看的页面,然后摆放到书托3上,通过转动两侧的2个弹性卡扣34使其卡紧在翻开的书页上,从而实现书页的固定;该页面看完后,将弹性卡扣34向外转动,然后翻动书页到下一页面,重新用弹性卡扣34固定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