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2038发布日期:2019-04-20 02:46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座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



背景技术:

座椅是一种有靠背、有的还有扶手的坐具。而现有的室内设计用座椅,座椅的高度不可调节,不方便使用,适用性比较差,而且椅背的角度不能够调节,舒适度较差,在椅子上休息时,会使人脖子和腰部酸疼,也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座椅的高度不可调节,不方便使用,适用性比较差,而且椅背的角度不能够调节,舒适度较差,在椅子上休息时,会使人脖子和腰部酸疼,也很不方便,影响使用效果,而提出的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滚轮,所述底座的上部固定安装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上部与支架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支架上等距离开设有调节孔,所述支架上套设有第一调节块,所述第一调节块上开设有固定孔,所述固定孔通过第一固定销与调节孔连接,所述第一调节块的一端固定设置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上部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设置有滑块,所述滑块的顶部固定安装在座板的底部,所述固定杆的两侧均开设有条形槽,所述条形槽与滑槽连通,所述条形槽内设置有调节螺栓,所述滑块上开设有通孔,所述调节螺栓插设在通孔内,且调节螺栓的两端通过螺母固定,所述支架的顶部通过销杆安装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上通过第二固定销安装有第二调节块,所述第二调节块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椅背。

优选的,所述第二调节块套设在支撑杆上,且第二调节块与支撑杆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支架为L型结构,且调节孔位于L型支架的上部。

优选的,所述底座为十字形结构,且滚轮安装在十字形底座的四角。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底座上设置支撑柱,并将支架与支撑柱活动连接,便于座椅旋转,使用方便,通过在支架上设置调节孔,并通过第一固定销将第一调节块安装在支架上,便于调节座板的高度,能够适用不同人群使用,通过销杆将支架与支撑杆连接,便于调节椅背的角度,提高座椅的舒适度,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调节座板的高度,能够适用不同人群,便于室内设计人员使用,具有较高的舒适度,实用性较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的支架与第一调节块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支架1、第一固定销2、第一调节块3、销杆4、第二调节块5、支撑杆6、推手7、椅背8、第二固定销9、滑块10、座板11、固定杆12、条形槽13、调节螺栓14、滑槽15、支撑柱16、底座17、滚轮18、调节孔19、固定孔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室内设计用奇趣座椅,包括底座17,底座17为十字形结构,且滚轮18安装在十字形底座的四角,底座17的底部设置有滚轮18,底座17的上部固定安装有支撑柱16,支撑柱16的上部与支架1的一端转动连接,支架1上等距离开设有调节孔19,支架1为L型结构,且调节孔19位于L型支架的上部,支架1上套设有第一调节块3,第一调节块3上开设有固定孔20,固定孔20通过第一固定销2与调节孔19连接,第一调节块3的一端固定设置有固定杆12,固定杆12的上部开设有滑槽15,滑槽15内设置有滑块10,滑块10的顶部固定安装在座板11的底部,固定杆12的两侧均开设有条形槽13,条形槽13与滑槽15连通,条形槽13内设置有调节螺栓14,滑块10上开设有通孔,调节螺栓14插设在通孔内,且调节螺栓14的两端通过螺母固定,支架1的顶部通过销杆4安装有支撑杆6,支撑杆6上通过第二固定销9安装有第二调节块5,第二调节块5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椅背8,第二调节块5套设在支撑杆6上,且第二调节块5与支撑杆6活动连接。

工作流程: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取下第一固定销2,通过移动第一调节块3,调节固定杆12的高度,改变座板11的高度,然后拧松调节螺栓14两端的螺母,推动座板11,座板11带动滑块10在滑槽15内的位置,调节座板11的横向位置,然后通过销杆4调节支撑杆6与支架1的角度并固定,然后取下第二固定销9,调节带有椅背8的第二调节块5在支撑杆6上的位置,调节椅背8的角度和高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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