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7740发布日期:2019-01-13 16:36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座椅,尤指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



背景技术: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第201220375510.3号的「预防坐姿不良的座椅装置」专利案,其为一种装设有多点式重量感测装置的座椅装置,感测装置具有至少三个感测器,使用多点式重量感测装置时,能够正确并合理的推断使用者所采用的坐姿,无论使用者采用驼背、瘫坐或侧坐的姿势都能够通过感测器所测得数值的差异而得知,感测装置内具有警示器,在使用者采用不正确的坐姿时,警示器能够发出声响或震动以提醒使用者修正自身的坐姿,使用者将坐姿修正为正确的坐姿的后才能够使警示器停止发出提醒信息。

然而,采用上述结构的座椅装置需设置开关以控制感测装置的启动与关闭,使用者必须在坐下的后再启动感测装置,否则警示器会因为感测器感测不到压力而不断发出声响或震动,但无论上述座椅装置摆放于居家环境或办公环境,使用者会因为需要处理业务或解决生理需求而重复起身离开,每次离开座位都必须关闭感测装置,否则警示器就会不断发出声响或震动,在使用上容易造成使用者的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上述现有结构的缺失,本实用新型设计人乃设计出一种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可克服上述现有结构的所有缺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特征是包括有:

一个本体,该本体包括有一个椅垫及至少一个椅背;

一个辅助装置,该辅助装置包括有一个主控制器、一个第一开关、至少一个感测器及一个警示器,该第一开关设置于该椅垫并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能够在该椅垫受到下压力时切换至第一位置,并能够在该椅垫不受力时回复至第二位置,该至少一个感测器设置于该至少一个椅背并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能够将代表该至少一个椅背的受力状况的信号传送至该主控制器,该警示器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能够在该至少一个椅背不受力时发送警示讯息,该第一开关位于该主控制器与该警示器之间的电路上,该第一开关位于第一位置时该电路连通,该第一开关位于第二位置时该电路断开。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第一开关为极限开关。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辅助装置具有一个第二开关,该第二开关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该第二开关能够控制该主控制器开启与关闭。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警示器设置于该椅垫,该第二开关设置于该椅垫,该第二开关与该警示器彼此相邻。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警示器能够发出声响。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主控制器设置于该椅垫。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本体包括有一个底座及一个立柱,该立柱固定连接于该底座,该椅垫及该至少一个椅背能够相对该立柱移动地连接于该立柱。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至少一个椅背的数量为两个,两个该椅背彼此并排,该至少一个感测器的数量为两个,两个该感测器分别设置于该两个椅背,该两个感测器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该两个感测器能够分别传送该两个椅背受力状况的信号至该主控制器,该主控制器能够在该两个椅背其中之一不受力、该两个椅背都不受力或该两个椅背受力不平均时发出信号并驱动该警示器发送警示讯息。

所述的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该本体包括有一个底座及一个立柱,该立柱固定连接于该底座,该椅垫能够相对该立柱移动地连接于该立柱,该两个椅背能够同步相对该立柱移动地连接于该立柱。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在于:凭借上述结构,只要使用者离开该椅垫,该警示器就不会发出警示讯息,提高该座椅使用上的便利性。

其他目的、优点和本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将从以下详细的描述与相关的附图更加明显。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一个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一个实施例正面的平面外观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一个实施例的剖面结构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二个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二个实施例正面的平面外观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二个实施例的剖面结构图。

附图标记说明:10-座椅;20-本体;21-椅垫;22-椅背;23-底座;24-立柱;30-辅助装置;31-主控制器;32-第一开关;33-感测器;34-警示器;35-第二开关;10a-座椅;22a-椅背;24a-立柱;30a-辅助装置;31a-主控制器;33a-感测器;34a-警示器。

具体实施方式

有关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及其功效,兹举两较佳实施例并配合图式详述如后,此仅供说明之用,在专利申请上并不受此种结构的限制。

参照图1至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一个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正面的平面外观图及剖面结构图。本实用新型座椅10包括有一个本体20及一个辅助装置30;其中:

该本体20包括有一个椅垫21、至少一个椅背22、一个底座23及一个立柱24,该立柱24固定连接于该底座23,该椅垫21及该至少一个椅背22能够相对该立柱24移动地连接于该立柱24。

该辅助装置30包括有一个主控制器31、一个第一开关32、至少一个感测器33及一个警示器34,该主控制器31设置于该椅垫21,该第一开关32设置于该椅垫21,该第一开关32与该主控制器31形成电连接,该椅垫21受到下压力时,该第一开关32切换至第一位置,该椅垫21不受力时,该第一开关32回复至第二位置,该第一开关32在本实施例中为极限开关。该至少一个感测器33设置于该至少一个椅背22,该至少一个感测器33与该主控制器31形成电连接,该至少一个感测器33能够传送该至少一个椅背22受力状况的信号至该主控制器31。该警示器34与该主控制器31形成电连接,该主控制器31能够在该至少一个椅背22不受力时发出信号并驱动该警示器34发送警示讯息,该第一开关32控制该主控制器31是否能够驱动该警示器34,该第一开关32在第一位置时,该主控制器31能够驱动该警示器34,该第一开关32在第二位置时,该主控制器31无法驱动该警示器34,该警示器34所发送的警示讯息能够是灯光、震动或声响等形式,该警示器34在本实施例中能够发出声响,该警示器34设置于该椅垫21。

该辅助装置30具有一个第二开关35,该第二开关35与该主控制器31形成电连接,该第二开关35能够供使用者任意切换至开启位置或关闭位置并控制该主控制器31开启与关闭,该第二开关35设置于该椅垫21,该第二开关35与该警示器34彼此相邻。

该座椅10在使用时需先开启该第二开关35,当使用者坐在该椅垫21上但未靠紧该至少一个椅背22时,该主控制器31会驱动该警示器34发出声响,提醒使用者需靠紧该至少一个椅背22以维持正确的坐姿,使用者靠紧该至少一个椅背22后,才能够停止该警示器34发出声响。

无论是在居家环境或办公环境乘坐该座椅10,使用者都可能因为需要处理业务或解决各种生理需求而起身,因该座椅10采用上述设置有该第一开关32的设计,只要使用者离开该椅垫21,该警示器34就不会发出警示讯息,供使用者在短暂离开座位的状况下,不需要重复关闭该第二开关35,提高该座椅10使用上的便利性。

参照图4至图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第二个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正面的平面外观图及剖面结构图。本案第二个实施例与第一个实施例大致相同,主要差异在于该至少一个椅背22a在本实施例中的数量为两个,两个该椅背22a彼此并排,且该两个椅背22a能够同步相对该立柱24a移动地连接于该立柱24a。该至少一个感测器33a在本实施例中的数量为两个,两个该感测器33a分别设置于该两个椅背22a,该两个感测器33a与该主控制器31a形成电连接,该两个感测器33a能够分别传送该两个椅背22a受力状况的信号至该主控制器31a,该主控制器31a能够在该两个椅背22a其中之一不受力、该两个椅背22a都不受力或该两个椅背22a受力不平均时发出信号并驱动该警示器34a发送警示讯息。

该辅助装置30a也能够应用于双背式的该座椅10a,且该座椅10a能够通过该两个感测器33a同时确认使用者是否有确实靠紧该两个椅背22a,使用者必须同时靠紧该两个椅背22a才能够停止该警示器34a发出声响,有效防止使用者以歪斜的坐姿乘坐该座椅10a。

就以上所述可以归纳出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为本实用新型具有坐姿导正辅助装置的座椅,其中座椅包括有一个本体及一个辅助装置,该本体包括有一个椅垫及至少一个椅背,该辅助装置包括有一个主控制器、一个第一开关、至少一个感测器及一个警示器,该第一开关设置于该椅垫,该第一开关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该椅垫受到下压力时,该第一开关切换至第一位置,该椅垫不受力时,该第一开关回复至第二位置,该至少一个感测器设置于该至少一个椅背,该至少一个感测器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该至少一个感测器能够传送该至少一个椅背受力状况的信号至该主控制器,该警示器与该主控制器形成电连接,该主控制器能够在该至少一个椅背不受力时发出信号并驱动该警示器发送警示讯息,该第一开关控制该主控制器是否能够驱动该警示器,该第一开关在第一位置时,该主控制器能够驱动该警示器,该第一开关在第二位置时,该主控制器无法驱动该警示器,该座椅凭借上述结构,只要使用者离开该椅垫,该警示器就不会发出警示讯息,提高该座椅使用上的便利性。

以上说明对本实用新型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在不脱离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作出许多修改、变化或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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