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门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17857发布日期:2018-07-11 01:59阅读:8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门窗,属于门窗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家庭用的窗户或者开放式阳台的门,门窗的主要作用是保温、隔热、隔音。

现有的门窗的门与门框之间的连接方式基本都是平整的连接,最多中间设置防水圈,但是此类的结构防水的效果并不是很好,而且简单的设置防水圈对于冷空气进入到室内的阻隔效果也不是很好,现有的这种结构在下雨的时候雨水非常容易通过门窗的缝隙进入到室内,不仅带入了冷空气。

同时,现有的门窗关闭的时候,门窗本身与框体之间会形成间隙,导致密闭性不好,隔音效果较差,外界的噪音会进入到室内,影响室内人的正常休息。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门窗框架,以克服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之缺陷,提供了一种密闭性能好、隔音效果好的新型门窗。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门窗,包括一框体,所述框体上安装有门窗本体,所述门窗本体与所述框体形成打开和闭合的位置设置有隔音棉,所述隔音棉的内侧设置有气压膨胀条,所述气压膨胀条与一气压装置连接,所述气压装置安装于所述框体内,所述气压装置的开关由所述门窗本体的把手控制;

所述门窗本体为多层结构,其中至少包括一层为真空层。

进一步地,所述框体上安装有两个门窗本体,两个所述门窗本体之间设置有竖直梁部,所述气压装置安装于所述竖直梁部内。

进一步地,所述把手安装于所述竖直梁部上。

进一步地,所述隔音棉分别设置于所述竖直梁部的两侧,所述气压膨胀条设置于所述隔音棉与所述竖直梁部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气压膨胀条与所述隔音棉的长度相同,且与所述竖直梁部的竖直长度相同。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所述新型门窗通过把手对气压装置的开关进行控制,所述气压装置对所述气压膨胀条增压,使得其与所述隔音棉充满所述门窗本体与所述框体闭合时形成的间隙,增强所述新型门窗的密闭效果和隔音效果,所述气压膨胀条由所述气压装置进行增压,从而实现间隙的填充,使用较为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新型门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新型门窗,包括一框体1,所述框体1上安装有门窗本体2,所述门窗本体2与所述框体1形成打开和闭合的位置设置有隔音棉4,门窗本体2和框体1的一侧是固定的,另一侧是进行打开和闭合,在打开和闭合的位置,且是在框体1侧边设置有所述隔音棉4。当门窗本体2闭合时,通过隔音棉4可以减小闭合产生的间隙,增强密闭效果和隔音效果。

如图1,所述隔音棉4的内侧设置有气压膨胀条(未图示),所述气压膨胀条与一气压装置3连接,所述气压装置3安装于所述框体1内,所述气压装置3的开关由所述门窗本体2的把手5控制,通过控制把手5即可控制所述气压装置3的开关,所述气压装置3为常规的气体增压装置,其可以对所述气压膨胀条进行充气增压,使得所述气压膨胀条挤压所述隔音棉4,进一步的减小甚至消灭门窗本体2与所述框体1闭合时形成的间隙,增强所述新型门窗的密闭效果和隔音效果。

如图1,所述门窗本体2为多层结构,其中至少包括一层为真空层,用于增强隔音效果。

如图1,在本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框体1上安装有两个门窗本体2,两个所述门窗本体2之间设置有竖直梁部11,所述气压装置3安装于所述竖直梁部11内。所述把手5安装于所述竖直梁部11上。所述隔音棉4分别设置于所述竖直梁部11的两侧,所述气压膨胀条设置于所述隔音棉4与所述竖直梁部11之间。所述气压膨胀条与所述隔音棉4的长度相同,且与所述竖直梁部11的竖直长度相同,即完全覆盖于所述竖直梁部11的侧边,使得所述门窗本体2与所述框体1闭合的时候,其侧边完全附有隔音棉4,从各个位置避免了间隙的产生,增强了密闭效果和隔音效果。

综上所述,所述新型门窗通过把手5对气压装置3的开关进行控制,所述气压装置3对所述气压膨胀条增压,使得其与所述隔音棉4充满所述门窗本体2与所述框体1闭合时形成的间隙,增强所述新型门窗的密闭效果和隔音效果,所述气压膨胀条由所述气压装置3进行增压,从而实现间隙的填充,使用较为方便、快捷。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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