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09231发布日期:2018-11-13 20:18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调味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



背景技术:

烘烤是指用燃烧加热的方式,来促进物质的物理性变化(水汽蒸发),在热力的作用下而使其(如面包)发脆、受热、变为棕色,烘烤面包,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就是对鳗鱼烘烤使用的调味罐,可以在鳗鱼烘烤时添加调味料。

传统的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结构较为简单,只能进行单一调味料的添加,同时在撒料是容易出现通孔堵塞,从而导致撒料不够均匀,影响烘烤出的鳗鱼口感,实用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包括调味料储存罐体,所述调味料储存罐体的内部中心处焊接有圆柱形支撑架,且圆柱形支撑架的外侧壳体上焊接有罐体隔板,所述调味料储存罐体顶部螺旋连接有储存罐撒料盖,所述储存罐撒料盖的内侧底部呈环形等角度焊接有四个托架,所述托架通过震动支撑架连接有撒料隔板,所述撒料隔板上开设有扇形撒料区,且扇形撒料区上均匀开设有撒料使用的圆形通孔,所述撒料隔板的顶部中心处通过转动连接轴连接有撒料区盖板,所述储存罐撒料盖顶部套接有对调味料储存罐体进行密封使用的密封盖。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扇形撒料区共设有四个,且四个扇形撒料区任意相邻两两之间成九十度分布。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撒料区盖板共连接有四个,且四个撒料区盖板与四个扇形撒料区的位置一一对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圆柱形支撑架的高度与调味料储存罐体的高度相等,且圆柱形支撑架的位置与转动连接轴的位置上下相互对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罐体隔板共焊接有四个,且四个罐体隔板任意相邻两个罐体隔板之间成九十度分布。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通过设有罐体隔板,可以将罐体分隔成四个独立储存空间,可以用于存放不同的调味料,在进行撒料是可以对多个不同的调味料进行同时撒料,从而使得该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使用更加的方便,增强其实用性,其次,通过设有震动支撑架,可以辅助撒料隔板进行震动,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同时防止圆形通孔堵塞,使得该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撒料更加的均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的撒料隔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的调味料储存罐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调味料储存罐体、2-储存罐撒料盖、3-托架、4-震动支撑架、5-撒料隔板、6-密封盖、7-扇形撒料区、8-撒料区盖板、9-转动连接轴、10-圆形通孔、11-罐体隔板、12-圆柱形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包括调味料储存罐体1,调味料储存罐体1的内部中心处焊接有圆柱形支撑架12,且圆柱形支撑架12的外侧壳体上焊接有罐体隔板11,调味料储存罐体1顶部螺旋连接有储存罐撒料盖2,储存罐撒料盖2的内侧底部呈环形等角度焊接有四个托架3,托架3通过震动支撑架4连接有撒料隔板5,撒料隔板5上开设有扇形撒料区7,且扇形撒料区7上均匀开设有撒料使用的圆形通孔10,撒料隔板5的顶部中心处通过转动连接轴9连接有撒料区盖板8,储存罐撒料盖2顶部套接有对调味料储存罐体1进行密封使用的密封盖6。

扇形撒料区7共设有四个,且四个扇形撒料区7任意相邻两两之间成九十度分布,撒料区盖板8共连接有四个,且四个撒料区盖板8与四个扇形撒料区7的位置一一对应,圆柱形支撑架12的高度与调味料储存罐体1的高度相等,且圆柱形支撑架12的位置与转动连接轴9的位置上下相互对应。

罐体隔板11共焊接有四个,且四个罐体隔板11任意相邻两个罐体隔板11之间成九十度分布,四个罐体隔板11将调味料储存罐体1分成四个储存空间,从而可以用于不同调料进行储存,同时四个储存空间顶部与四个扇形撒料区7的位置一一对应。

工作原理:该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使用时,首先将鳗鱼烘烤的调味料分别装入到调味料储存罐体1内部罐体隔板11分隔的四个储存空间内部,然后通过在储存罐撒料盖2螺旋连接在调味料储存罐体1的顶端,撒料时,首先将密封盖6取下,然后通过转动连接轴9带动撒料区盖板8进行转动,这是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撒料隔板5上的扇形撒料区7同时对多个调味料进行撒料,使得该鳗鱼烘烤设备专用调味装置使用更加的方便快捷。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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