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23724发布日期:2019-01-05 10:10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小家电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烹饪器具。



背景技术:

目前,电饭煲包括煲体、设置在煲体上的开盖按钮组件和卡扣组件、枢接在煲体上的盖体以及设置在盖体上的锁扣组件,开盖按钮组件包括按钮和按钮弹簧,卡扣组件包括可转动设置的卡扣和卡扣弹簧,锁扣组件包括与卡扣配合的锁扣。开盖按钮组件和卡扣组件各自使用一个弹簧进行复位,零件较多,装配繁琐,生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烹饪器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开盖按钮组件和卡扣组件各自使用一个弹簧进行复位造成零件较多、装配繁琐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包括:煲体、盖体、按钮组件、卡扣组件以及锁扣组件,盖体枢接在煲体上,按钮组件包括可移动地设置在煲体上的按钮,卡扣组件包括枢接在煲体上的卡扣及第一弹性件,锁扣组件设置在盖体上,锁扣组件包括与卡扣配合的锁扣,按钮的内侧抵接在卡扣的外侧上,第一弹性件设置在卡扣的内侧和煲体之间,按压按钮,卡扣转动,以使卡扣与锁扣脱开,松开按钮,在第一弹性件的作用下,卡扣和按钮同时复位。

进一步地,卡扣具有第一抵接面,按钮具有与第一抵接面抵接配合的第二抵接面。

进一步地,煲体上设有止挡部,以在卡扣与锁扣扣合时对卡扣进行止挡。

进一步地,卡扣组件安装后和按钮组件安装前,止挡部的外侧和第一抵接面的底部之间的距离为l1,按钮组件安装后,止挡部的外侧和第二抵接面之间的距离为l2,l1>l2。

进一步地,按钮组件还包括固定在煲体上的支架,按钮可移动地安装在支架上,支架具有导向孔,按钮具有与导向孔配合的导向柱,导向柱的端面形成第二抵接面。

进一步地,按钮具有卡扣结构,支架上设有与卡扣结构配合的卡扣孔。

进一步地,煲体具有用于安装支架的支架孔。

进一步地,支架为桶体结构。

进一步地,卡扣的中部枢接在煲体上,按钮抵接在卡扣的下端的外侧上,第一弹性件的一端连接在卡扣的下端的内侧上,卡扣的上端具有与锁扣配合的卡勾。

进一步地,煲体包括支撑环,卡扣组件和按钮组件均安装在支撑环上。

本发明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按压按钮,卡扣转动,使得卡扣与锁扣脱开,达到开盖的目的;松开按钮,在第一弹性件的作用下,卡扣和按钮同时复位。上述结构通过一个弹性件同时控制按钮可卡扣,减少了一个零件,装配简便,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示出了本发明提供的烹饪器具的分解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的烹饪器具的卡扣处于扣合状态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图3示出了图1的烹饪器具的卡扣处于开扣状态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图4示出了图1的烹饪器具的煲体上未安装按钮组件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图5示出了图4的烹饪器具的煲体上安装按钮组件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1、支撑环;111、止挡部;112、支架孔;113、第一轴孔;114、挡片;20、盖体;21、第二轴孔;31、按钮;311、导向柱;312、卡扣结构;32、支架;321、导向孔;322、卡扣孔;41、卡扣;411、卡勾;412、第一枢接轴;413、固定柱;42、第一弹性件;51、锁扣;511、第二枢接轴;52、第二弹性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烹饪器具包括:煲体、盖体20、按钮组件、卡扣组件以及锁扣组件,盖体20枢接在煲体上,按钮组件包括可移动地设置在煲体上的按钮31,卡扣组件包括枢接在煲体上的卡扣41及第一弹性件42,锁扣组件设置在盖体20上,锁扣组件包括与卡扣41配合的锁扣51,按钮31的内侧抵接在卡扣41的外侧上,第一弹性件42设置在卡扣41的内侧和煲体之间,按压按钮31,卡扣41转动,以使卡扣41与锁扣51脱开,松开按钮31,在第一弹性件42的作用下,卡扣41和按钮31同时复位。

应用本实施例的烹饪器具,按压按钮31,卡扣41转动,使得卡扣41与锁扣51脱开,达到开盖的目的;松开按钮31,在第一弹性件42的作用下,卡扣41和按钮31同时复位。上述结构通过一个弹性件同时控制按钮可卡扣,减少了一个零件,装配简便,提高生产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卡扣41具有第一抵接面,按钮31具有与第一抵接面抵接配合的第二抵接面,这样可以增大按钮和卡扣之间的接触面积,减轻按钮在使用过程中的晃动,使得按钮和煲体之间的间隙均匀,提升用户体验。

在本实施例中,煲体上设有止挡部111,以在卡扣41与锁扣51扣合时对卡扣41进行止挡,可以防止卡扣组件安装后卡扣旋转角度过大导致弹性件脱落的风险,还可以防止卡扣组件的卡扣转动的角度大导致与锁扣扣合不良的情况。

按钮组件安装后,在弹性件的作用下,为了保证按钮的内侧与卡扣完全贴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l1>l2,在安装过程中,以止挡部为基准,卡扣组件安装后和按钮组件安装前,止挡部111的外侧和第一抵接面的底部之间的距离为l1(如图4所示),按钮组件安装后,止挡部111的外侧和第二抵接面之间的距离为l2(如图5所示)。

在本实施例中,按钮组件还包括固定在煲体上的支架32,按钮31可移动地安装在支架32上,支架32具有导向孔321,按钮31具有与导向孔321配合的导向柱311,导向柱311的端面形成第二抵接面。导向孔321和导向柱311起到导向的作用,防止按钮在使用过程中的晃动,使得按钮和煲体之间的间隙更均匀。具体地,导向柱的个数为一个,此时导向孔也为一个。当然,导向柱也可以设有多个,此时导向孔也为多个。

在本实施例中,按钮31具有卡扣结构312,支架32上设有与卡扣结构312配合的卡扣孔322,按钮组件安装后,卡扣结构312的卡勾抵接在支架的位于卡扣孔322周围的内侧面上,防止按钮脱出的情况,保证按钮和支架的连接可靠性;按压按钮时,卡扣结构的除了卡勾的部分在卡扣孔322中移动,此时卡扣孔起到导向的作用,进一步防止按钮在使用过程中的晃动。

在本实施例中,煲体具有用于安装支架32的支架孔112,便于安装支架。

在本实施例中,支架32为桶体结构,此时按钮在桶体结构的内腔中移动,支架的结构简单,便于加工制造。

在本实施例中,卡扣41的中部枢接在煲体上,按钮31抵接在卡扣41的下端的外侧上,第一弹性件42的一端连接在卡扣41的下端的内侧上,卡扣41的上端具有与锁扣51配合的卡勾411,此时止挡部111位于卡扣的内侧。具体地,卡扣41的中部的相对两侧上具有第一枢接轴412,煲体上设有与第一枢接轴412配合的第一轴孔113。

在本实施例中,煲体包括支撑环11,卡扣组件和按钮组件均安装在支撑环11上。

在本实施例中,支撑环11的内侧上设有挡片114,第一弹性件的另一端连接在挡片114上。

在本实施例中,锁扣组件还包括第二弹性件52,第二弹性件52设置在锁扣和盖体之间。在本实施例中,锁扣的顶部枢接在盖体上,具体地,锁扣的顶部的相对的两侧具有第二枢接轴511,盖体具有与第二枢接轴511配合的第二轴孔21。锁扣呈倒l形,此时第二弹性件竖直设置且设置在锁扣的横板和盖体之间。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弹性件为弹簧,弹簧使用方便,成本低廉。在本实施例中,卡扣的内侧上设有固定柱413,弹簧的一端套设在固定柱413上且另一端抵接在挡片114上。在本实施例中,第二弹性件也为弹簧,弹簧使用方便,成本低廉。

下面对烹饪器具的开盖过程进行说明:按压按钮,通过导向柱顶住卡扣,压缩弹簧,卡扣绕其第一枢接轴做旋转运动使得卡扣与锁扣脱开,达到开盖的目的;松开按钮,在弹簧的作用下,按钮和卡扣同时复位。在开盖和复位的过程中,在弹簧的作用下,按钮一直处于受力状态。

作为可替换的实施方式,卡扣的底部枢接在煲体上,按钮抵接在卡扣的中部的外侧上,第一弹性件的一端连接在卡扣的中部的内侧上,止挡部位于卡扣的外侧。

作为可替换的实施方式,第二弹性件水平设置。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发明的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通过一个弹簧同时控制按钮和卡扣,安装方便,结构可靠,提高按键的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消除按钮在实际使用过程的晃动,使得按钮周围的间隙更均匀,用户体验好。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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