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品陈列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72502发布日期:2019-06-21 23:34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一种商品陈列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陈列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商品陈列架。



背景技术:

在食品销售领域,陈列架的应用非常广泛,通过陈列架对食品进行合理的摆放,能够极大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和购买欲。现有陈列柜多为简单重复型陈列,但是对于一些品牌专柜,同一品牌的多个品种难以从陈列架上直观体现出来,给消费者选取特定品种的商品带来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从陈列架上选取特定品种的商品困难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商品陈列架,并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商品陈列架,包括:

支撑部,由前板、左侧板、右侧板、顶板连接成的方形柜体,所述支撑部与所述前板相对的一侧设置有标签盒,所述左、右侧板外侧设置储物盒;

展示部,包括前挡板、后挡板、左挡板、右挡板、第一底板、第二底板、隔板,所述前板与所述后挡板大小相同,所述左、右挡板与所述前、后挡板连接,所述第一底板、第二底板呈阶梯状,所述第一底板连接所述前挡板与所述隔板,所述第二底板连接所述隔板与所述后挡板;及

上搁板,通过支撑板设置于所述支撑部的上部。

进一步的,所述前板与所述后挡板连接,且所述前板与所述后挡板为一体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隔板高于所述前挡板,所述后挡板高于所述隔板。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底板高于所述第一底板,所述第一底板与水平面平行,所述第二底板呈前低后高的倾斜状态。

进一步的,所述标签盒长度与所述顶板长度相同,所述标签盒连接所述顶板。

进一步的,所述储物盒为至少一个,所述储物盒为顶部、底部开口的二次折弯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部的内部为空心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陈列架采用透明材料。

本实用新型一种商品陈列架的有益技术效果是:将陈列架设计为多个陈列部分,每个部分具有自己独特的特性,可以将同一品牌的不同品种或者不同商品分别陈列,便于消费者选择;商品陈列架内部为空心结构,可以用于放置商品,提高利用率;采用透明材料制成,更加美观。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价格便宜、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商品陈列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商品陈列架的垂直于上搁板的剖面图。

附图中,11为右侧板,12为储物盒,13为顶板,14为标签盒,15为左侧板,21为右挡板,22为前挡板,23为左挡板,24为后挡板,25为第一底板, 26为第二底板,27为隔板,31为上搁板,32为支撑板。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商品陈列架作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附图1、2,本实用新型一种商品陈列架,包括支撑部、展示部和上搁板31;

支撑部,由前板(附图中未标示)、左侧板15、右侧板11、顶板13连接成的方形柜体,支撑部与前板相对的一侧设置有标签盒14,左侧板15、右侧板11 外侧设置储物盒12;展示部,包括前挡板22、后挡板24、左挡板23、右挡板 21、第一底板25、第二底板26、隔板27,前板与后挡板24大小相同,左挡板 23、右挡板21与前挡板22、后挡板24连接,第一底板25、第二底板26呈阶梯状,第一底板25连接前挡板22与隔板27,第二底板26连接隔板27与后挡板 24;上搁板31,通过支撑板32设置于支撑部的上部。可以将同一品牌的不同品种或者不同商品分别陈列,防止消费者在选购的时候难以分辨,便于消费者选择。支撑部上设置有标签盒14,可以放置商品的介绍、价格等纸质材料,引导消费者选购,在支撑部的两侧还设置有至少一个储物盒12,在陈列中将陈列架放置于水平面上,储物盒12与水平面形成封闭的盒状,储物盒12内可以放置广告册或小包装商品。

前板与后挡板24连接,且前板与后挡板24为一体结构,使整个陈列架可以一体成型,生产效率高,更加美观;组合在一起具有更好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隔板27高于前挡板22,后挡板24高于隔板27,第二底板26高于第一底板 25,第一底板25与水平面平行,第二底板26呈前低后高的倾斜状态。阶梯状摆放,更有利于利用陈列架的空间,挡板高于相连接的底板,防止商品滑落;第一底板25与水平面平行,第二底板26高于第一底板25,利用了人类的视觉特点,不同陈列点的倾斜方向不同,使商品陈列后不同陈列点的商品都与视线垂直,便于商品的摆放和突出展示。对于一些包装较大的商品防止于支撑部的顶端或上搁板31的顶端,不占用空间,利于摆放。

标签盒14长度与顶板13长度相同,标签盒14连接顶板13。

储物盒12为至少一个,储物盒12为顶部、底部开口的二次折弯结构,将储物盒12设置为底部开口,便于清洁,节约原材料。

在本实施例中,支撑部的内部为空心结构,可用于存储商品。

在本实施例中,陈列架采用透明材料,如玻璃、亚克力、透明塑料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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