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15419发布日期:2018-12-25 21:24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门窗,具体是一种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



背景技术:

门窗按其所处的位置不同分为围护构件或分隔构件,有不同的设计要求要分别具有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火等功能,新的要求节能,寒冷地区由门窗缝隙而损失的热量,占全部采暖耗热量的25%左右。门窗的密闭性的要求,是节能设计中的重要内容。门和窗是建筑物围护结构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用之二:门和窗又是建筑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虚实对比、韵律艺术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它们的形状、尺寸、比例、排列、色彩、造型等对建筑的整体造型都要很大的影响。

现在门窗种类多样,现在铝制门窗运用较为广泛,这类门窗一般都是铝制框架和玻璃构成,这类门窗清洁不便,不能满足现在的使用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包括铝制框架,所述铝制框架两侧设置有滑座,滑座内装有螺纹杆和螺纹滑块,螺纹滑块连接在螺纹杆上,螺纹滑块连接设置在滑座表面的滑板,滑板上装有轴承座,轴承座内装有转轴,转轴上设置有刷毛。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铝制框架内装有玻璃。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轴一端连接微型变速箱,微型变速箱上装有防水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螺纹杆上端通过换向器和传动轴连接同步变速箱,同步变速箱上装有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刷毛可拆卸连接在转轴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能够实现铝制门窗外表面的自动化清洁灰尘的工作,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的背面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滑板、2-轴承座、3-滑座、4-铝制框架、5-玻璃、6-转轴、7-刷毛、8-微型变速箱、9-防水电机、10-螺纹滑块、11-螺纹杆、12-同步变速箱、13-电机、14-传动轴、15-换向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防尘易清洁铝制门窗,包括铝制框架4,所述铝制框架4两侧设置有滑座3,滑座3内装有螺纹杆11和螺纹滑块10,螺纹滑块10连接在螺纹杆11上,螺纹滑块10连接设置在滑座3表面的滑板1,滑板1上装有轴承座2,轴承座2内装有转轴6,转轴6上设置有刷毛7,铝制框架4内装有玻璃5,转轴6一端连接微型变速箱8,微型变速箱8上装有防水电机9,螺纹杆11上端通过换向器15和传动轴14连接同步变速箱12,同步变速箱12上装有电机13,刷毛7可拆卸连接在转轴6上。

本实用新型通过螺纹杆11和螺纹滑块10的设计,能够实现驱动转轴6上下往复运动,通过转轴6和刷毛7的设计,能够实现对门窗表面清洗刷擦的工作,实现清洁工作,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能够实现铝制门窗外表面的自动化清洁灰尘的工作,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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