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金属筷,沿着一长度方向延伸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筷包括握持段,以及自所述握持段渐缩地延伸的夹持段,所述握持段具有位于偏靠所述夹持段处且垂直于所述长度方向的横截面为非圆形的支撑次段,以及较所述支撑次段远离所述夹持段的靠抵次段,
其中,所述金属筷的重心位于所述支撑次段,并定义自所述支撑次段的表面在所述长度方向上延伸而成的假想区域,所述握持段的靠抵次段与所述夹持段均在所述假想区域内,以使所述金属筷置放于平面时所述夹持段与所述平面相间隔一段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心与所述夹持段末端之间的距离为所述金属筷长度的0.45倍~0.75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心与所述夹持段末端之间的距离为所述金属筷长度的0.55倍~0.65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次段垂直于所述长度方向的横截面概呈矩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次段垂直于所述长度方向的横截面概呈正方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靠抵次段具有至少一个颈缩部,所述颈缩部呈现在所述长度方向上自两端往中间渐缩的对称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筷呈实心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靠抵次段具有至少一个颈缩部,所述颈缩部呈现在所述长度方向上自两端往中间渐缩的对称形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靠抵次段上具有两个相连的颈缩部,每一颈缩部呈现在所述长度方向上自两端往中间渐缩的对称形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靠抵次段垂直于所述长度方向的横截面概呈圆形。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筷的材质为钛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