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展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08059发布日期:2019-06-14 22:28阅读:151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展柜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组合展柜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组合展柜。



背景技术:

目前业界流行在商场用展柜展览电子产品以供消费者观赏和使用,为了保证电子产品一直可以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通常需要使用电源线将电子产品和电源进行电性导通,但是传统的展柜不对电源线做任何的遮盖处理,用户在观赏并使用电子产品时,可以直观的观察到电源线,从而严重地影响到用户正常的去欣赏电子产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组合展柜,该组合展柜包括第一隐线式柜子、第二隐线式柜子和储存柜,第一隐线式柜子设置于储存柜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设置于储存柜的内部且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

其中,第一隐线式柜子和第二隐线式柜子都是不透光材质制成,第一隐线式柜子用于展览电子装置组件,导线连接于电子装置组件并依次穿过第一隐线式柜子、储存柜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和储存柜的底部。

本申请的有益效果是:本申请的组合展柜包括用不透光材质制成的第一隐线式柜子和第二隐线式柜子,另外还包括有储存柜,第一隐线式柜子设置于储存柜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设置于储存柜的内部且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这样连接于放置在第一隐线式柜子上的电子装置组件并给电子装置组件通电的导线能够通过隐藏的方式依次穿过第一隐线式柜子、储存柜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和储存柜的底部,而不被消费者观察到,从而提高了组合展柜的美观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提供的组合展柜的一实施例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提供的组合展柜的一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提供的储存柜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提供的储存柜的另一实施例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提供的储存柜的一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的一个视角方向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的另一个视角方向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申请提供的图7中Ⅷ-Ⅷ方向上的截面示意图;

图9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10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11是本申请提供的组合展柜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特别指出的是,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申请,但不对本申请的范围进行限定。同样的,以下实施例仅为本申请的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图1是本申请提供的组合展柜的一实施例的装配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申请提供的组合展柜的一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本实施例的组合展柜包括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第一隐线式柜子10设置于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设置于储存柜30的内部且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二隐线式柜子20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10,具体指,第二隐线式柜子20位于储存柜30的内部且抵接于储存柜30的顶部上设置有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区域。

本申请中的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此外,本申请实施例中“顶部”“底部”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1和附图2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储存柜30主要用于储存商品,第一隐线式柜子10主要用于展览电子装置组件40,电子装置组件40包括充电器41和电子装置42,充电器41可以固定在第一隐线式柜子10上,电子装置42与充电器41电性连接。第一隐线式柜子10是指用不透光材质制成,可以隐藏其内部的具体细节情况的柜子,同样,第二隐线式柜子20是指用不透光材质制成,可以隐藏其内部的具体细节情况的柜子,这样连接于电子装置组件40并给电子装置组件40通电的导线可以依次穿过第一隐线式柜子10、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的底部,而不被消费者观察到。

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电子装置42,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器、电子阅读器、手持游戏机和车载电子设备等电子设备。

需要解释的是,本实施例的不透光材质为波长在380nm-780nm范围内的可见光不能够透过的材料,使得环境光不能够通过第一隐线式柜子10和第二隐线式柜子20,具体地,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材质是塑料、不锈钢或者木料,第二隐线式柜子20的材质是塑料、不锈钢或者木料。

在本实施例中,组合展柜包括用不透光材质制成的第一隐线式柜子10和第二隐线式柜子20,另外还包括有储存柜30,第一隐线式柜子10设置于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设置于储存柜30的内部且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10。这样连接于放置在第一隐线式柜子10上的电子装置组件40并给电子装置组件40通电的导线可以通过隐藏的方式依次穿过第一隐线式柜子10、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的底部,而不被消费者观察到,从而提高了组合展柜的美观性。

请参阅图2和图3,图3是本申请提供的储存柜30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本实施例的组合展柜包括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第一隐线式柜子10设置于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设置于储存柜30的内部且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一隐线式柜子10和第二隐线式柜子20都是不透光材质制成,这样连接于电子装置组件40并给电子装置组件40通电的导线可以依次穿过第一隐线式柜子10、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的底部,而不被消费者观察到。

具体地,储存柜30包括至少两个相互平行的横板31、至少两个相互平行的竖板32和至少一个纵板33,横板31、竖板32和纵板33相互垂直交错连接,以形成至少两个储物方格34,储物方格34用于摆放储存商品。第二隐线式柜子20设置于至少两个储物方格34中靠近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储物方格34内,并分别与储存柜30的顶部和底部的横板31抵接,在储存柜30的顶部和底部的横板31对应于第二隐线式柜子20的位置处设置有通孔35,导线可以从第一隐线式柜子10、通孔35和第二隐线式柜子20依次穿过。

图3所示的储存柜30包括两个相互平行的横板31、四个相互平行的竖板32和一个纵板33,它们相互垂直交错连接形成六个储物方格34。第二隐线式柜子20设置于六个储物方格34中贴近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储物方格34内并分别与储存柜30的顶部和底部的横板31抵接。

请参阅图4和图5,图4是本申请提供的储存柜30的另一实施例的装配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申请提供的储存柜30的一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4和图5所示的储存柜30包括四个相互平行的横板31、六个相互平行的竖板32和一个纵板33,它们相互垂直交错连接形成多个储物方格34(有部分储物方格34在图4和图5中无法显示,因此在此处不做数量限定)。通过上述两个实施例的展示,可以理解地,同样数量的横板31、竖板32和纵板33,或者不同样数量的横板31、竖板32和纵板33可以根据不同的排列规则而设计出不同的数量和不同的排布规律的储物方格34,在此不做限定。

储存柜30可以为透光材质、不透光材质或者部分透光材质制成。可选地,本实施例的储存柜30为透光材质制成,本实施例的透光材质为波长在380nm-780nm范围内的可见光能够透过的材料,使得环境光能够通过第一隐线式柜子10和第二隐线式柜子20。具体地,储存柜30的材质可以是玻璃、亚克力等等具有透光作用的材料。

在一可选地实施例中,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材质是木料,第二隐线式柜子20的材质是不锈钢,储存柜30的材质是玻璃,这三种材质相互搭配、相互映射,视觉效果得到极大的提升。

请参阅图2、图6和图7,图6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一个视角方向上的结构示意图,图7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另一个视角方向上的结构示意图。

本实施例的组合展柜包括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第一隐线式柜子10设置于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设置于储存柜30的内部且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一隐线式柜子10和第二隐线式柜子20都是不透光材质制成,这样连接于电子装置组件40并给电子装置组件40通电的导线可以依次穿过第一隐线式柜子10、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的底部,而不被消费者观察到。

具体地,第一隐线式柜子10包括主体部11、侧部12和封装部13,侧部12从主体部11的边沿处同向折弯延伸以形成一端开口的盒状结构,封装部13与侧部12连接以盖封开口,主体部11上设置有安装孔14以用于安装电子装置组件40中的有线充电器41,安装孔14在主体部11的长度方向上均匀排列。安装孔14的数量可以是1至50,例如: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十个、五十个等等,具体数量根据需要安装的有线充电器41的数量决定。本实施例中的主体部11呈长方形,四个相互连接的侧部12依次从主体部11的四个边沿处同向折弯延伸以形成一端开口的长方形盒状结构。

主体部11的外侧面沿主体部11的长度方向上开设有第一容置槽15,第一容置槽15穿过安装孔14。第一容置槽15中可以埋设无线充电器,以供电子装置42充电。

请参阅图8,图8是本申请提供的图7中Ⅷ-Ⅷ方向上的截面示意图。

第一隐线式柜子10还包括加强部16,加强部16对应于第一容置槽15的位置处设置在主体部11的内侧面上。即主体部11在背离第一容置槽15的侧面上加厚形成加强部16,以确保在不增加主体部11的整体厚度的前提下可以在主体部11上形成预定深度的第一容置槽15,从而确保无线充电器可以正确的安装于第一容置槽15内。

第一隐线式柜子10还包括延伸部17,延伸部17自侧部12的边沿相对于主体部11平行延伸,延伸部17可以自侧部12的边沿向开口处延伸以部分封闭开口,或者延伸部17可以自侧部12的边沿向远离开口处延伸,图8所示的是延伸部17自侧部12的边沿向开口处延伸的情况,封装部13通过与延伸部17与侧部12连接,从而相对于封装部13与侧部12连接增大了封装部13的连接面积,提高了封装部13的连接强度。

第一隐线式柜子10还包括间隔部18,间隔部18可以设置在延伸部17的背离主体部11的侧面上,封装部13通过间隔部18与延伸部17连接以盖封开口。

请参阅图9,图9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在第一隐线式柜子10上没有设置延伸部17的前提下,间隔部18还可以设置在侧部12的背离主体部11的侧面上,封装部13通过间隔部18与侧部12连接以盖封开口。

在本实施例中,在延伸部17的背离主体部11的侧面上或者在侧部12的背离主体部11的侧面上设置有间隔部18,间隔部18与储存柜30(请参阅图1)的顶部连接,间隔部18将延伸部17或者侧部12与储存柜30的顶部隔开一定空间的距离,从而使延伸部17或者侧部12与储存柜30的顶部之间形成一定的缓冲距离。

请继续参阅图8,间隔部18向主体部11的方向上下沉设置有限位槽19,封装部13容置于限位槽19内并与间隔部18连接。具体地,封装部13贴设于限位槽19的底部且抵接于限位槽19的侧部12以完成对封装部13的限位,封装部13可以通过螺钉与间隔部18连接,封装部13也可以通过粘胶与间隔部18连接。

请继续参阅图7、图8和图9,第一隐线式柜子10还包括至少一个龙骨部101,龙骨部101均匀嵌设于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内部,以支撑连接主体部11和延伸部17或者支撑连接主体部11和侧部12。图7所示的龙骨部101支撑连接主体部11和延伸部17,通过龙骨将主体部11没有支撑的部分与延伸部17连接,避免了主体部11腾空,从而在主体部11受力时,可以通过龙骨将外力传递至延伸部17处,提高了主体部11的抗冲击力。图9所示的龙骨部101支撑连接主体部11和侧部12,通过龙骨将主体部11没有支撑的部分与侧部12连接,避免了主体部11腾空,从而在主体部11受力时,可以通过龙骨将外力传递至侧部12处,提高了主体部11的抗冲击力。

龙骨部101可以呈扁平状,当然龙骨部101也可以呈锥形状,在此不做限定。

龙骨部101可以设置有贯穿孔102,连接电子装置组件40(请参阅图1)的导线可以通过贯穿孔102归集在一起然后一起穿过封装部13至储存柜30的顶部的通孔35(请参阅图2)。具体参阅图7。

龙骨部101还可以与延伸部17远离主体部11的侧面或者与侧部12远离主体部11的侧面保持一定的间隔缝隙,连接电子装置组件40(请参阅图1)的导线可以通过间隙归集在一起然后一起穿过封装部13至储存柜30的顶部的通孔35(请参阅图2)。具体参阅图9。

请参阅图10,图10是本申请提供的第一隐线式柜子10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当然,龙骨部101还可以与延伸部17(请参阅图8)远离主体部11的侧面或者与侧部12远离主体部11的侧面保持一定的间隔缝隙,并且同时龙骨部101设置有贯穿孔102,连接电子装置组件40(请参阅图1)的导线可以通过间隙和/或者贯穿孔102归集在一起然后一起穿过封装部13至储存柜30的顶部的通孔35(请参阅图2)。

请继续参阅图10和图11,图11是本申请提供的组合展柜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第一隐线式柜子10还包括扩展部103,扩展部103在主体部11的宽度方向上与侧部12的外侧面连接,第一隐线式柜子10在扩展部103和侧部12的连接处朝向储存柜30设置有第二容置槽104。第二容置槽104可以放置灯带,灯带发出的光线照亮储存柜30。进一步地,扩展部103的外周面与侧部12的外周面齐平。

请继续参阅图11,本实施例的组合展柜包括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第一隐线式柜子10设置于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设置于储存柜30的内部且位置上对应于第一隐线式柜子10。第一隐线式柜子10和第二隐线式柜子20都是不透光材质制成,这样连接于电子装置组件40并给电子装置组件40通电的导线可以依次穿过第一隐线式柜子10、储存柜30的顶部、第二隐线式柜子20和储存柜30的底部,而不被消费者观察到。

具体地,组合展柜还包括支撑架50,支撑架50设置在储存柜30的底部。支撑架50用于和地面接触,从而确保储存柜30和地面有一定的净空距离。

支撑架50的材质可以是不锈钢或者PMMA等防锈防腐蚀的材质制成。支撑架50可以呈平板状,支撑架50也可以呈圆弧状,支撑架50还可以呈圆锥状,在此不做限定。支撑架50上设置有至少一个减料孔51。

进一步地,组合展柜还包括装饰板60,装饰板60设置在支撑架50和储存柜30之间,装饰板60的表面积大于支撑架50的表面积,且装饰板60的材质是不透光材质制成,从而避免消费者看见支撑架50所接触处的地面。

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申请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申请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申请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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