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门的门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40985发布日期:2019-11-15 22:15阅读:1138来源:国知局
防盗门的门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盗门的门体结构。



背景技术:

防盗门是一种常用的安防门,家家户户中均有用到,对于农村地区和一些室内门而言,防盗门并不需要做成完全的封闭,为了美观和透光常常会在门体的下方开设有带有玻璃的视窗,这样既增加了美观,又可透光,本设计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结构的视窗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适应现实需要,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新颖、易于安装的防盗门的门体结构。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设计一种防盗门的门体结构,包括门体,门体的下部开设有矩形开口,矩形开口内设有格栅,位于格栅两侧的矩形开口内设有透明的玻璃,玻璃分别为内侧玻璃和外层玻璃,所述门体包括两个侧板、位于两个侧板之间的骨架,侧板分别为外侧板、内侧板;其特征在于:位于矩形开口上方和下方的骨架端部分别焊接有一连接板;所述格栅位于连接板的中部位置处,格栅和内层玻璃之间、格栅和外层玻璃之间分别设有橡胶隔体;橡胶隔体通过第一自攻螺丝与连接板连接;橡胶隔体的内侧壁和外侧壁上分别开设有矩形的凹槽带;

外层玻璃外侧、内层玻璃上边和下边分别通过一固定机构固定。

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一呈板状的固定板,固定板的截面呈z状,所述固定板的第一端侧壁压在玻璃上,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压在连接板端部的侧壁上,且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通过第二自攻螺丝固定在连接板上。

所述固定板的第一端侧壁与玻璃之间设有橡胶垫片。

所述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与侧板之间设有橡胶胶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设计其结构设计新颖、简单、紧凑,易于安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设计的门体主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设计中的视窗主要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设计中的视窗截面状态下的主要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部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一种防盗门的门体结构,参见图1至图4。

包括门体,门体的下部开设有矩形开口,矩形开口内设有格栅2,位于格栅两侧的矩形开口内设有透明的玻璃,玻璃分别为内侧玻璃6和外层玻璃3,所述门体包括两个侧板、位于两个侧板之间的骨架4,侧板分别为外侧板1、内侧板5(以上为现有技术)。

本设计在位于矩形开口上方和下方的骨架4端部分别焊接有一连接板7(铝板或铁板);所述格栅2位于连接板7的中部位置处,位于上方和下方端部上的格栅2和内层玻璃6之间、格栅2和外层玻璃3之间分别设有橡胶隔体12;橡胶隔体12为板状或条状并与格栅同宽,橡胶隔体12通过第一自攻螺丝10与连接板11连接,同时,本设计还在橡胶隔体的内侧壁和外侧壁上分别开设有矩形的凹槽带9,通过此凹槽带9可以允许橡胶隔体12被压缩,由于橡胶隔体12由橡胶制成,因此通过凹槽带可以提高橡胶隔体12的回弹力,这样在对玻璃固定时,可以对玻璃施力提高橡胶隔体12与玻璃的固定性,同时通过橡胶隔体12的弹力又可避免施力过大导致对玻璃的压损。

进一步的,本设计中的外层玻璃3外侧、内层玻璃6上边和下边分别通过一固定机构固定,具体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一呈板状的固定板12,固定板12的截面呈z状,所述固定板的第一端侧壁压在玻璃上,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13压在连接板端部的侧壁上,且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13通过第二自攻螺丝14固定在连接板上。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板的第一端侧壁与玻璃之间设有橡胶垫片11。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与侧板之间设有橡胶胶层。

本设计在安装中,首先应在骨架上开设一矩形的开口,而后在骨架上的矩形开口内的上方和下方分别焊接一所述的连接板,而后将金属制成的格栅放置在上下两个连接板之间,无需焊接,而后,在格栅上下两端的两侧分别放置橡胶隔体8并通过第一自攻螺丝固定在连接板上,此时,格栅被两侧的橡胶隔体8夹紧固定,而后,将内侧和外侧玻璃分别放置在格栅两侧的橡胶隔体上,之后在内侧和外侧玻璃上方和下方的侧面上分别涂上粘胶形成橡胶垫片16,而后将固定板12的第一端侧壁压在粘胶上并向格栅方向施力促使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13压在连接板端部,此时,固定板将玻璃压紧,而后使用第二自攻螺丝14将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13固定在连接板上即可,之后可以对内侧板和外侧板进行安装(内侧板和外侧板的安装为本领域内极为常规技术,并非本设计的目的和要点,本实施例在此不再对其进行过多的赘述),在对内侧板和外侧板安装时应在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13与内侧板和外侧板之间涂覆橡胶胶层,通过橡胶胶层将内侧板/外侧板与固定板的第二端侧壁13粘接。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布的是较佳的实施例,但并不局限于此,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极易根据上述实施例,领会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并做出不同的引申和变化,但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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