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吸尘器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吸尘器滚刷头。
背景技术:
常规的吸尘器都有一个与被吸面接触的刷头,是吸尘器的主要部件之一。它的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整机的吸尘效率,于是电动滚刷头因其吸尘效率高,而且使用省力省时被广泛采用。它通常是在柱状的滚筒上按设定的轨迹植入刷毛,其轨迹根据使用要求可以呈波浪形,或者是螺旋形,轨迹可以是两条或者是三条。在吸尘器工作过程中,被吸入的除了灰尘以外,还会有毛发等丝状物。这些丝状物一部分被吸入吸尘器尘腔内,还有一部分往往会被缠在滚刷头上,而且会随着滚刷的高速滚动而越缠越紧,影响了吸尘效率,又给清理带来极大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现提供一种旨在能够梳理丝状物并使丝状物蓬松而不易于缠死在滚刷上的吸尘器滚刷头,用以克服上述技术缺陷。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吸尘器滚刷头,包括:
壳体,一端连接至外部吸尘器上,另一端开设有吸尘口,并于壳体内形成有接近于吸尘口的安装腔、与安装腔相连通并连通至外部吸尘器的吸尘通道;
滚刷筒,可转动的安装于安装腔内,并与安装于壳体上的驱动机构传动相连;
至少一组刷毛,沿滚刷筒的长度方向的设置于滚刷筒的外周;
至少一根软胶条,沿滚刷筒的长度方向的设置于滚刷筒的外周;
至少一个梳子,一侧安装于安装腔的内侧壁上,另一侧向滚刷筒方向延伸。
较佳的,刷毛的数量为两组,且两组刷毛均呈螺旋状延伸的设置于滚刷筒的外周。
较佳的,软胶条的数量为两根,两根软胶条均螺旋状延伸的设置于滚刷筒的外周且位于两组刷毛之间。
较佳的,在沿滚刷筒长度方向上,软胶条的长度大于刷毛植毛于滚刷筒上的轨迹长度。
较佳的,在远离滚刷筒的径向方向上,软胶条的径向高度小于刷毛的径向高度。
较佳的,梳子的数量为一个,且设置于滚刷筒的前侧上方位置。
较佳的,梳子向滚刷筒方向延伸的一侧延伸至软胶条的外缘运动轨迹形成的圆以内。
较佳的,软胶条的一侧具有呈“T”字型的安装头,且滚刷筒的外周开设有沿长度方向螺旋状延伸的T型槽,安装头卡接于T型槽内。
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
吸尘器滚刷头包括壳体、滚刷筒、刷毛、软胶条以及梳子,使得能够在吸尘口吸入毛发等丝状物后由梳子梳理丝状物并弹拨软胶条,使丝状物蓬松而不易于缠死在滚刷上,而被直接通过吸尘通道吸入吸尘器的尘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吸尘器滚刷头的剖面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以下实施例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吸尘器滚刷头作具体阐述。且图中所标示的箭头方向为丝状物吸入滚刷头后的移动方向,并定义如图1中纸面上所示的由右向左的方向为本实施例中由后向前的方向,且滚刷筒的长度方向为长而径向方向为高。
参阅图1中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吸尘器滚刷头应用于吸尘器与被吸面相接触的一端,用以吸取被吸面上的灰尘及毛发等丝状物,且吸尘器滚刷头包括:
壳体1,一端连接至外部吸尘器上,另一端开设有吸尘口,并于壳体1内形成有接近于吸尘口的安装腔2、与安装腔2相连通并连通至外部吸尘器的吸尘通道3;
滚刷筒7,可转动的安装于安装腔2内,并与安装于壳体1上的驱动机构(图中未示出)传动相连;
至少一组刷毛4,沿滚刷筒7的长度方向的设置于滚刷筒7的外周;
至少一根软胶条5,沿滚刷筒7的长度方向的设置于滚刷筒7的外周;
至少一个梳子6,一侧安装于安装腔2的内侧壁上,另一侧向滚刷筒7方向延伸。
基于上述技术方案,吸尘器滚刷头包括壳体1、滚刷筒7、刷毛4、软胶条5以及梳子6,使得能够在吸尘口吸入毛发等丝状物后由梳子6梳理丝状物并弹拨软胶条5,使丝状物蓬松而不易于缠死在滚刷上,而被直接通过吸尘通道3吸入吸尘器的尘腔。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刷毛4的数量为两组,且两组刷毛4均呈螺旋状延伸的设置于滚刷筒7的外周。进一步的,软胶条5的数量为两根,两根软胶条5均螺旋状延伸的设置于滚刷筒7的外周且位于两组刷毛4之间。进一步的,在沿滚刷筒7长度方向上,软胶条5的长度大于刷毛4植毛于滚刷筒7上的轨迹长度。进一步的,在远离滚刷筒7的径向方向上,软胶条5的径向高度小于刷毛4的径向高度。进一步的,梳子6的数量为一个,且设置于滚刷筒7的前侧上方位置。进一步的,梳子6向滚刷筒7方向延伸的一侧延伸至与软胶条5的外缘相抵,即梳子6延伸至软胶条5的外缘运动轨迹形成的圆以内,以起到弹拨软胶条5的作用。进一步的,软胶条5的一侧具有呈“T”字型的安装头,且滚刷筒7的外周开设有沿长度方向螺旋状延伸的T型槽,且安装头卡接于T型槽内。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各部件的数量和形状结构可根据实际生产中滚刷头的形状及尺寸而改变,并不局限于此,例如刷毛4的排列方式也可以直线型排列的植毛于滚刷筒7上,软胶条5也可只设置一根,梳子6可对称设置为两个等等。从而在丝状物吸入滚刷头后,通过软胶条5将丝状物撑起和梳子6的齿梳松丝状物,能够不让头发丝缠在滚刷上被真空吸力给吸走,并最终进入尘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而言仅仅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专业技术人员理解,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可对其进行许多改变,修改,甚至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