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抽取的干巾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94180发布日期:2020-01-14 23:31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抽取的干巾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的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便于抽取的干巾盒。



背景技术:

干巾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物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干巾的使用量越来越大,人们对干巾的抽取方式和包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最基础简单的便于携带干巾,到抽取过程中如何做到便利。

目前片数较多的干巾的包装方式主要包括袋装和盒装,袋装干巾开袋后不容易密封保存容易进尘,而且盛放干巾的包装袋不能重复使用;目前常见的盒装干巾在干巾使用到一定程度后,抽取十分不便利,而且不方便再次填装使用。

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于抽取的干巾盒。



技术实现要素: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干巾密封保存的效果好,便于使用,便于抽取的干巾盒。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便于抽取的干巾盒,其特征在于,包括上盖,和用于盛装干巾的盒体;所述上盖与所述盒体上端后侧转动连接,组成所述盒体前侧面的前板与所述盒体滑动相连,所述前板沿所述盒体上下滑动;所述前板与所述上盖活动卡接,所述前板内设置有复位弹簧,所述上盖与所述盒体转动连接处还设置有扭簧。

优选地,所述盒体左右两侧面设置有导轨,所述前板沿所述导轨上下滑动。

优选地,所述前板为倒l型,所述前板上部为u型结构,所述前板上部两侧沿所述导轨上下滑动。

优选地,所述前板上部u型结构处设置有开口槽,所述上盖上设置有与所述开口槽配合的锁块。

优选地,所述前板上部下端与所述盒体之间固定设置有复位弹簧。

优选地,所述导轨为中间凸出,两边向内凹的结构。

优选地,所述上盖与所述盒体之间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所述的便于抽取的干巾盒,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盒装干巾在干巾使用到一定程度后抽取十分不便利,而且不方便再次填装使用,以及密封保存效果差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所述上盖上的所述锁块卡合进所述开口槽内,使得干巾密封保存的效果好,将所述前板向下推开,所述上盖即可自动弹开,方便抽取干巾,抽取干巾后通过复位弹簧所述前板即可自动复位,便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便于抽取的干巾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便于抽取的干巾盒开盖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部分的局部剖视图;

图中:

1.上盖2.盒体3.锁块4.前板5.开口槽6.弹簧7.导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和3所示,一种便于抽取的干巾盒,其特征在于,包括上盖1,和用于盛装干巾的盒体2;所述上盖1与所述盒体2上端后侧转动连接,组成所述盒体2前侧面的前板4与所述盒体2滑动相连,所述前板4沿所述盒体2上下滑动;所述前板4与所述上盖1活动卡接,所述前板4内设置有复位弹簧6,所述上盖1与所述盒体2转动连接处还设置有扭簧,用户将所述前板4向下推开,所述上盖1即可自动弹开,方便抽取干巾。

如图2和3所示,所述盒体2左右两侧面设置有导轨7,所述前板4沿所述导轨7上下滑动,便于推开所述前板4。所述前板4为倒l型,所述前板4上部为u型结构,所述前板4上部两侧沿所述导轨7上下滑动,防止所述前板4在上下滑动过程中偏移脱落。所述前板4上部u型结构处设置有两个开口槽5,所述上盖1上设置有与所述开口槽5配合的锁块3,密封保存效果好,防止干巾变干。所述前板4上部下端与所述盒体2之间固定设置有复位弹簧6,用户抽取干巾后所述前板4即可自动复位,便于使用。所述导轨7为中间凸出,两边向内凹的结构,导滑效果好。所述上盖1与所述盒体2之间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便于抽取的干巾盒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盒装干巾在干巾使用到一定程度后抽取十分不便利,而且不方便再次填装使用,以及密封保存效果差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所述上盖1上的所述锁块3卡合进所述开口槽5内,使得干巾密封保存的效果好,将所述前板4向下推开,所述上盖1即可自动弹开,方便抽取干巾,抽取干巾后通过复位弹簧6所述前板4即可自动复位,便于使用。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申请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申请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申请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申请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涵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显然“包括”一词不排除其他单元或步骤,单数不排除复数。装置权利要求中陈述的多个单元或装置也可以由一个单元或装置通过软件或者硬件来实现。第一,第二等词语用来表示名称,而并不表示任何特定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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