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产品全方位展览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04072发布日期:2020-05-20 01:25阅读:159来源:国知局
一种产品全方位展览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产品展览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产品全方位展览系统。



背景技术:

通常,生产厂家或销售商都会选择用展示台向顾客展示自己的产品,因为展示台可以使产品很直观的显示出来,这样容易吸引顾客和方便顾客的观看。

由于一些需要展览的产品非常贵重,不仅需要全方位的展示产品,也必须考虑所展示的产品的安全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产品全方位展览系统,其能够将防护罩完全收入底座的容纳槽内,具有使防护罩内的展品更安全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产品全方位展览系统,包括底座和防护罩,所述底座上设置有供所述防护罩沿所述防护罩高度方向滑动且供所述防护罩完全进入的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底部与所述防护罩之间设置有升降装置,所述升降装置驱动所述防护罩进出所述容纳槽。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防护罩内放置用于展览的产品,在产品的展览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控制升降装置驱动防护罩完全进入底座上的容纳槽内,从而更好的保障防护罩内产品的安全;当开始展览防护罩内的产品时,控制升降装置驱动防护罩上升至底座的上方,向人们展示防护罩内的产品。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升降装置包括电动伸缩杆和支撑板,所述电动伸缩杆包括第一电机和连接于所述第一电机的推杆,所述第一电机固定连接在所述容纳槽的底部且所述推杆沿所述容纳槽高度方向设置,所述支撑板固定连接在所述推杆远离所述第一电机的一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电动伸缩杆的伸缩能够带动支撑板沿容纳槽高度方向上升或下降,从而带动支撑板上的防护罩进出底座上的容纳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板与所述防护罩之间设置有旋转装置,所述旋转装置与所述防护罩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旋转装置驱动所述防护罩旋转。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旋转装置驱动防护罩旋转,从而使防护罩内的产品随防护罩一起转动,从而使观看防护罩内产品的人在一个位置就能够全方位观看产品的不同部分。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旋转装置包括第二电机、第一锥齿轮、第二锥齿轮和与所述第二锥齿轮同轴固定连接的支撑杆,所述第二电机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支撑板上,所述第一锥齿轮与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杆沿所述容纳槽深度方向设置,所述支撑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支撑板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与所述防护罩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杆上的所述第二锥齿轮与所述第一锥齿轮啮合。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第二电机带动第一锥齿轮转动,第一锥齿轮驱动第二锥齿轮和与第二锥齿轮同轴固定连接的支撑杆转动,从而支撑杆带动防护罩转动,且支撑杆对防护罩起到支撑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防护罩包括上板、下板和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上板和所述下板固定连接,所述上板和所述下板之间转动连接有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所述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所述第二半环形透明板均绕着所述上板的轴线转动,所述上板、所述下板、所述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所述第二半环形透明板之间形成腔体。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转动第一半环形透明板或第二半环形透明板使两者之间形成开口或腔体,从而便于将产品放入防护罩内或从防护罩内取出。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所述第二半环形透明板的外侧壁均设置有把手。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便于通过对把手施加力从而使转动第一半环形透明板或第二半环形透明板更加容易。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下板上设置有锁体,当所述第一半环形透明板与所述第二半环形透明板形成腔体时,所述锁体锁紧所述第一半环形透明板与所述第二半环形透明板。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产品放入防护罩内后,转动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使两者之间形成腔体,通过锁体使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不能够继续转动,从而将产品锁在防护罩内,进一步增强防护罩内产品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半环形透明板靠近所述下板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一锁孔,所述第二半环形透明板靠近所述下板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二锁孔,所述锁体上设置有锁舌,当所述第一半环形透明板与所述第二半环形透明板形成腔体时,所述第一锁孔与所述第二锁孔对齐,所述锁舌同时穿过所述第一锁孔和所述第二锁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锁体上的锁舌同时穿过第一锁孔和第二锁孔时,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不能够继续转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为:

1.不需要展示防护罩内的产品时,可通过升降装置将防护罩下降至底座上的容纳槽内,底座采用高强度材料,从而使防护罩内的展品更加安全;

2.通过旋转装置驱动防护罩绕容纳槽轴线转动,从而将防护罩内的展品更好的展现给观看防护罩内展品的人;

3.第一半环形透明板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的设置,便于将需要展览的产品放入防护罩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防护罩位于容纳槽外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防护罩位于容纳槽外时的局部剖视图;

图3是图2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防护罩位于容纳槽内时的局部剖视图。

附图标记:1、底座;11、容纳槽;2、防护罩;21、上板;22、下板、221、锁体、2211、锁舌;23、支撑柱;24、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1、第一锁孔;25、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1、第二锁孔;26、把手;3、升降装置;31、电动伸缩杆;311、第一电机;312、推杆;32、支撑板;4、旋转装置;41、第二电机;42、第一锥齿轮;43、第二锥齿轮;44、支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照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产品全方位展览系统,包括底座1和防护罩2,底座1上开设有供防护罩2沿防护罩2高度方向滑动的容纳槽11,防护罩2包括上板21、下板22、支撑柱23、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支撑柱23的两端与上板21和下板22一体成型为一个整体且竖直设置,上板21和下板22同轴对应设置有环形槽,环形槽供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绕环形槽的轴线转动。

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的外侧壁上与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的外侧壁上均粘接有把手26。

便于通过对把手26施加作用力而使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在环形槽内绕着环形槽的轴线转动,从而便于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两者之间与上板21和下板22形成开口或腔体,便于将需要展览的产品放置在防护罩2内或将产品从防护罩2内取出。

下板22上螺纹连接有锁体221,锁体221上有圆柱形的锁舌2211且锁舌2211可以伸缩,锁体221位于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的内外两侧,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的下端侧壁上开设有供圆柱形锁舌2211穿过的第一锁孔241,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的下端侧壁上开设有供圆柱形锁舌2211穿过的第二锁孔251,当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和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形成腔体时,第一锁孔241与第二锁孔251对齐,然后使锁体221的锁舌2211穿过第一锁孔241和第二锁孔251,从而第一半环形透明板24与第二半环形透明板25均不能继续绕环形槽的轴线转动,从而将防护罩2锁紧。

参照图2,防护罩2底部与容纳槽11底部之间从下到上下依次设置有升降装置3和旋转装置4,容纳槽11为圆柱形,旋转装置4用于驱动防护罩2绕着容纳槽11的轴线方向转动,升降装置3驱动防护罩2进出容纳槽11,且升降装置3可以驱动防护罩2完全进入容纳槽11内。

升降装置3包括电动伸缩杆31,电动伸缩杆31包括第一电机311和连接于第一电机311的推杆312,第一电机311螺纹连接固定在容纳槽11的底部,推杆312与容纳槽11同轴设置,推杆312远离第一电机311的一端焊接有用于支撑旋转装置4和防护罩2的支撑板32,支撑板32的横截面为圆形且支撑板32横向设置。电动伸缩杆31的伸缩带动与推杆312焊接的支撑板32在容纳槽11内上下移动,从而带动位于支撑板32上方的防护罩2进出容纳槽11。当需要展示防护罩2内的产品时,通过升降装置3驱动防护罩2上升至容纳槽11之外;当不需要展示防护罩2内的产品时,通过升降装置3驱动防护罩2下降至容纳槽11之内,底座1可采用高强度材料,这样就可以对位于容纳槽11内部的防护罩2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从而使防护罩2内的展品更加安全。

支撑板32上端面中心卡接有轴承且轴承的外圈被卡紧在支撑板32上,轴承的内圈固定有竖直的支撑杆44,支撑杆44与支撑板32形成转动连接,支撑杆44远离轴承的一端焊接在防护罩2的下板22的下端面,支撑杆44的中间同轴一体成型有第二锥齿轮43,支撑板32上端面远离支撑杆44的边缘螺纹固定连接有第二电机41,第二电机41的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有与第二锥齿轮43啮合的第一锥齿轮42。

当升降装置3驱动防护罩2内的展品位于容纳槽11之外时,第二电机41带动第一锥齿轮42转动,从而第一锥齿轮42驱动第二锥齿轮43转动,从而第二锥齿轮43带动支撑杆44转动,从而与支撑杆44焊接的防护罩2绕着容纳槽11轴线方向转动,从而防护罩2内的产品绕着容纳槽11轴线方向转动,从而全方位的将防护罩2内的产品展现给观看防护罩2内产品的人。

本实施例的实施原理为:结合图2和图4,需要展示防护罩2内的产品时,控制升降装置3驱动防护罩2上升至容纳槽11之外;当不需要展示防护罩2内的产品时,控制升降装置3驱动防护罩2下降至底座1的容纳槽11内,保障防护罩2内展品的安全。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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