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防盗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214158发布日期:2020-09-15 18:57阅读: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防盗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防盗门。



背景技术: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前社会里,大部分人都能通过勤劳工作致富,但仍有一部分人希望不劳而获,因此社会上入室偷盗、抢劫伤人等案件频繁出现。鉴于此,防盗门开始运用于家庭生活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现有的纯机械设计的防盗门可以被不法分子用特制的工具打开,防盗门失去了防盗功能,而且也难以满足人们对防盗门便捷的需求。

现有的智能门往往仅采用单一的方式(如仅使用人脸识别方式开锁、仅使用指纹方式开锁),该种方式很容易出现系统出错从而不能识别用户信息的现象,造成用户无法开锁,为用户的使用带来了不便。同时,单一使用一种智能方式也容易被不法分子破解,对用户带来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智能防盗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智能防盗门,包括:门体、锁孔、设置于所述门体上的智能控制装置、钥匙;

所述智能控制装置包括:人脸识别模块、指纹处理模块、声控解码处理模块、数字密码处理模块、中央处理器、锁芯控制模块、电机驱动模块、通讯模块;

所述锁孔内设置有锁孔感应装置以及锁孔阻挡件;所述锁孔感应装置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

所述钥匙的一面上设置有ic卡,该述ic卡与上述感应装置对应设置;

所述锁孔阻挡件与所述锁芯控制模块连接;

所述人脸识别处理模块、指纹处理模块、声控解码处理模块、数字密码处理模块、通讯模块均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器与所述电机驱动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电机驱动模块与所述锁芯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可选地,所述智能控制装置设置于一壳体中;所述壳体上设置有显示屏;该显示屏与所述中央处理器连接。

可选地,所述壳体可相对门进行移动;初始状态,电子密码输入区域和锁孔都是遮盖在壳体以下的。

可选地,所述门体包括门框和不锈钢复合静音板,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设置于所述门框内,且所述门框通过金属填充物与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连接。

可选地,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的厚度为1.0-2.0mm。

可选地,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的厚度为1.0-2.5mm。

可选地,所述智能控制装置还包括视频存储拷贝模块,用于存储开锁人的视频;所述门体上还设置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所述视频存储拷贝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摄像头拍摄开锁人的视频,并将该视频存储进所述视频存储拷贝模块。

可选地,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红外感应装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可以减少智能门出错的情况,防止造成系统不能识别的‘短路’情况。

2.本实用新型可以避免智能防盗门开关门时有摩擦声音和金属等响声。

3.本实用新型采用三种识别方法必须共存一起;智能门锁实行“三选二”措施,即在三种安全指令中选择两种解锁锁孔(随机三选二),增加了用户使用的安全性。

4.本实用新型可以帮助用户从摄像头内拷贝视频文件时有效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符合身份情况。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一种智能防盗门的使用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一种智能防盗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锁眼内部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钥匙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化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参见图1至图4,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智能防盗门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设置一种智能防盗门,包括:门体、锁孔3、设置于所述门体上的智能控制装置2、钥匙4。

所述智能控制装置2包括:人脸识别模块、指纹处理模块、声控解码处理模块、数字密码处理模块(可由户主提前设置独立密码)、中央处理器、锁芯控制模块、电机驱动模块、通讯模块、视频存储拷贝模块。

其中,所述智能控制装置设置于一壳体中;所述壳体上设置有显示屏和红外感应装置;该显示屏与所述中央处理器连接。所述壳体可相对门进行移动;初始状态,电子密码输入区域和锁孔都是遮盖在壳体以下的。

所述锁孔3内设置有锁孔感应装置以及锁孔阻挡件;所述锁孔感应装置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本实施例中,所述锁孔阻挡件为一解锁柱31。

所述钥匙4的一面上设置有ic卡5(ic卡的面积小于其所在钥匙的面),该述ic卡5与上述感应装置对应设置,在二者接近时,相互发生感应,所述锁孔感应装置发射信号给所述中央处理器;

所述锁孔阻挡件与所述锁芯控制模块连接;

所述人脸识别处理模块、指纹处理模块、声控解码处理模块、数字密码处理模块、通讯模块均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器与所述电机驱动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电机驱动模块与所述锁芯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所述人脸识别处理模块,用于对开锁人进行人脸识别匹配,并将匹配的结果发送给中央处理模块;

所述指纹处理模块,用于对开锁人的指纹进行采集和识别匹配,并将匹配的结果发送给中央处理模块;

所述声控解码处理模块,用于对开锁人的声音进行采集和识别匹配,并将匹配的结果发送给中央处理模块;

所述数字密码处理模块,用于对开锁人输入的数字密码进行识别匹配,并将匹配的结果发送给中央处理模块;

所述视频存储拷贝模块,用于存储开锁人的视频;所述门体上还设置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所述视频存储拷贝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摄像头拍摄开锁人的视频,并将该视频存储进所述视频存储拷贝模块。

s2:开锁人启动智能控制装置,在人脸识别方式、指纹处理方式、声控解码方式中任意选择两种方式进行相关信息录入;该述三种方式分别对应人脸识别模块、指纹处理模块、声控解码处理模块;相关模块对录入的信息进行识别匹配,并将匹配的结果发送给中央处理器。

本实施例中,当开锁人靠近壳体时,所述红外感应装置感应到人体接近,通知中央处理器;中央处理器显示三种可选方式:人脸识别、指纹、声控解码在显示屏上供开锁人进行选择。

s3:中央处理器接收到步骤s2发过来的识别结果,若两种方式均匹配成功,则进行步骤s7-s9;若至少一种方式匹配失败,对开锁人警示警告一次,并进行步骤s4-s6;

s4:中央处理器通知开锁人输入数字密码;本实施例中,中央处理器在显示屏上通知开锁人输入数字密码。

s5:开锁人输入数字密码,所述数字密码处理模块对录入的数字密码信息进行识别匹配,并将匹配的结果发送给中央处理器;

s6:中央处理器接收到步骤s5发过来的识别结果,若匹配成功,则进行步骤s7-s9;若匹配失败,中央处理器通过通讯模块呼叫保安室;

s7:开锁人使用钥匙插入锁孔,钥匙上的ic卡与锁孔内的锁孔感应装置发生感应,所述锁孔感应装置发射信号给所述中央处理器;

s8:所述中央处理器接收到锁孔感应装置发射的信号后,通过控制电机驱动模块,从而控制锁芯控制模块去除锁孔内的锁孔阻挡件;

s9:开锁人等待一定时间后(比如2s,这个时间可以按实际需求去设定),转动钥匙,完成开锁。

本实施例中,对应的相当于是两道ic锁,中央处理器中拥有ic的授权。ic卡感应解第一道锁,过了一段时间如2秒后,转动钥匙了,解开第二道锁。

其中,步骤s5或s7执行前,中央处理器控制壳体进行移动后,露出可以供开锁人操作的电子密码输入区域或锁孔。

其中,所述门体包括门框12和不锈钢复合静音板11,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11设置于所述门框内,且所述门框通过金属填充物与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连接。所述智能控制装置2设置于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11上。

如果使用场景是普通家具,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的厚度为1.0-2.0mm。

如果使用场景是工厂,则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的厚度为1.0-2.5mm。

对应上述方法,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智能防盗门,包括:门体、锁孔、设置于所述门体上的智能控制装置、钥匙;

所述智能控制装置包括:人脸识别模块、指纹处理模块、声控解码处理模块、数字密码处理模块、中央处理器、锁芯控制模块、电机驱动模块、通讯模块;

所述锁孔内设置有锁孔感应装置以及锁孔阻挡件;所述锁孔感应装置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

所述钥匙的一面上设置有ic卡,该述ic卡与上述感应装置对应设置;

所述锁孔阻挡件与所述锁芯控制模块连接;

所述人脸识别处理模块、指纹处理模块、声控解码处理模块、数字密码处理模块、通讯模块均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器与所述电机驱动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电机驱动模块与所述锁芯控制模块电性连接。

所述智能控制装置设置于一壳体中;所述壳体上设置有显示屏和红外感应装置;该显示屏与所述中央处理器连接。

所述壳体可相对门进行移动;初始状态,电子密码输入区域和锁孔都是遮盖在壳体以下的。

所述门体包括门框和不锈钢复合静音板,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设置于所述门框内,且所述门框通过金属填充物与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连接。

所述智能控制装置设置于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上。

如果使用场景是普通家具,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的厚度为1.0-2.0mm。

如果使用场景是工厂,则所述不锈钢复合静音板的厚度为1.0-2.5mm。

所述智能控制装置还包括视频存储拷贝模块,用于存储开锁人的视频;所述门体上还设置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所述视频存储拷贝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摄像头拍摄开锁人的视频,并将该视频存储进所述视频存储拷贝模块。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化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任意相互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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