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可收纳腰凳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147928发布日期:2020-09-08 14:01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可收纳腰凳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家庭生活用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可收纳腰凳包。



背景技术:

腰凳,不同于婴儿背带,是一款靠椅式凳子系在妈妈腰上使用的新型育儿工具,以人体工学设计,安全舒适,腰凳分别可用面对面式、横抱式、侧抱式等多种功能满足不同年龄段宝宝使用,腰凳能有效缓解徒手抱宝宝时的肩部和腰部的负担,比婴儿推车更方便,更适合带宝宝出游。

现有申请号为cn201420822757.4,专利名称为一种新型婴儿腰凳,该实用新型专利解决了传统腰凳凳体占用腰带的收纳袋较多空间而无法在收纳袋中收纳婴儿物品的问题,使得腰带的收纳袋能够收纳一定的婴儿物品,提升了空间利用率,但仍有相应的缺点:当父母使用该装置带孩童外出中不再使用该装置时,该装置只能挂在父母腰上或者被父母提在手上称为额外的负担,影响父母出行形象和增加带孩童外出的负担,且收纳袋只能收纳少量物品,空间利用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便携式可收纳腰凳包,解决现有的腰凳在出行中不使用时会成为父母额外的负担且收纳空间较小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可收纳腰凳包,包括内部中空的半圆台底座,所述半圆台底座上与两个半圆端面相垂直的一侧通过拆卸式卡扣连接有腰带和肩带,且所述腰带和肩带分别位于半圆台底座的最上端和最下端,所述半圆台底座端面半径较大的一端通过第一拉链连接有弧形顶盖,且所述半圆顶盖的一侧与半圆台底座的顶部一侧转动连接,所述半圆顶盖的上端面通过第二拉链连接有保护带,所述保护带对称设有两条拉带,每条所述拉带均通过安全扣与肩带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腰带和肩带上均安装有可调节插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半圆台底座分为弧形部和方形平板部,所述方形平板部的面积较小的外侧壁与肩带和腰带连接,所述方形平板部面积较大的外侧壁成内圆弧形,所述内圆弧形部分内胶接有弹性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半圆顶盖与保护带连接的端面为弧形面,所述半圆顶盖与半圆台底座连接的端面为半圆平面,且所述半圆平面的半径大于半圆台底座两个半圆平面的半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方形平板部位于半圆台底座内的一侧平行倾斜设置有两个隔板,且两个所述隔板远离方形平板部的一端与半圆顶盖的下端面相抵。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半圆台底座、半圆顶盖和隔板均为有孔透气硬质板材,且所述半圆台底座、半圆顶盖和隔板外表面均套设有弹性布料,所述弹性布料和半圆台底座、半圆顶盖及隔板之间有柔性填充物。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腰凳包在外出闲置不用时,可以将腰凳改变成一个时尚的挎包,既可以斜跨在身上作为一个装饰,也可以用于收纳较多的婴儿用品以及随身物件,具有较大的收纳空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一种便携式可收纳腰凳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半圆台底座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半圆台底座部分的俯视结构图。

图中:

1-半圆台底座;2-第一拉链;3-半圆顶盖;4-第二拉链;5-保护带;6-安全扣;7-肩带;8-可调节插扣;9-腰带;10-拆卸式卡扣;11-隔板;

101-方形平板部;102-弧形部;103-弹性垫。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现在的父母在带婴幼儿出行,有时会携带一种腰凳,通过套在父母身上的腰带等结构为腰凳提供支撑力,婴幼儿则坐在腰凳上,还有相应的保护带保护好婴幼儿不会从腰凳上掉落,现有的腰凳在外不使用时,只能悬挂在父母腰上或者被父母提在手上,称为父母带孩子外出的额外负担,且现有的腰凳内部收纳空间要收纳凳体,空间的利用率较小,本实用新型将腰凳设计成中空状态,可以收纳相关物品,外观设计成女性常用的挎包,在闲置时可以将保护带等结构拆卸下收进腰凳内,将腰凳当做挎包使用,将额外的负担变成一种集装饰和实用的的用具,父母外出不必再携带额外的收纳包携带物品,减轻了父母的负担。

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携式可收纳腰凳包,包括内部中空的半圆台底座1,半圆台底座1上与两个半圆端面相垂直的一侧通过拆卸式卡扣10连接有腰带9和肩带7,且腰带9和肩带7分别位于半圆台底座1的最上端和最下端,半圆台底座1端面半径较大的一端通过第一拉链2连接有半圆顶盖3,且半圆顶盖3的一侧与半圆台底座1的顶部一侧转动连接,半圆顶盖3的上端面通过第二拉链4连接有保护带5,保护带5对称设有两条拉带,每条拉带均通过安全扣6与肩带7连接。

腰带9和肩带7上均安装有可调节插扣8。

需进一步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为婴幼儿提供坐的位置的地方是半圆顶盖3,在半圆顶盖3上设有相应的保护带5,保护带5前端为整块柔性布料制成,后端则是为两个拉带,两个拉带都和肩带7相连接,婴幼儿坐在半圆顶盖3上,保护带5将婴幼儿圈在半圆顶盖3上,不让婴幼儿向半圆顶盖3的四周倾倒,进一步解放父母的双手,不必时时用双手扶持孩子,婴幼儿的双腿从拉带和保护带5的前端的连接处伸出至半圆顶盖3的两侧,而本实用新型中腰带9系在父母的腰上,主要起将腰凳固定在父母身上的作用,肩带7挎在父母的肩上,主要为腰凳提供支撑力,肩带7和腰带9的共同使用,减少了对使用者背部脊柱的压迫。肩带7和腰带9上均设有可调节插扣8,用以调节肩带7和腰带9的整体使用长度,使得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更贴合每个人的具体身高等情况。

当不需要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可将婴幼儿从装置上抱下,通过第一拉链2打开半圆台底座1的内部空间,然后可通过第二拉链4和安全扣6将保护带5从装置上取下收纳进中空的半圆台底座1内,腰带9通过拆卸式卡扣10从半圆台底座1上取下,也可收纳进中空的半圆台底座1内,再通过第一拉链2关闭半圆台底座1的内部空间,此时本实用新型变成一个具有肩带7的背包,体积较小,包内可以收纳相关婴幼儿物品,不必再额外携带收纳包,腰凳不再是一个额外的负担,而是成为了一个实用的收纳包,且携带方便,而不是只能挂在身上的负担。

考虑到半圆台底座1的一侧要和人身体接触,半圆台底座1分为弧形部102和方形平板部101,方形平板部101的面积较小的外侧壁与肩带7和腰带9连接,方形平板部101面积较大的外侧壁成内圆弧形,内圆弧形部分内胶接有弹性垫103。

通过方形平板部101和其上设置的弹性垫103,使得本实用新型与人接触的部分较为柔和,具有弹性,适应不同的腹部结构,且柔软舒适。

此外,考虑到半圆台底座1对半圆顶盖3的支撑情况,防止半圆顶盖3出现塌陷的情况出现,半圆顶盖3与保护带5连接的端面为弧形面,半圆顶盖3与半圆台底座1连接的端面为半圆平面,且半圆平面的半径大于半圆台底座1两个半圆平面的半径。

方形平板部101位于半圆台底座1内的一侧平行倾斜设置有两个隔板11,且两个隔板11远离方形平板部101的一端与半圆顶盖3的下端面相抵。

半圆顶盖3的半径大于下方与其连接的半圆台底座1的端面半径,使得半圆顶盖3不会从半圆台底座1开口处的边缘处滑落至半圆台底座1内,其次,半圆台底座1内设有两个隔板11与半圆顶盖3的下端面相抵,使得半圆顶盖3不会从中间部分塌陷,通过结构与尺寸的配合,避免了半圆顶盖3出现塌陷的问题出现,且半圆台底座1内设有两个隔板11将内部空间分割成多个部分,在半圆台底座1内部空间收纳物品时,可以进行分类收纳,避免杂乱,且半圆顶盖3的上端面为弧形面,使得婴幼儿在乘坐时不会向前滑动。

考虑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者为婴幼儿,半圆台底座1、半圆顶盖3和隔板11均为有孔透气硬质板材,且半圆台底座1、半圆顶盖3和隔板11外表面均套设有弹性布料,弹性布料和半圆台底座1、半圆顶盖3及隔板11之间有柔性填充物。

使用的有孔透气硬质板材应为环保无毒的板材,不会挥发有害气体,环保的材料保证婴幼儿使用的健康性,不会因为劣质材料对其产生无形的损伤,硬质材料保证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强度足够,而弹性布料以及柔性填充物则使得婴幼儿使用时较为舒适,柔性填充物可以是棉花等较柔软的填充物,不会有硌人或者刮伤的情形出现,当然,弹性布料具体也可以使用较为潮流的色彩搭配,在本实用新型被当做收纳包使用时,也能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

所有结构外部都套设有弹性布料,弹性布料和半圆台底座1、半圆顶盖3及隔板11之间有柔性填充物,保证婴幼儿坐在上面较为舒适,不会因为硬质板材料而舒适度降低,出现被硬质板将婴幼儿刮伤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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