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设计美术用具的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
背景技术:
透写台又叫透台或透光台。它主要是由一个灯箱上面覆盖一层毛玻璃或亚克力板所组成,当您将多张重叠的动画纸放在毛玻璃或亚克力板上后,打开灯箱开关,此时光线会透过毛玻璃或亚克力板而映射在动画纸上,这样一来就可以清楚的透视多张重叠的动画纸上的图像线条,而画出它们之间的分解动作即动画。平面设计者也可轻易的将草稿描绘成正式稿,所以透光台也是平面设计者必备的工具之一。为方便绘图,透写台的尺寸设计的往往较大,使得透写台不方便携带外出,进而限制了透写台的使用范围,降低了透写台的使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至少包括灯箱、毛玻璃、可抽拉的提手以及支撑杆,所述灯箱的上表面设置有毛玻璃,所述灯箱的一侧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的上下两侧内壁上皆开设有滑槽,所述固定槽的内部设置有滑块,所述滑块的一侧向外延伸出提手,所述滑块的上下两端皆设置有可沿滑槽进行直线运动的滑杆,所述灯箱的下表面向内凹陷出容纳槽,所述容纳槽中固定有多根可互相拼接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容纳槽的外侧设置有第一固定孔且第一固定孔与凸块为螺纹配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向内凹陷出第二固定孔,所述第二固定孔与凸块为螺纹配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毛玻璃的上方铰接有盖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盖板上设置有搭扣,所述毛玻璃的下方设置有与搭扣为配合结构的留置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提手的内侧设置有多个半圆形凸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创新性的在灯箱的侧面设计了可抽拉的提手,进而可以通过提手方便的移动本实用新型,而在不使用时,可将提手插入固定槽中,从而降低空间的占用,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可通过在灯箱的下方连接不同数量的支撑杆,从而满足使用者对透写台高度的要求,增强了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效果,并且在不使用时,可以将支撑杆放入容纳槽中,降低空间的占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支撑杆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固定槽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以及图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至少包括灯箱100、毛玻璃200、可抽拉的提手300以及支撑杆400,所述灯箱100的上表面设置有毛玻璃200,所述灯箱100的一侧开设有固定槽110,所述固定槽110的上下两侧内壁上皆开设有滑槽120,所述固定槽110的内部设置有滑块130,所述滑块130的一侧向外延伸出提手300,所述滑块130的上下两端皆设置有可沿滑槽120进行直线运动的滑杆140,所述灯箱100的下表面向内凹陷出容纳槽150,所述容纳槽150中固定有多根可互相拼接的支撑杆400,所述支撑杆400的一端设置有凸块410,所述凸块410上设置有外螺纹411,所述容纳槽150的外侧设置有第一固定孔160且第一固定孔160与凸块410为螺纹配合。需要说明的是,容纳槽150上扣设有防止支撑杆400脱落的扣盖(图中未表示)。
如图3所示,所述支撑杆400的另一端向内凹陷出第二固定孔420,所述第二固定孔420与凸块410为螺纹配合,进而通过螺纹配合的凸块410以及第二固定孔420,从而可以方便对各个支撑杆进行拼接。
实际安装时,所述毛玻璃200的上方铰接有用于防护毛玻璃200的盖板500,所述盖板500上设置有搭扣600,所述毛玻璃200的下方设置有与搭扣600为配合结构的留置孔610,从而通过搭扣600以及留置孔610可以简单完成盖板500的固定与开启。
为了方便握持,所述提手300的内侧设置有多个半圆形凸起310。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创新性的在灯箱100的侧面设计了可抽拉的提手300,进而可以通过提手300方便的移动本实用新型,而在不使用时,可将提手300插入固定槽110中,从而降低空间的占用,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可通过在灯箱100的下方连接不同数量的支撑杆400,从而满足使用者对透写台高度的要求,增强了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效果,并且在不使用时,可以将支撑杆400放入容纳槽150中,降低空间的占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1.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灯箱(100)、毛玻璃(200)、可抽拉的提手(300)以及支撑杆(400),所述灯箱(100)的上表面设置有毛玻璃(200),所述灯箱(100)的一侧开设有固定槽(110),所述固定槽(110)的上下两侧内壁上皆开设有滑槽(120),所述固定槽(110)的内部设置有滑块(130),所述滑块(130)的一侧向外延伸出提手(300),所述滑块(130)的上下两端皆设置有可沿滑槽(120)进行直线运动的滑杆(140),所述灯箱(100)的下表面向内凹陷出容纳槽(150),所述容纳槽(150)中固定有多根可互相拼接的支撑杆(400),所述支撑杆(400)的一端设置有凸块(410),所述凸块(410)上设置有外螺纹(411),所述容纳槽(150)的外侧设置有第一固定孔(160)且第一固定孔(160)与凸块(410)为螺纹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400)的另一端向内凹陷出第二固定孔(420),所述第二固定孔(420)与凸块(410)为螺纹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毛玻璃(200)的上方铰接有盖板(50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500)上设置有搭扣(600),所述毛玻璃(200)的下方设置有与搭扣(600)为配合结构的留置孔(6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平面设计透写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300)的内侧设置有多个半圆形凸起(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