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纳结构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308295发布日期:2022-11-23 10:42阅读:100来源:国知局
收纳结构体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收纳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收纳结构体。


背景技术:

2.随着经济生活水平提高,人们越来越追求空间的有效利用,收纳盒、收纳箱、收纳筒等收纳体,便是人们常用的整理工具之一。收纳体可以收纳酒瓶或圆罐等物品,非常方便储存和使用。现有收纳体通常是独立结构,即无法实现多个收纳体之间的任何组合,以满足用户不同的收纳需求。
3.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上述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收纳结构体,其不仅组合灵活方便,而且结构简单。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收纳结构体,包含至少二对称结构件和至少二连接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连接所述二连接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前后对称,所述对称结构件由至少三个大小相同、上下错位排列的孔组成一平面框件,所述二个第一孔的底部在相同的水平面,所述二个第一孔与夹设在所述二个第一孔之间的第二孔共享一半的围边形成上下错位结构。
6.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对称结构件由所述二条线弯折线以一固定圆形半径、方形边或六边形和以圆弧、90度角或60度角往复弯折,形成圆形孔、方形孔或六边形孔。
7.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弯折线的两端分別靠拢或接触所述弯折线并围成二个所述第一孔或所述第二孔。
8.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靠拢或接触位置是焊接或螺接固定。
9.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二连接件是堆栈框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的左右二端组设在所述二堆栈框件。
10.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连接件是杆件,所述对称结构件的所述二条线的两端连接组成所述连接件。
11.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连接件包括一底座和一根连接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的底部连接所述底座,所述一根连接件的两端连接所述二对称结构件的顶部。
12.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底座是框件或板件。
13.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连接件是一顶框或顶板,所述顶框或顶板连接所述二对称结构件。
14.根据所述的收纳结构体,所述收纳结构体的所述对称结构件两端开口;或者所述对称结构件的一端开口,一端封闭。
15.本发明所述的收纳结构体包含至少二对称结构件和至少二连接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连接所述二连接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前后对称,所述对称结构件由一条线弯折合围
形成至少三个大小相同、上下错位排列的孔组成一平面框件,所述二个第一孔的底部在相同的水平面,所述二个第一孔与夹设在所述二个第一孔之间的第二孔共享一半的围边形成上下错位结构。借此,本发明能够实现收纳更为灵活方便,提升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16.图1a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使用状态的立体图;
17.图1b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侧视图;
18.图2a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使用状态的立体图;
19.图2b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分离状态的立体图;
20.图3a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使用状态的立体图;
21.图3b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分离状态的立体图;
22.图3c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组合状态的立体图;
23.图4a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使用状态的立体图;
24.图4b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侧视图;
25.图5a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使用状态的立体图;
26.图5b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分离状态的立体图;
27.图6a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使用状态的立体图;
28.图6b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分离状态的立体图;
29.图6c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的组合状态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30.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31.本发明提供一种收纳结构体1,包含至少二对称结构件和至少二连接件,二对称结构件连接二连接件,二对称结构件前后对称,所述对称结构件由至少三个大小相同、上下错位排列的孔组成一平面框件,所述二个第一孔的底部在相同的水平面,所述二个第一孔与夹设在二个第一孔之间的第二孔共享一半的围边形成上下错位结构,所述对称结构件由所述二条线弯折线以一固定圆形半径、方形边或六边形和以圆弧、90度角或60度角往复弯折,形成圆形孔、方形孔或六边形孔,方便收纳酒瓶或圆罐等物品。
32.可选地,所述对称结构件两端开口;或者所述对称结构件的一端开口,一端封闭。
33.本发明的收纳结构件不仅组合灵活方便,而且结构简单。
34.如图1a-1b示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所述对称结构件10是由所述一条线弯折线10以一固定圆形半径和以圆弧角度往复弯折形成至少三个大小相同、上下错位排列的圆形孔,所述弯折线10的两端10a、10b分別靠拢或接触弯折线10并围成二个第一孔101或第二孔102,所述第一孔101或第二孔102可收纳物品,酒瓶或圆罐等,所述靠拢或接触位置是焊接或螺接固定,使所述多孔对称结构件形成一牢固的结构面,本实施例的靠拢或接触位置是螺接固定,所述连接件是杆件15,对称结构件10的所述二条线10的两端连接组成连接件15,也可以是对称结构件10的所述二条线的多个对称结构点连接组成连接
件15,可选地,每个第一孔101或第二孔102至少一端设有开口。
35.优选地,所述连接件是一顶框或顶板,顶框或顶板连接二对称结构件。
36.如图2a-2b示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与上述实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包括一底座25a和一根连接件25b,所述底座25a是框件25a或板件25a,板件25a可以是木板或铁板,二对称结构件10的底部连接底座25a,一根连接件25b的两端连接二对称结构件10的顶部,底座结构能承载更大的重量结构,能稳定对称结构件,而且不容易损坏,二对称结构件10的底部通过螺接件100固定于底座25a,一根连接件25b的两端通过螺接件100固定于二对称结构件10的顶部。
37.如图3a-3c示出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与上述实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所述二连接件是堆栈框件35,二对称结构件10的左右二端组设在二堆栈框件35上,本实施例所述组设位置通过螺接件100固定,使所述收纳结构件形成一牢固的结构件。
38.如图4a-4b示出本发明的第四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所述对称结构件10是由所述一条线弯折线10以一固定方形边和以90度角往复弯折形成至少三个大小相同、上下错位排列的圆形孔,所述一条弯折线10的两端40a、40b分別靠拢或接触弯折线10并与弯折线10合围成二个第一孔101或第二孔102,所述靠拢或接触位置是焊接或螺接固定,使所述多孔对称结构件形成一牢固的结构面,所述连接件是杆件45,对称结构件10的所述二条线10的两端连接组成连接件45,也可以是对称结构件10的所述二条线的多个对称结构点连接组成连接件45。
39.如图4a-4b示出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所述对称结构件10是由所述一条线弯折线10以一固定方形边和以90度角往复弯折形成至少三个大小相同、上下错位排列的圆形孔,所述一条弯折线10的两端40a、40b分別靠拢或接触弯折线10并与弯折线10合围成二个第一孔101或第二孔102,所述第一孔101或第二孔102可收纳物品,酒瓶或圆罐等,所述靠拢或接触位置是焊接或螺接固定,使所述多孔对称结构件形成一牢固的结构面,本实施例的靠拢或接触位置是螺接固定,所述连接件是杆件45,对称结构件10的所述二条线10的两端连接组成连接件45,也可以是对称结构件10的所述二条线的多个对称结构点连接组成连接件45,可选地,每个第一孔101或第二孔102至少一端设有开口。
40.如图5a-5b示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与上述实施例四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件包括一底座55a和一根连接件55b,所述底座55a是框件55a或板件55a,板件55a可以是木板或铁板,二对称结构件10的底部连接底座55a,一根连接件55b的两端连接二对称结构件10的顶部,底座结构能承载更大的重量结构,能稳定对称结构件,而且不容易损坏,二对称结构件10的底部通过螺接件100固定于底座55a,一根连接件55b的两端通过螺接件100固定于二对称结构件10的顶部。
41.如图6a-6c示出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提供的收纳结构体,与上述实施例四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所述二连接件是堆栈框件65,二对称结构件10的左右二端组设在二堆栈框件65上,本实施例所述组设位置通过螺接件100固定,使所述收纳结构件形成一牢固的结构件。
42.可选地,所述收纳结构体的所述第一孔101和第二孔102还可以是六角形孔。
43.当然上下错位排列的多孔收纳结构体也可竖起来设置,但仅靠位在最下面只有一
个第一收纳孔的底端和一半框线的底端支撑,若把装满酒的酒瓶放在收纳孔内时,位在最下面的第一孔101和一半框线结构,承载巨大重量结构容易损坏,所以不适合竖起来使用。
44.综上所述,本发明所述的收纳结构体包含至少二对称结构件和至少二连接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连接所述二连接件,所述二对称结构件前后对称,所述对称结构件由一条线弯折合围形成至少三个大小相同、上下错位排列的孔组成一平面框件,所述二个第一孔的底部在相同的水平面,所述二个第一孔与夹设在所述二个第一孔之间的第二孔共享一半的围边形成上下错位结构。借此,本发明能够实现收纳更为灵活方便,提升用户体验。
45.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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