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基于感知系统反馈的挖掘机的操作员辅助特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6602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 一种用于挖掘机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处理系统、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用户界面、以及视觉系统,其中,所述控制系统接收来自所述用户界面、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以及所述视觉系统的输入信号;以及

马达,所述马达与所述控制系统通信,并且所述马达适应于控制所述挖掘机的一部分的移动;

所述控制系统适应于控制所述马达的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处理系统包括数字信号处理电路、现场门阵列、或者特定用途集成电路中的一个,并且与储存装置通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由所述挖掘机承载并且适应于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铲柄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斗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斗中的材料的重量。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铲柄上的转矩量。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摆动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推进摆动。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提升速度。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推进角。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监测所述机器的操作条件包括:所述机器的斗的位置;所述机器的斗中的材料的重量;所述机器的铲柄上的转矩量;所述机器的摆动移动;所述机器的推进摆动;所述机器的提升速度;以及所述机器的推进角。

13.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所述处理系统监测从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接收到的读数,并且基于所述读数主动地限制所述马达的操作。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机器承载斗;所述处理系统适应于基于从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接收到的数据来确定所述斗中的负载;并且所述控制系统控制所述斗的移动速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视觉系统包括构造为扫描所述机器周围的区域的一个或多个雷达传感器;所述处理系统创建周围环境中的物体的三维模型;并且所述控制系统使用所述模型来控制所述机器的操作。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处理系统确定所述机器与工作面相距的位置以便确定机器操作的理想距离以使效率最大化。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系统,所述控制系统使用所述视觉系统来确定所述机器与所述工作面相距的距离。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所述控制系统连续地监测所述机器与所述工作面相距的所述距离。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所述控制系统使用所述用户界面来显示所述机器至所述工作面的距离。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控制系统识别车辆填充容量的运输容量。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控制系统构造为确认所述机器附近的拖运卡车。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系统,所述控制系统经由射频识别系统来确认附近的所述拖运卡车。

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视觉系统构造为捕集所述机器的周围环境的图像。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系统,所述视觉系统构造为捕集拖运卡车的图像,将所述拖运卡车的所述图像传递至所述处理系统,所述处理系统然后比较数据库中的所述拖运卡车的所述图像以便识别所述拖运卡车。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系统,所述用户界面显示所述拖运卡车以及其特征。

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控制系统构造为响应于来自操作员的单个命令自动地将机器的斗操纵到已知位置中。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系统,所述已知位置包括卷起位置、停放位置、或者自定义位置中的至少一个。

2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所述处理系统计算所述机器的位置并且计算将所述机器从第一位置操纵到第二位置的第一路径。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系统,所述视觉系统识别在所述第一路径中的障碍物并且将所述障碍物传递至所述处理系统以便重新计算第二路径,其中,所述障碍物在所述重新计算中。

30.一种操作挖掘机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感测所述挖掘机的位置;

基于所述感测到的位置来确定所述挖掘机的优选位置;

若需要,将所述挖掘机移动至所述优选位置;以及

执行所述挖掘机的操作以便挖掘或者移动材料。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所述感测位置包括:计算所述挖掘机与工作面相距的距离。

32.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所述感测位置包括:感测接近所述挖掘机的障碍物。

33.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所述感测位置包括:识别所述挖掘机附近的拖运卡车。

34.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所述确定优选位置包括:基于所述挖掘机的期望操作来计算所述优选位置。

35.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所述感测位置包括:计算所述挖掘机与工作面相距的距离;并且所述确定优选位置包括:计算所述挖掘机的最有效的移动以便执行期望操作。

36.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所述感测位置包括:计算所述挖掘机与工作面相距的距离;并且所述确定优选位置包括:计算所述挖掘机的最有效的移动以便执行对所述工作面附近或者工作面上的材料的挖掘。

37.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所述感测位置包括:计算所述挖掘机与工作面相距的距离;并且所述确定优选位置包括:计算所述挖掘机的最有效的移动以便填充拖运卡车。

38.根据权利要求30至33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连续地感测所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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