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雨水篦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8816阅读:735来源:国知局
一种雨水篦子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城市排水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雨水篦子。



背景技术:

目前城市道路两旁的下水道口的雨水篦子是采用水泥、铸铁或树脂等制成的栅格状篦子,通过雨水(或污水)的栅格为常开孔,因而下水道内部的污浊的气体会经由雨水篦子的栅孔直接散发到空气中,对周围的空气质量造成重大影响,尤其在炎热的夏天,这种影响更为严重。

目前采用的雨水篦子不能阻止下水道内部污浊气体外泄的原因在于排水栅格为常开状态,因此设计一种新型雨水篦子使其能够自动阻断下水道内部污浊气体外泄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雨水篦子,解决了现有雨水篦子不能阻止下水道内部污浊气体外泄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雨水篦子,包括篦子框体,所述篦子框体的每排栅格处均设置有长方形的密封装置,所述密封装置能够受重力作用封闭所述篦子框体的栅格口。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篦子框体上的转轴,所述转轴上设置有叶片和回弹装置,所述叶片能够沿所述转轴转动,所述回弹装置用于复位所述叶片封闭所述栅格口。

进一步的,所述回弹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转轴上的配重,所述配重1与所述叶片的延长线呈45°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篦子框体与所述转轴连接处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用于限制所述配重的移动位置进而保证和限制叶片的最大可开启角度。

进一步的,所述配重与所述叶片为一体式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叶片为长方形结构,长度大于所述栅格的纵向分布长度。

进一步的,所述篦子框体上通过固定螺钉设置有支撑座,所述转轴的两端设置在所述支撑座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一种雨水篦子通过在篦子框体的栅格口处设置能够受重力作用处于密封状态的密封装置,起到阻止下水道内部气体外泄的作用。当有雨水或污水流过时,密封装置的叶片在水的压力作用下,向下转动,栅格口随之打开,雨水或污水自由通过栅格孔;当雨水和污水流完时,密封装置重新将栅格口封闭,可以有效的阻隔下水道内臭气的溢出以及蚊虫的出入,有效地预防公共场所有害生物的扩散和病菌的传播。

进一步的,采用配重提供封闭作用力,能够有效保证叶片的复位封闭,一体式固定连接结构构造简单,不易损坏,使用周期长。

进一步的,设置的凹槽可以保证和限制配重的转动位置,以保证和限制叶片的最大可开启角度。

综上所述,本装置自身结构的特点使其具备防臭、防蚊虫传播的功能,既能排泄雨水还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各部件的材质具有强度高,抗压性能好的特点;本装置结构简单、制造方便、使用寿命长、维护成本相对较低,具备良好的适用性。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2为B-B剖面图;

图3为A-A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密封装置装配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密封装置C向视图。

其中:1.配重;2.叶片;3.转轴;4.支承座;5.固定螺钉;6.篦子框。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主要在普通雨水篦子的下方,安装有可自动开关的密封装置,密封装置的安装位置、装配图及结构请参阅图1至图5所示。

一种雨水篦子,包括篦子框体6,所述篦子框体6的每排栅格处均设置有一个长方形的密封装置,所述密封装置能够受重力作用封闭所述篦子框体6的栅格口。

所述密封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篦子框体6上的转轴3,所述转轴3上设置有叶片2和回弹装置,所述叶片2能够沿所述转轴3转动,所述回弹装置用于复位所述叶片2封闭所述栅格口。所述回弹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转轴3上的配重1,所述配重1与所述叶片2的延长线呈45°设置。所述篦子框体6与所述转轴3连接处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用于限制所述配重1的转动位置,以保证和限制叶片2的最大可开启角度。

优选的,所述配重1与所述叶片2为一体式结构。

所述叶片2为长方形结构,所述栅格口。

所述篦子框体6上通过固定螺钉5设置有支撑座4,所述密封装置两端转轴3设置在两端所述支撑座4内。

具体工作过程为:

雨水篦子在没有雨水或污水流过时,密封装置的叶片在配重的作用下将栅格口封闭,(叶片、和配重处于图3中的Ⅰ位置),起到防止下水道内部臭气外泄的作用;当有雨水或污水流过时,叶片在水的压力作用下,向下转动,栅格口随之打开,雨水或污水自由通过栅格孔(叶片、和配重处于图3中的Ⅱ位置);当雨水和污水流完时,密封装置的叶片在配重的作用下重新将栅格口封闭。

本实用新型原理:实现密封装置自动开关的驱动力是叶片与配重对转轴的力矩的变化平衡。处于封闭状态时,配重对密封装置的逆时针转动力矩大于叶片的顺时针开启力矩;处于开启状态时,叶片对密封装置的顺时针开启力矩大于配重的逆时针转动力矩,从而实现开启。

以上内容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按照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思想,在技术方案基础上所做的任何改动,均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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