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型餐厨垃圾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69969发布日期:2018-09-18 20:01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领域,具体为一种环保型餐厨垃圾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餐厨垃圾,俗称泔脚,又称泔水、潲水,是居民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物,极易腐烂变质,散发恶臭,传播细菌和病毒。餐厨垃圾主要成分包括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从化学组成上,有淀粉、纤维素、蛋白质、脂类和无机盐。目前市面上大多直接采用粉碎的方式来处理餐厨垃圾,没有进行分离,这种处理方式非常不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环保型餐厨垃圾处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缺点。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环保型餐厨垃圾处理装置,包括处理装置主体、水槽、粉碎装置、进水口、出水口、狭窄变径管、胶囊袋、通管和地漏,所述处理装置主体的顶部安装有所述水槽,所述水槽的下方为所述粉碎装置,所述粉碎装置的左侧上方设有所述进水口,所述进水口的下方为所述出水口,所述出水口的斜下方设有所述狭窄变径管,所述狭窄变径管的下方安装有所述胶囊袋,所述狭窄变径管的右侧设有所述通管,所述通管的底部为所述地漏。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胶囊袋的上端通过公螺母与所述狭窄变径管连接,所述胶囊袋的下端通过母螺母与所述通管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通管的顶部内侧安装有过滤网a,所述胶囊袋与所述通管的连接处设有过滤网b。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出水口与所述粉碎装置连接处的顶部外侧安装有电磁阀,所述粉碎装置的内部设有一电机。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狭窄变径管的直径至上往下依次变细,所述胶囊袋呈中间宽,上下两端狭小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环保实用,利用单独设计的胶袋,能够实现餐厨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理,便于产业化集中经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处理装置主体;2、水槽;3、粉碎装置;4、进水口;5、出水口; 6、狭窄变径管;7、胶囊袋;8、通管;9、地漏;10、公螺母;11、母螺母; 12、滤网a;13、过滤网b;14、电磁阀;15、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一种环保型餐厨垃圾处理装置,包括处理装置主体1、水槽2、粉碎装置3、进水口4、出水口5、狭窄变径管6、胶囊袋7、通管8和地漏9,所述处理装置主体1的顶部安装有所述水槽2,所述水槽2的下方为所述粉碎装置3,所述粉碎装置3的左侧上方设有所述进水口4,所述进水口4的下方为所述出水口5,所述出水口5的斜下方设有所述狭窄变径管6,所述狭窄变径管6的下方安装有所述胶囊袋7,所述狭窄变径管6的右侧设有所述通管8,所述通管8的底部为所述地漏9。所述采集装置主体1的材质主要为塑料,所述杯盖2的左端设有提手壁9。所述胶囊袋7的上端通过公螺母10与所述狭窄变径管6连接,所述胶囊袋7的下端通过母螺母11与所述通管8相连接。所述通管8的顶部内侧安装有过滤网a12,所述胶囊袋7与所述通管8的连接处设有过滤网b13。所述出水口5与所述粉碎装置3连接处的顶部外侧安装有电磁阀14,所述粉碎装置3的内部设有一电机15。所述狭窄变径管6的直径至上往下依次变细,所述胶囊袋7呈中间宽,上下两端狭小状。

工作过程:在水槽2下增设一粉碎装置3,能够将餐厨垃圾粉碎;该粉碎装置3左侧设有进水口4,将粉碎的垃圾自本粉碎装置3的出水口5排出;经粉碎的垃圾被排出之后,进入带过滤网a12的排出管道,所述排出管道为三通结构,一个口与粉碎装置3连通,一个口通过通管8与地漏9接通,另一口与胶囊袋7连通;与胶囊袋7连通的出口向下倾斜且该出口有一狭窄变径管6。被水流充入三通结构的垃圾,在水流的作用下进入与胶囊袋7相联通的出口处,在该出口处,因为变径的存在会有一定程度的残渣於堵发生,能够一定程度防止水流进入胶囊袋7,使更多的水流直接进入地漏9,以防止胶囊袋7承重过多而脱落。但是,於堵不会持久,在不断流入的水流的作用下,再加上其为倾斜设置,残渣最终会进入胶囊袋7。胶囊袋其上端与三通的一出口连接,下端与连通地漏9的通管8连接,残渣会不断进入其内,直至将其装满;当然,即使有部分水流进入,也会自其下端进入连通地漏9的通管8;其上下两端口之间分别设有一公螺母10一母螺母11,能够恰好对接,在将其两端卸下之后,能够防止气味和物质外散。在三通结构中,与粉碎装置3连通的开口上设有电磁阀14,粉碎电机15启动,其打开;粉碎电机15停止,其关闭,防止气味外散。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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