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用的排水沟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93360发布日期:2018-07-07 20:34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工程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市政工程用的排水沟结构。



背景技术:

排水沟设计(design of drainage ditch)按照排水系统工程布局和工程标准,确定田间排水沟深度和间距,并分析计算各级排水沟道和建筑物的流量、水位、断面尺寸和工程量。

一般首先根据作物要求的地下水埋藏深度H和施工条件,初步确定排水农沟的深度,再确定相应的排水沟间距。由于排水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需要通过试验资料和相近地区的成功经验分析选定。排水沟设计流量分排涝流量和排演流量两种。

但是不论如何计算,都难以避免垃圾堵塞导致通流量变少,现有的排水沟的结构需要撬开沟盖板,但是由于路边的泥沙填充沟盖板周边的间隙,袋子沟盖板非常难以取出,同时现有的排水沟的垃圾是随着水流动的,非常难以清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容易被打开的市政工程用的排水沟结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市政工程用的排水沟结构,包括开口向上的沟槽,沟槽的旁侧设有路肩,路肩的底部设有具有水平方向开口的藏纳槽,沟槽的开口上设有动沟盖板,动沟盖板厚度与藏纳槽的高度相适配,动沟盖板设在藏纳槽的旁侧并可进入藏纳槽内使得沟槽的开口被打开。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藏纳槽设在沟槽的一侧的肩台上,沟槽的另一侧的肩台上设有凸起的锁扣部,动沟盖板上设有过水孔,锁扣部与过水孔的位置、大小适配,使得锁扣部可伸入过水孔内,从而勾住动沟盖板阻止动沟盖板进入藏纳槽内。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锁扣部与沟槽的肩台可拆式连接。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相邻两个动沟盖板之间设有至少一个与沟槽的开口固定连接的定沟盖板。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沿藏纳槽的延伸方向,藏纳槽的底面设有若干个间隔设置的凸台。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凸台设在动沟盖板的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市政工程用的排水沟结构,包括开口向上的沟槽,沟槽的旁侧设有路肩,路肩的底部设有具有水平方向开口的藏纳槽,沟槽的开口上设有动沟盖板,动沟盖板厚度与藏纳槽的高度相适配,动沟盖板设在藏纳槽的旁侧并可进入藏纳槽内使得沟槽的开口被打开。这样就非常方便地对沟槽内的垃圾进行清理,由于藏纳槽的内部空间大,所以动沟盖板不容易被卡死,而且动沟盖板厚度与藏纳槽的高度相适配,使得灰尘泥土不容易进入藏纳槽内。本实用新型用于市政排水系统。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实用新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参照图1,这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体地:

一种市政工程用的排水沟结构,包括开口向上的沟槽1,沟槽1的旁侧设有路肩2,路肩2的底部设有具有水平方向开口的藏纳槽3,沟槽1的开口上设有动沟盖板4,动沟盖板4厚度与藏纳槽3的高度相适配,动沟盖板4设在藏纳槽3的旁侧并可进入藏纳槽3内使得沟槽1的开口被打开。这样就非常方便地对沟槽内的垃圾进行清理,由于藏纳槽的内部空间大,所以动沟盖板不容易被卡死,而且动沟盖板厚度与藏纳槽的高度相适配,使得灰尘泥土不容易进入藏纳槽内。

为了便于将动沟盖板4进行固定,藏纳槽3设在沟槽1的一侧的肩台上,沟槽1的另一侧的肩台上设有凸起的锁扣部5,动沟盖板4上设有过水孔41,锁扣部5与过水孔41的位置、大小适配,使得锁扣部5可伸入过水孔41内,从而勾住动沟盖板4阻止动沟盖板4进入藏纳槽3内。

为了便于动沟盖板移动,锁扣部5与沟槽1的肩台可拆式连接。

为了避免路肩的强度下降,相邻两个动沟盖板4之间设有至少一个与沟槽1的开口固定连接的定沟盖板。

沿藏纳槽3的延伸方向,藏纳槽3的底面设有若干个间隔设置的凸台11,这样的设置能让垃圾被阻留在凸台11上。

为了便于在动沟盖板的位置清理垃圾,所述凸台11设在动沟盖板4的下方。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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