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长期防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51609发布日期:2018-11-16 20:33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卫生间防堵装置,特别设计一种卫生间长期防堵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卫生间下水道的管道盖基本上是由一个上盖而已,上盖上开设有凹槽,便于水流入下水道;但此结构由于在卫生间洗澡、洗衣、洗头产生的头发和一些杂物,也会随着水流流入下水道,长期的积累,下水道会因此而被堵塞,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针对女性、易掉发,使用人数较多的情况,卫生间的管道盖的堵塞情况异常频繁,往往一天要清理很多次才能够满足日常使用。

如:一种卫生间下水道管盖 ,专利号:CN201120511941.3。

该结构,虽然相较于传统的部分问题,但是对于,其频繁的清理次数,并未做优化,只是提高了下水道防堵的情况,并且无法适应于,规格有所偏差的下水道管,对于不同厂家的管道,无法做到有效的兼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下水道管道盖需频繁清理,适应不同厂家能力弱,防堵的问题,提供一种卫生间长期防堵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卫生间长期防堵装置,包括泄水盖、滤水筒和细滤板;所述泄水盖安装在滤水筒的一端,所述细滤板安装在滤水筒的另一端;所述细滤板的中心设有第一泄水通孔;所述滤水筒与细滤板相接触的一端设有第二泄水通孔;所述滤水筒的筒面,设有滤水结构;所述泄水盖的表面设有泄水口。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泄水通孔的内径等于第二泄水通孔的内径。

作为优选,所述泄水盖的中心设有二级过滤网,所述二级过滤网的内径等于第二泄水通孔的内径。

作为优选,所述滤水结构采用竖状过滤槽、横状过滤槽、孔状过滤槽或过滤材料。

作为优选,所述泄水盖、滤水筒和细滤板可通过焊接或一体成型的方式固定。

作为优选,所述细滤板的表面可设有第一过滤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细滤板的外圈可安装设有密封圈。

作为优选,所述细滤板的外圈可安装设有扩展过滤圈。

作为优选,所述滤水筒的中部以下还设有二级细滤板,所述二级细滤板内径大于等于滤水筒的外径,通过焊接、卡扣、螺纹的方式套接固定在滤水筒的外部。

作为优选,所述二级细滤板其表面设有第二过滤结构,其外圈可安装设有密封圈或扩展过滤圈。

与现有技术相比,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的一种卫生间长期防堵装置, 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一、可以大幅度减少清理频率,大幅度提高容纳头发、脏污的能力,同时,不影响疏水效果。

二、多级过滤,多层防堵,进一步提高防堵效果。

三、更卫生、干净和美观;因为,杂物和头发,快速的汇集在该装置和下水道内壁之间形成的收纳腔中,使得,下水管道口附近没有杂物和头发,使得污渍也不容易囤积和沉淀,所有沉淀和囤积的过程都在下水道内完成,使得,其周边不同于现有的下水道管道盖的附近,容易产生灰尘和脏污的沉淀,导致,需要清理才能维持美观。

四、提高滤水效率,现有的管道盖的结构,往往为了防堵,导致内部结构弯曲,并且其滤水口窄小,并且,容易被头发和杂物堵塞,导致,清理前,其滤水效果会逐渐减少,导致,卫生间的水流被积累,同时,杂物和灰尘沉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的一种卫生间长期防堵装置,包括泄水盖1、滤水筒2和细滤板3。上述泄水盖1安装在滤水筒2的一端,上述细滤板3安装在滤水筒2的另一端。上述细滤板3的中心设有第一泄水通孔31。上述滤水筒2与细滤板3相接触的一端设有第二泄水通孔21。上述滤水筒2的筒面,设有滤水结构22。上述泄水盖1的表面设有泄水口11。

为了不影响不必要的泄水速率,上述第一泄水通孔31的内径等于第二泄水通孔21的内径。

为了避免污垢积累产生,上述泄水盖1的中心设有二级过滤网12,上述二级过滤网的内径等于第二泄水通孔的内径。

作为优选,上述滤水结构22采用竖状过滤槽、横状过滤槽、孔状过滤槽或过滤材料。

为了更加简单便捷的使用和安装,上述泄水盖1、滤水筒2和细滤板3可通过焊接或一体成型的方式固定。

作为优选,上述细滤板3的表面可设有第一过滤结构32。

为了提高防堵性,以及提高和下水道管内壁的贴合,上述细滤板3的外圈可安装设有密封圈4。

为了提高防堵性,以及提高和下水道管内壁的贴合,上述细滤板3的外圈可安装设有扩展过滤圈5。

作为优选,上述滤水筒2的中部以下还设有二级细滤板6,上述二级细滤板6内径大于等于滤水筒2的外径,通过焊接、卡扣、螺纹的方式套接固定在滤水筒2的外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过滤效果,增加防堵性,上述二级细滤板6其表面设有第二过滤结构61,其外圈可安装设有密封圈4或扩展过滤圈5。

以上上述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型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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