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96260发布日期:2018-10-19 19:05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土木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土木建筑建设中难免会用到木桩,而木桩在楔入地面中时,一般的方式都是人工抡起大锤进行打压工作,而该种方式存在较大的危险性,此外,其费时费力,而现有的木桩夯实器都是通过液压技术进行夯实,所以其整体质量重,而且由于涉及零部件较多,所以使用寿命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包括主空心壳体,所述主空心壳体侧面的底部和顶部分别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底部连接板结构和顶部连接板结构,所述主空心壳体的中心设置有连通其两端面的主通孔结构,所述底部连接板结构的底部安装有三个顶部支撑杆,每个所述顶部支撑杆的底端均暗转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三个所述顶部支撑杆的杆体上安装一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所述主通孔结构的内部放置一主活塞板,所述主活塞板底部安装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的底部安装一主锤头,所述顶部连接板结构的上表面在对立的两侧均安装一电动机安装基板,两所述电动机安装基板的上表面分别安装有第一电动机和第二电动机,所述第一电动机和第二电动机中的第一电动机主轴和第二电动机主轴的端部分别安装有第一圆板和第二圆板,所述第一圆板和第二圆板在对立端面之间固定一主旋转轴,且所述主旋转轴的轴心线与第一圆板和第二圆板的圆心线相距3/4r,所述主旋转轴的轴体套接在一轴套的内部,所述轴套的底部安装一活动杆,所述活动杆的底端通过铰链固定在主活塞板的上表面中心。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包括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支撑板、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连接法兰盘、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内部的中心设置有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在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的底端通过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连接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在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的顶端通过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连接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的底端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的顶端分别安装有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支撑板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连接法兰盘,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在对立端的中心均设置有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两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的内部插入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连接法兰盘的上表面中心与顶部支撑杆的底端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包括设置在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内部的内螺纹结构与设置在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杆体上的外螺纹结构,且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杆体上外螺纹结构的螺纹方向与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杆体上外螺纹结构的螺纹方向相反。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横截面的结构外形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横截面的结构外形均为三角形结构、且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横截面的结构尺寸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横截面的结构尺寸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包括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固定板结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螺旋弹簧和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的侧面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固定板结构,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固定板结构的内部设置有三个连通其上下表面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的中心设置有连通其上下端面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在位于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的外围设置有三个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每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的内部均放置一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每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在朝向内环的中心均安装一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的杆体贯穿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的内环,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的杆体延伸至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的内部,且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的端部为半球形结构,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的另一端面安装一处于压缩状态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螺旋弹簧。

进一步地,三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和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均关于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的轴心线为圆心呈环形阵列设置。

进一步地,三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套接安装在三个顶部支撑杆的杆体上,且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位于主通孔结构的正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包括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栓孔;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的顶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内部的中心设置有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的内部放置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的上表面安装一处于压缩状态的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下表面的中心安装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的杆体贯穿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底端的中心,且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的底端安装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的内部设置有多个连通其上下表面的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栓孔。

进一步地,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处于完全压缩状态时,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一圆板和第二圆板的直径。

进一步地,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分别通过插入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栓孔内部的螺栓与主活塞板底部和主锤头的顶部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利用两个同步电动机进行动力驱动,具有动力强劲的特点,而且整体质量轻,便于携带和使用,而且,该装置具有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能够根据楔入木桩的实际高度和深度进行高度调节作用,适应性强,此外,该装置具有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能够将木桩以垂直的状态,稳定在该装置的中心部位,从而使得楔入的木桩不会发生纵向偏移,提高木桩楔入后的质量,另外,该装置具有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能够使得两电动机不会出现卡死状态,将其圆周运动所带来的驱动压力,转化为每次定值压力的捶打作用,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的全剖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中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中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种土木建筑施工用木桩夯实装置中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空心壳体、2,底部连接板结构、3,顶部连接板结构、4,顶部支撑杆、5,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51,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2,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53,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54,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5,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6,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支撑板、57,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连接法兰盘、58,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9,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6,主通孔结构、7,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71,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72,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固定板结构、73,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74,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5,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76,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77,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螺旋弹簧、78,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8,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81,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82,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83,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84,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85,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86,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87,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88,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栓孔、9,主活塞板、10,主锤头、11,铰链、12,活动杆、13,轴套、14,电动机安装基板、15,第一电动机、16,第二电动机、17,第一电动机主轴、18,第二电动机主轴、19,第一圆板、20,第二圆板、21,主旋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包括主空心壳体1,所述主空心壳体1侧面的底部和顶部分别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底部连接板结构2和顶部连接板结构3,所述主空心壳体1的中心设置有连通其两端面的主通孔结构6,所述底部连接板结构2的底部安装有三个顶部支撑杆4,每个所述顶部支撑杆4的底端均暗转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5,三个所述顶部支撑杆4的杆体上安装一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7,所述主通孔结构6的内部放置一主活塞板9,所述主活塞板9底部安装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8,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8的底部安装一主锤头10,所述顶部连接板结构3的上表面在对立的两侧均安装一电动机安装基板14,两所述电动机安装基板14的上表面分别安装有第一电动机15和第二电动机16,所述第一电动机15和第二电动机16中的第一电动机主轴17和第二电动机主轴18的端部分别安装有第一圆板19和第二圆板20,所述第一圆板19和第二圆板20在对立端面之间固定一主旋转轴21,且所述主旋转轴21的轴心线与第一圆板19和第二圆板20的圆心线相距3/4r,所述主旋转轴21的轴体套接在一轴套13的内部,所述轴套13的底部安装一活动杆12,所述活动杆12的底端通过铰链11固定在主活塞板9的上表面中心。

请参阅图2,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5包括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1、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52、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53、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支撑板56、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连接法兰盘57、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8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59;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1内部的中心设置有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52,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1在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52的底端通过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53连接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1在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区间52的顶端通过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53连接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的底端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的顶端分别安装有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支撑板56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连接法兰盘57,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在对立端的中心均设置有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8,两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8的内部插入一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59,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连接法兰盘57的上表面中心与顶部支撑杆4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53包括设置在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1内部的内螺纹结构与设置在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杆体上的外螺纹结构,且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杆体上外螺纹结构的螺纹方向与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杆体上外螺纹结构的螺纹方向相反;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8横截面的结构外形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59横截面的结构外形均为三角形结构、且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8横截面的结构尺寸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59横截面的结构尺寸相同,其主要作用是:起到调节高度作用,由于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结构53包括设置在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1内部的内螺纹结构与设置在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杆体上的外螺纹结构,且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底部螺纹杆54杆体上外螺纹结构的螺纹方向与位于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顶部螺纹杆55杆体上外螺纹结构的螺纹方向相反,根据反向螺纹原理,此时,旋转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螺纹套筒51时即可改变其整体高度,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8横截面的结构外形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59横截面的结构外形均为三角形结构、且所述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孔58横截面的结构尺寸和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用限位杆59横截面的结构尺寸相同,能够防止其他部件发生旋转。

请参阅图3,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7包括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71、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固定板结构72、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73、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75、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76、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螺旋弹簧77和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78;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71的侧面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固定板结构72,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固定板结构72的内部设置有三个连通其上下表面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73,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71的中心设置有连通其上下端面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71在位于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的外围设置有三个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75,每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75的内部均放置一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76,每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76在朝向内环的中心均安装一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78,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78的杆体贯穿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圆板体71的内环,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78的杆体延伸至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的内部,且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触杆78的端部为半球形结构,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移动板76的另一端面安装一处于压缩状态的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螺旋弹簧77;三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73和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75均关于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的轴心线为圆心呈环形阵列设置;三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73套接安装在三个顶部支撑杆4的杆体上,且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位于主通孔结构6的正下方,其主要作用是:由于三个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安装孔73和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空结构75均关于所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的轴心线为圆心呈环形阵列设置,所以当木桩插入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用中心孔74的内部时,由于三点定位作用,能够使得木桩处于垂直状态。

请参阅图4,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8包括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81、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82、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83、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84、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85、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86、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87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栓孔88;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81的顶部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82,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81内部的中心设置有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83,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83的内部放置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84,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84的上表面安装一处于压缩状态的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85,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移动板84下表面的中心安装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86,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86的杆体贯穿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壳体81底端的中心,且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伸缩杆86的底端安装一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87,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82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87的内部设置有多个连通其上下表面的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栓孔88;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85处于完全压缩状态时,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82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83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一圆板19和第二圆板20的直径;所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82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底部连接板87分别通过插入到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栓孔88内部的螺栓与主活塞板9底部和主锤头10的顶部固定连接,其主要作用是:能够实现缓冲式的捶打作用,由于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螺旋弹簧85处于完全压缩状态时,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顶部连接板82和纵向力度缓冲保护机构用中空结构83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一圆板19和第二圆板20的直径,所以两个电动机不会出现卡死的现象,又能够自由做圆周运动。

一定注意:第一电动机15和第二电动机16为同步电机,且第一电动机15和第二电动机16的控制输入端通过导线连接一电流控制器。

具体使用方式:本发明工作中,先将该装置放置到需要打桩的部位,然后根据木桩的具体高度和打桩深度,调整多个螺纹纵向高度调节机构5,而后,将木桩插入到木桩中心稳定控制机构7的内部,最后打开第一电动机15和第二电动机16,此时,第一电动机15和第二电动机16带动主旋转轴21做圆周运动,在力的传递作用下,使得主活塞板9做往复式的上下移动,在主活塞板9的作用下,使得主锤头10不断敲打木桩的顶端,在多次敲打后,即可将木桩切入低下,实现夯实作用,而后移开该装置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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