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河道护岸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5106发布日期:2019-01-13 16:18阅读:162来源:国知局
一种河道护岸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人工河道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河道护岸结构。



背景技术:

护岸是在原有的海岸岸坡上采取人工加固的工程措施,用来防御波浪、水流的侵袭和淘刷及地下水作用,维持岸线稳定。护岸建筑形式与海堤相似,按其外坡形式可分斜坡式护岸、陡墙式护(包括直立式)和由两者混合的护岸。斜坡式护岸的护面结构及护面范围与斜坡堤相同,坡顶为陆地面。

城市河道起着重要的“汇水”作用,担当着蓄积雨洪、分流下渗、调节行洪、增补地下水资源、提高水蒸发量、缓解热岛效应等方面的功能,特别能缓解和防止城市内涝,但现在这些天然排涝系统的减少,使城市缺少贮存多余雨水的空间。由此可见,防止内涝最有效地手段是增大河道的调蓄量。

现有的护岸的单位长度的容水量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在雨季或水量突增的情况下,容易使河道内的水溢出,破坏城市的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因此当水量增多时应该拓宽河道护岸单位长度的容积或排水量。

因此根据实际的应用需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对突增或雨季的多余水量进行及时处理的河道护岸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河道护岸结构,包括设置在河道两侧的护岸承载结构,所述护岸承载结构之间由上至下平行设置有第二支撑梁和第一支撑梁,在所述第二支撑梁上设有排水缝隙,所述第二支撑梁上设有连接梁,所述第一支撑梁、所述第二支撑梁和所述护岸承载结构围成一底部排水池。

优选的,所述护岸承载结构的顶端连接有与地面水平的过渡平台,所述过渡平台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与所述护岸承载结构之间连接有连接景观台。

优选的,所述连接景观台包括一端与所述固定座连接的支撑钢板,所述支撑钢板表面设有固定水泥层,所述支撑钢板的另一端与所述护岸承载结构之间连接有加强筋。

优选的,所述固定座底面连接有设置在地面内的固定基柱。

优选的,在所述连接景观台的下方设有侧排水池,所述侧排水池一端与所述护岸承载结构一体连接,所述侧排水池的另一端与所述固定座之间连接有连接岸坡。

优选的,所述护岸承载结构靠近所述连接景观台的一端设有排水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底部排水池和侧排水池,使河道内水过多时,可以通过底部排水池和侧排水池进行排水,进一步扩大了单位距离内河道的容积;设有的固定基柱可以对过渡平台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用支撑钢板作为连接景观台的基础结构,能够强化连接景观台的结构,并且不易断裂,加强筋能够提高连接景观台的称重能力,此外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材料领域不断涌现更加优良的材料,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护岸承载结构、支撑梁、连接梁和固定柱的材质,如多块混凝土。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1、护岸承载结构;11、排水孔;12、第一支撑梁;13、连接梁;14、第二支撑梁;141、排水缝隙;15、底部排水池;2、过渡平台;21、固定座;22、连接观景台;221、支撑钢板;222、固定水泥层;223、加强筋;3、固定基柱;4、侧排水池;41、连接岸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河道护岸结构,包括设置在河道两侧的护岸承载结构1,护岸承载结构1之间由上至下平行设置有第二支撑梁14和第一支撑梁12,在第二支撑梁14 上设有排水缝隙141,第二支撑梁14上设有连接梁13,第一支撑梁12、第二支撑梁14 和护岸承载结构1围成一底部排水池15。

如图1所示,护岸承载结构1的顶端连接有与地面水平的过渡平台2,过渡平台2 包括固定座21,固定座21与护岸承载结构1之间连接有连接景观台22。

如图1所示,连接景观台22包括一端与固定座21连接的支撑钢板221,支撑钢板 221表面设有固定水泥层222,支撑钢板221的另一端与护岸承载结构1之间连接有加强筋223。

如图1所示,固定座21底面连接有设置在地面内的固定基柱3。

如图1所示,在连接景观台22的下方设有侧排水池4,侧排水池4一端与护岸承载结构1一体连接,侧排水池4的另一端与固定座21之间连接有连接岸坡41。

如图1所示,护岸承载结构1靠近连接景观台22的一端设有排水孔11。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的详细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交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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