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承台的装配式钢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82282发布日期:2019-01-04 22:47阅读:373来源:国知局
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承台的装配式钢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具体涉及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承台的装配式钢模。



背景技术:

在房屋建筑中,桩筏基础已经作为高层建筑最普遍的基础结构形式被广泛采用。现有承台的缺点是模板结构复杂,施工进度慢,减震效果差,并且对于桩基筏板基础形式的承台,其形式相对固定,调节安装都不方便,生产效率较低。

综上所述,目前需要一种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减震性好的基础承台的装配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房屋建筑基础承台结构复杂,安装不便,减震性差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承台的装配式钢模,包括多个相互可拆卸顺次连接的钢模单体,所述钢模单体的两侧分别开设有滑轨和铆孔,所述滑轨沿所述钢模单体的侧壁竖直布置,所述铆孔为多个并沿所述钢模单体的另一侧壁均匀顺次间隔布置,所述铆孔水平设置,所述滑轨内由上至下分别滑动设有多个连接板,各所述连接板分别内嵌于所述滑轨,所述连接板上水平向外一体突出设有多个铆钉,所述铆孔与所述铆钉的形状匹配,各个所述钢模单体通过铆钉和铆孔相互插接,每个所述钢模单体的底部设有支撑架,每个所述钢模单体的顶部设有减震架。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支撑架包括固定于所述钢模单体底部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底部依次连接有第一支撑臂和第二支撑臂,所述第一支撑臂和第二支撑臂之间通过球铰铰接,所述第二支撑臂固定于地面上,所述第一支撑臂和第二支撑臂共有左右对称的两组。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球铰上穿设有使所述第一支撑臂和第二支撑臂固定的限位销。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减震架包括托板以及连接于所述托板和钢模单体顶部之间的液压杆,所述托板和钢模单体顶部之间还连接有加强筋,所述加强筋的长度在所述液压杆的最大长度和最小长度之间。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铆钉呈二级圆柱状结构,并且具有一体连续的小直径部分和大直径部分。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减震性好,安装角度和样式灵活多变,施工进度较快,工作效率更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出详细的说明。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承台的装配式钢模,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借鉴本文内容,适当改进工艺参数实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类似的替换和改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它们都被视为包括在本实用新型,并且相关人员明显能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内容、精神和范围的基础上对本文所述内容进行改动或适当变更与组合,来实现和应用本实用新型技术。

在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文中使用的科学和技术名词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所通常理解的含义。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承台的装配式钢模,包括多个相互可拆卸顺次连接的钢模单体1,钢模单体1的两侧分别开设有滑轨2和铆孔3,滑轨2沿钢模单体1的侧壁竖直布置,铆孔3为多个并沿钢模单体1的另一侧壁均匀顺次间隔布置,铆孔3在钢模单体1上水平开设,滑轨2内由上至下分别内嵌并滑动设有多个连接板4,滑动方式一滚轮在滑轨2内滑动实现,即连接板4上可转动设有滚轮。

连接板4上水平向外一体突出设有多个铆钉5,铆钉5呈二级圆柱状结构,并且具有一体连续的小直径部分和大直径部分,铆孔3与铆钉5的形状匹配使铆钉5可插入铆孔3,各个钢模单体1通过铆钉5和铆孔3相互插接形成一体结构,根据实际适用情形,连接板4的具体上下位置是可以滑动调节的,这样适用范围更宽,从而实现快速安装。

每个钢模单体1的底部设有支撑架,每个钢模单体1的顶部设有减震架。支撑架包括固定于钢模单体1底部的支撑板6,支撑板6的底部依次连接有第一支撑臂7和第二支撑臂8,第二支撑臂8固定于地面上,第一支撑臂7和第二支撑臂8共有左右对称的两组保证了稳定性,可保护钢模单体1的底部稳定,避免钢模单体1与地面直接接触,同时具有一定辅助的缓冲效果,并且第一支撑臂7和第二支撑臂8之间通过球铰铰接,这样可以适当调节第一支撑臂7和第二支撑臂8的连接高度,当调节到位时,可以通过插入球铰上穿设的限位销9使第一支撑臂7和第二支撑臂8位置固定。

减震架包括托板10以及连接于托板10和钢模单体1顶部之间的液压杆11,液压杆11具有一定的伸缩形成,可以起到主要的减震缓冲效果,托板10和钢模单体1顶部之间还连接有加强筋12,加强筋12的长度在液压杆11的最大长度和最小长度之间,加强筋主要起到保护液压杆11的寿命,防止顶部受到较大冲击力使液压杆11超出承受范围时,加强筋12依旧可以起到支撑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减震性好,安装角度和样式灵活多变,施工进度较快,工作效率更高。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做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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