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136607发布日期:2020-09-08 13:32阅读:5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特指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



背景技术:

施工电梯也通常称为施工升降机,作为施工现场主要的垂直运输设备,类似于塔吊,一般附着于主体结构外墙上。并且施工电梯需要对应设置满足其一定承载力的施工电梯基础。通常,施工电梯基础对基础承载力并没有塔吊要求那么高,一般情况下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通过设置一定厚度的基础并采用钢管支撑架回顶即可满足要求。但是,针对于放坡的基坑,假如基坑过深,未能及时对地下室侧墙进行回填,或者回填质量控制不好,就会造成局部塌陷,施工电梯基础稳固性难以保证。

因此,亟待需要提供一种稳固性好的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以解决现有的施工电梯基础稳固性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包括:

设置在基坑回填区的底部的独立基础;

设置在所述独立基础上的独立柱,所述独立柱位于所述基坑回填区内;

回填至所述基坑回填区内的回填土层,所述回填土层埋固所述独立基础及所述独立柱,且所述回填土层的顶面与所述独立柱的顶面平齐;以及

设置在所述独立柱上的独立承台,且所述独立承台部分置于所述回填土层之上。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所述施工电梯基础下面设置的所述独立柱以及所述独立基础,使得施工电梯上部的荷载力通过所述独立柱以及所述独立基础传递至地基,即使在回填土的土体下沉,或者未及时对地下室侧墙进行回填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施工电梯基础的沉降,确保了施工电梯基础具有坚实的承载力和结构稳固性。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基坑回填区的底部对应所述独立基础挖有一凹坑,所述凹坑内浇筑形成有第一垫层;

所述独立基础置于所述第一垫层之上。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回填土层的顶面浇筑形成有与所述独立柱顶部锚固连接的第二垫层;

所述独立承台置于所述第二垫层之上。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回填土层的顶面砌筑形成一砖胎膜,所述砖胎膜围合形成位于所述独立柱之上的浇筑空间;

所述第二垫层浇筑形成于所述浇筑空间内;

所述独立承台浇筑形成于所述浇筑空间内并位于所述第二垫层之上。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独立柱内设有柱主筋,所述柱主筋有部分埋入所述独立基础内,且埋入所述独立基础内的柱主筋的端部向外弯折形成锚固端。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独立基础内对应所述独立柱的部位埋设有加强钢筋笼,所述加强钢筋笼部分埋设于所述独立柱内。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独立承台上设置有十字梁。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第一垫层的截面尺寸大于所述独立基础的截面尺寸。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回填土层靠近所述独立柱的部分经人工夯实形成加强层。

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独立柱包括浇筑形成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所述回填土层分层回填形成第一回填层和第二回填层,所述第一回填层的高度与所述独立柱的第一部分的高度相适应,在浇筑形成所述独立柱的第一部分之后,通过所述第一回填层埋固所述独立柱的第一部分而后再浇筑形成所述独立柱的第二部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剖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基坑施工电梯及基坑的侧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独立基础和独立柱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独立基础和独立柱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第一垫层和独立基础的剖面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独立柱的剖面示意图。

图7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设置十字梁的施工电梯基础的剖面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设置十字梁的施工电梯基础的另一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用于承载施工电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包括设置在基坑回填区的底部的独立基础、设置在所述独立基础上的独立柱、设置在所述独立柱上的独立承台以及回填至基坑回填区内的回填土层,使得施工电梯上部的荷载力通过独立柱以及独立基础传递至地基,确保了施工电梯基础具有坚实的承载力和结构稳固性。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进行说明。

参阅图1、图2、图3及图4,在本实施例中,一种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包括:设置在基坑回填区1的底部的独立基础2、设置在独立基础2上的独立柱3、设置在独立柱3上的独立承台4。其中的独立柱3位于基坑回填区1内,基坑回填区1内回填有回填土层7,回填土层7埋固独立基础2及独立柱3,且回填土层7的顶面与独立柱3的顶面平齐。

基坑回填区1的底部对应独立基础2挖有一凹坑,凹坑2内浇筑形成有第一垫层5,独立基础2置于第一垫层5之上。进一步的,第一垫层5的截面尺寸大于独立基础2的截面尺寸。

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回填土层7的顶面砌筑形成一砖胎膜,砖胎膜围合形成位于独立柱3之上的浇筑空间,第二垫6层浇筑形成于所述浇筑空间内,第二垫层6与独立柱3顶部锚固连接,独立承台4浇筑形成于浇筑空间内并位于第二垫层6之上。较佳地,独立承台4部分置于回填土层7之上。

进一步的,如图5和图6所示,独立柱3内设有柱主筋31,柱主筋31有部分埋入独立基础2内,且埋入独立基础2内的柱主筋31的端部向外弯折形成锚固端311。更进一步的,独立基础2内对应独立柱3的部位埋设有加强钢筋笼32,加强钢筋笼32部分埋设于独立柱3内。此处设计使得独立柱3与独立基础2之间的整体结构更加稳固。

较佳地,如图7和图8所示,独立承台4上设置有十字梁41,该十字梁41将独立承台4各方向的力传至独立柱3上,保证了施工电梯基础的整体稳定性。

以下从施工方式的角度对回填土层及独立柱的结构进行具体说明。

回填土层7靠近独立柱3的部分经人工夯实形成加强层71,此加强层71属于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一部分,对电梯上部的荷载力起到承载作用。独立柱3包括浇筑形成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回填土层7分层回填形成第一回填层和第二回填层,第一回填层的高度与独立柱3的第一部分的高度相适应,在浇筑形成独立柱3的第一部分之后,通过第一回填层埋固独立柱3的第一部分而后再浇筑形成独立柱3的第二部分。

以下对本实用新型基坑回填区施工电梯基础的施工流程进行说明。

1、根据本方案放出独立基础2定位,定出独立基础2的中心及边缘位置,基层清理完之后,在独立基础2边缘弹出墨线。

2、采用长臂挖机对独立基础2进行开挖,清除松软浸泡的基层土方,开挖过程中注意保护底板及侧墙防水。

3、采用c15混凝土进行第一垫层5浇筑施工,厚度为100mm,注意对第一垫层5标高进行测量控制。

4、采用c30混凝土进行独立基础2浇筑施工,浇筑前定位好独立柱3的位置,检查并插好柱主筋31和加强钢筋笼32。

5、独立柱3分两段施工,第二部分的独立柱3施工完后及时浇水养护,三天后方可进行土方回填。回填厚度不大于300mm分层夯实。独立柱一米范围内采用人工打夯机对称压实,不得采用挖机直接压实,以免碰伤独立柱。

6、模板支设

回填土层7顶面上采用砖胎膜进行砌筑,砌筑完后,浇筑厚度为100mm的c15混凝土形成第二垫层6,再在第二垫层6之上采用c30混凝土进行独立承台4浇筑施工。

7、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绑扎钢筋,为增强基础的整体性,在独立基础2、独立柱3以及独立承台4的边缘处,上下层钢筋各弯锚12d。

8、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浇筑时,应插入振捣棒捣实。尤其保证基础底部振捣到位,严禁防止烂根现象。浇筑完成后,将混凝土表面抹平,保证平面度≤1/1000。

9、浇筑完成后,对整体的施工电梯基础进行浇水养护至少7天,方可进行施工电梯安装。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施工电梯基础下面设置的独立柱以及独立基础,使得施工电梯上部的荷载力通过独立柱以及独立基础传递至地基,即使在回填土的土体下沉,或者未及时对地下室侧墙进行回填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施工电梯基础的沉降,确保了施工电梯基础具有坚实的承载力和结构稳固性。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以上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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