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井体(10),其下部具有配水口(11);
主管体(20),其前端具有来水口,后端具有排污口,主管体(20)的底部具有与所述主井体(10)的内腔连通的收水口(21);
横向的过滤网(30),设置在所述的主管体(20)内并遮盖所述的收水口(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管体(20)位于所述主井体(10)的内腔中,主井体(10)的前端开设有与所述来水口对齐的第一通孔,后端开设有与所述排污口对齐的第二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井体(10)的前端设置有插设在所述第一通孔内并延伸至所述的来水口内的来水管(41),后端设置有插设在所述的第二通孔内并延伸至主井体(10)的内腔中的排污管(42),所述的主管体(20)的后部插设在所述的排污管(42)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过滤网(30)呈向上突起的球面状,其前端固定在所述来水管(41)的后端底部,其后端固定或抵靠在主管体(20)的后部下内壁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井体(10)内设置有托架(12),所述的主管体(20)的前部承托于所述的托架(12)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体(20)的底部设置竖向的收水管(43),所述的收水口(21)通过所述的收水管(43)与主井体(10)的内腔连通,所述的主井体(10)上设置有管夹(13),所述的收水管(43)由所述的管夹(13)夹紧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管体(20)或主井体(10)上设置有与所述过滤网(30)对齐的冲洗管(44)。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井体(10)的底部具有沉砂区(15),所述的配水口(11)位于所述沉砂区(15)的上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截污配水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配水口(11)上连接有配水管(45)。
10.一种调蓄池,其特征在于,包括蓄水池(50)和如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截污配水井,所述的截污配水井通过其主井体(10)上的配水口(11)与所述的蓄水池(50)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