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0839425发布日期:2020-05-22 17:18阅读:9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打桩喂桩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冶炼钢厂搬迁至沿海地区的发展趋势,在沿海滩涂上新建钢厂的工程逐渐增多,而此类地基常采用块石等回填而成,作为最常用的桩基形式之一为phc管桩。

在现有技术中,phc管桩施工前必须进行块石翻挖并置换成颗粒级碎石土或粉土后,方能降低phc管桩施打大面积断桩的现象,而置换的碎石土或粉土因后续还需基础开挖,所以回填碎石土或粉土的密实度一般只采取挖机简单碾压成型,其密实度仅满足锤击桩机支撑及施打的荷载,不能满足大型吊装设备喂桩作业的承载支撑,如进行碎石土或粉土夯实后又进行后续开挖,必将造成工期的延误和工程投入费用的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解决了phc管桩施工前必须进行块石翻挖并置换成颗粒级碎石土或粉土后,方能降低phc管桩施打大面积断桩的现象,而置换的碎石土或粉土因后续还需基础开挖,所以回填碎石土或粉土的密实度一般只采取挖机简单碾压成型,其密实度仅满足锤击桩机支撑及施打的荷载,不能满足大型吊装设备喂桩作业的承载支撑,如进行碎石土或粉土夯实后又进行后续开挖,必将造成工期的延误和工程投入费用的增加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设置牵引装置,其具体操作如下:

在锤击桩机前端的竖向桩架顶部前后两侧面和竖向桩架底部前后外侧面上,设置固定牵引滑轮,并通过牵引钢丝绳将牵引卷扬机和牵引吊钩(一)、牵引吊钩(二)连接,组成phc管桩水平牵引装置,牵引卷扬机固定在锤击桩机水平桩架上,牵引吊钩(一)通过u型吊环固定在牵引钢丝绳的绳端的绳扣中,牵引吊钩(二)通过u型吊环7穿在牵引钢丝绳上,两台牵引卷扬机以水平桩架纵向中心为对称,呈镜像横向布置,分别配有牵引滑轮和牵引吊钩(一)、牵引吊钩(二),组成两套牵引装置,且能分别完成锤击桩机两侧位置处的phc管桩水平牵引工作;

s2、对phc管桩进行水平牵引操作,其具体操作如下:

反向旋转牵引卷扬机并人工牵拉牵引吊钩(一)至phc管桩的最远一端后,停止牵引卷扬机(4)旋转,用设置在牵引钢丝绳端的牵引吊钩(一)勾住该端头,然后沿着牵引钢丝绳,人工牵拉牵引吊钩(二)至phc管桩的另一端头,用牵引吊钩(二)勾住该端头,慢速正向旋转牵引卷扬机,使牵引吊钩(一)、牵引吊钩(二)受上牵拉力,使其牢固勾住phc管桩的两端,然后继续旋转牵引卷扬机,phc管桩在牵引钢丝绳的牵引力下,慢速移动到锤击桩机一旁,完成phc管桩水平的牵引工作;

s3、phc管桩对抬喂桩,其具体操作如下:

反向旋转桩锤提升卷扬机,将桩锤提升到竖向桩架工作行程的最高位,在phc管桩离锤击桩机近的一端,用吊装绳的一个绳头穿过其另一个编结绳头后,捆绑在离该端头0.21l处(l为该phc管桩长度)位置,同时以phc管桩中心对称轴,在同一个吊点处再设置一个吊装绳,进行phc管桩的固定捆绑,同时露出两根吊装绳没捆绑端的绳头,反向同时旋转锤击桩机上配有的两台管桩提升卷扬机,让设置在竖向桩架前后两侧的提升吊钩下移,人工牵拉提升吊钩分别勾住phc管桩上固定的吊装绳露出的两个绳头后,停止管桩提升卷扬机旋转,同时正向起升两台管桩提升卷扬机和事先水平牵引phc管桩的牵引卷扬机,phc管桩在管桩提升卷扬机和牵引卷扬机的合力牵引下,逐步由水平状态向竖直状态旋转提升,当phc管桩慢速变成竖直状态后,停止牵引卷扬机旋转,继续两台管桩提升卷扬机工作,使phc管桩上端伸入到桩锤的桩帽内,此时牵引吊钩(一)、牵引吊钩(二),因牵引卷扬机停转而失力与phc管桩脱开,到此该节phc管桩喂桩完成,待该节phc管桩施打完成后,以同样的方式完成下一节phc管桩的喂桩工作,以此类推完成整套phc管桩所有配桩的喂桩工作。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具备以下有益效果:该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采用在锤击桩机上设置牵引装置,通过牵引装置将放置在锤击桩机侧方位处的phc管桩,牵引至锤击桩机附近,然后通过牵引装置和锤击桩机配有的提升装置,对抬起升phc管桩,实现phc管桩由水平放置转成竖直设置,从而完成phc管桩喂桩工作,很好的满足大型吊装设备喂桩作业的承载支撑,缩短工期的同时减少了工程投入的费用。

附图说明

图1为管桩水平牵引示意图

图2为管桩对抬示意图

图3为管桩提升示意图

图4为上、下节管桩对接示意图

图中:1、竖向桩架;2、水平桩架;3、牵引滑轮;4、牵引卷扬机;5、牵引吊钩(一);6、牵引吊钩(二);7、u型吊环;8、管桩提升卷扬机;9、提升吊钩;10、桩锤提升卷扬机;11、桩锤;12、桩帽;13、phc管桩;14、吊装绳;15、牵引钢丝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

项目概况,工程桩基均采用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桩基型号为phc550-ab125、phc500-ab125、phc600-ab130。桩长为50-65m,桩基数量为9673套。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做进一步详细描述。

施工步骤为:

如图1所示,步骤一牵引装置设置

1、在锤击桩机前端的竖向桩架1顶部前后两侧面和竖向桩架1底部前后外侧面上,设置固定牵引滑轮3,并通过牵引钢丝绳15将牵引卷扬机4和牵引吊钩(一)5、牵引吊钩(二)6连接,组成phc管桩13水平牵引装置;

2、牵引卷扬机4固定在锤击桩机水平桩架2上,牵引吊钩(一)5通过u型吊环7固定在牵引钢丝绳15的绳端绳扣中,牵引吊钩(二)6通过u型吊环7穿在牵引钢丝绳15上;

3、两台牵引卷扬机4以水平桩架2纵向中心为对称,呈镜像横向布置,分别配有牵引滑轮3和牵引吊钩(一)5、牵引吊钩(二)6,组成两套牵引装置,且能分别完成锤击桩机两侧位置处的phc管桩13水平牵引工作。

如图2所示,步骤二phc管桩水平牵引

1、反向旋转牵引卷扬机4并人工牵拉牵引吊钩(一)5至phc管桩13的最远一端后,停止牵引卷扬机4旋转,用设置在牵引钢丝绳15端的牵引吊钩(一)5勾住该端头。

2、然后沿着牵引钢丝绳15,人工牵拉牵引吊钩(二)6至phc管桩13的另一端头,用牵引吊钩(二)6勾住该端头。

3、慢速正向旋转牵引卷扬机4,使牵引吊钩(一)5、牵引吊钩(二)6受上牵拉力,使其牢固勾住phc管桩13的两端,然后继续旋转牵引卷扬机4,phc管桩13在牵引钢丝绳15的牵引力下,慢速移动到锤击桩机一旁,完成phc管桩13水平的牵引工作。

如图3、图4所示,步骤三phc管桩对抬喂桩

1、反向旋转桩锤提升卷扬机10,将桩锤11提升到竖向桩架1上工作行程的最高位。

2、在phc管桩13离锤击桩机近的一端,用吊装绳14的一个绳头穿过其另一个编结绳头后,捆绑在离该端头0.21l处(l为该phc管桩长度)位置,同时以phc管桩中心对称轴,在同一个吊点处再设置一个吊装绳14,进行phc管桩13的固定捆绑,同时露出两根吊装绳14没捆绑端的编结绳头。

3、反向同时旋转锤击桩机上配有的两台管桩提升卷扬机8,让设置在竖向桩架1前后两侧的提升吊钩9下移,人工牵拉提升吊钩9分别勾住phc管桩13上固定的吊装绳14露出的两个绳头后,停止管桩提升卷扬机8旋转。

4、同时正向起升两台管桩提升卷扬机8和事先水平牵引phc管桩13的牵引卷扬机4,phc管桩13在管桩提升卷扬机8和牵引卷扬机4的合力牵引下,逐步由水平状态向竖直状态旋转提升。

5、当phc管桩13慢速变成竖直状态后,停止牵引卷扬机4旋转,继续两台管桩提升卷扬机8工作,使phc管桩13上端伸入到桩锤11的桩帽12内,此时牵引吊钩(一)5、牵引吊钩(二)6,因牵引卷扬机4停转而失力与phc管桩13脱开,到此该节phc管桩13喂桩完成,待该节phc管桩13施打完成后,以同样的方式完成下一节phc管桩13的喂桩工作,以此类推完成整套phc管桩13所有配桩的喂桩工作。

综上所述,该回填翻挖地基区域phc桩打桩喂桩的方法,采用在锤击桩机上设置牵引装置,通过牵引装置将放置在锤击桩机侧方位处的phc管桩,牵引至锤击桩机附近,然后通过牵引装置和锤击桩机配有的提升装置,对抬起升phc管桩,实现phc管桩由水平放置转成竖直设置,从而完成phc管桩喂桩工作,很好的满足大型吊装设备喂桩作业的承载支撑,缩短工期的同时减少了工程投入的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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