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0087895发布日期:2022-05-18 06:44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


背景技术:

2.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地上高楼耸立,但在“地上”建设飞速发展的同时“地下”工程的建设却一直停留在传统模式上。“地下”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城市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非常普遍。
3.传统的城市地下管线敷设在道路的浅层空间内,因管线增容扩容不但造成了“马路拉链”现象,而且导致管线事故频发,极大地影响了城市的安全运行。为了提升管线建设水平,保障市政管线的安全运行,需采用新的管线敷设方式-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市政共用隧道,将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多种市政管线集中在一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
4.然而,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时,普遍存在因地下原有管线的影响导致降低施工效率、延长施工工期;同时,导致施工质量不易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5.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其优点是能够解决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时受地下原有管线未及时迁改而影响施工工期的技术问题;提高了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同时,提高施工质量。
6.本发明的上述发明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7.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
8.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对所述地下原有管线迁改;
9.将所述地下原有管线从所述墙体洞口取出;
10.封堵所述墙体洞口。
11.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之前,还包括:悬吊保护已开挖出的所述地下原有管线。
12.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包括:根据所述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在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模板上预留所述墙体洞口;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套设于所述地下原有管线上;将所述刚性防水翼环套管插设于所述墙体洞口内。
13.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根据所述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在所述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模板上预留所述墙体洞口之前,还包括:在搭建钢筋
时,对钢筋搭建的洞口的洞边进行加强处理。
14.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刚性防水翼环套管包括第一套筒组件以及第二套筒组件,所述第二套筒组件插设于所述第一套筒组件内,且所述第二套筒组件与所述第一套筒组件连接;所述地下原有管线插设于所述第二套筒组件内。
15.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第一套筒组件包括止水套管以及止水翼环,所述止水翼环套设于所述止水套管上,所述第二套筒组件插设于所述止水套管内,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止水套管连接。
16.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第二套筒组件包括防水套管以及防水翼环,所述防水翼环套设于所述防水套管上,所述防水翼环与所述止水翼环对应设置;所述地下原有管线插设于所述防水套管内。
17.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封堵所述墙体洞口之后,还包括:对所述墙体洞口做防水处理。
18.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封堵所述墙体洞口,包括:
19.所述止水套管的相对两端均切除预设长度以及切除所述防水套管;
20.支模,使用导管浇筑细石混凝土,充分插捣密实;
21.拆模,凿除表面多余的混凝土,并修补混凝土缺陷。
22.优选地,本发明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所述对所述墙体洞口做防水处理,包括:在所述墙体洞口及所述墙体洞口的周边涂刷复合防水涂料。
23.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有益技术效果为:本技术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对地下原有管线迁改;将地下原有管线从墙体洞口取出;封堵墙体洞口;通过预留墙体洞口,便于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取出地下原有管线,由此,提高了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保证了施工工期的可控性;同时,提高施工质量。
附图说明
24.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的流程图。
25.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中刚性防水翼环套管的剖视图。
26.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中刚性防水翼环套管的结构示意图。
27.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与刚性防水翼环套管的结构示意图一。
28.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与刚性防水翼环套管的结构示意图二。
29.图中,1、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0、第一套筒组件;101、止水套管;102、止水翼环;20、第二套筒组件;201、防水套管;202、防水翼环;30、第一扁钢;40、第二扁钢;50、对接缝;2、主体结构;3、防水涂层。
具体实施方式
30.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31.参照图1,为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2.s101、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
33.具体的,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施工时,在主体结构2上预留墙体洞口,墙体洞口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由此,便于后续地下原有管线的取出。
34.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包括:
35.s1011、根据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模板上预留墙体洞口。
36.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根据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模板上预留墙体洞口之前,还包括:在搭建钢筋时,对钢筋搭建的洞口的洞边进行加强处理。
37.具体的,在地下原有管道的位置处搭建洞口,洞口与墙体洞口对应设置。
38.需要说明的是,对洞口的洞边进行加强处理的方式与传统的对洞边进行加强处理的方式基本一致,为本领域人员所熟知的,在此对洞边进行加强处理的方式不予赘述。
39.s1012、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套设于地下原有管线上。
40.具体的,根据地下原有管线的管径以及《02s404防水套管图集》选择使用不同型号的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
41.继续参照图2和图3,本实施例中,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包括第一套筒组件10以及第二套筒组件20,第二套筒组件20插设于第一套筒组件10内,且第二套筒组件20与第一套筒组件10连接;地下原有管线插设于第二套筒组件20内;通过设置第二套筒组件20,由此,提高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的防水性能;同时,避免地下原有管线被第一套筒组件10损坏。
42.其中,第一套筒组件10与第二套筒组件20可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第一套筒组件10可采用浇铸的方式与第二套筒组件20一体成型,本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制。
43.为了提高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的防腐蚀性,在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的内部和外部均涂设防腐层,其中,防腐层可采用樟单,防腐层还可采用冷底子油,本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制。
44.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第一套筒组件10包括止水套管101以及止水翼环102,止水翼环102套设于止水套管101上,第二套筒组件20插设于止水套管101内,第二连接件与止水套管101连接。
45.具体的,止水翼环102沿着止水套管101的径向向外延伸,其中,止水翼环102的中轴线与止水套管101的中轴线平行,在一些可实现的方式中,止水翼环102的中轴线与止水套管101的中轴线共线设置。
46.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第二套筒组件20包括防水套管201以及防水翼环202,防水翼环202套设于防水套管201上,防水翼环202与止水翼环102对应设置;地下原有管线插设于防水套管201内。
47.具体的,防水翼环202沿着防水套管201的径向向外延伸,防水翼环202的中轴线与防水套管201的中轴线平行,在一些可实现的方式中,防水翼环202的中轴线与防水套管201的中轴线共线设置。
48.其中,防水翼环202的外周壁与止水套管101的内壁抵接,且防水翼环202与止水翼环102对应设置,防水套管201的中轴线与止水套管101的中轴线平行,在一些可实现的方式
中,防水套管201的中轴线与止水套管101的中轴线共线设置。
49.防水套管201的长度范围为80mm-120mm,防水套管201的厚度范围为3mm-10mm;在本实施例中,防水套管201的长度为100mm,厚度为6mm。
50.由于地下原有管线较长,为了便于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套设于地下原有管线上,在止水套管101与防水套管201的中轴线共线的可实现方式中,沿着止水套管101的中轴线方向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切割成相同的两个半圆部。
51.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套住地下原有管线的具体实施过程为:将两个半圆部扣设于地下原有管线的外周壁上,且两个半圆部对应设置,对两个半圆部的对接缝50进行焊接,与对接缝50相对应的止水翼环102的外侧壁焊接第一扁钢30,与对接缝50相对应的止水套管101的外周壁上焊接第二扁钢40,以使两个半圆部连接在一起构成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通过设置第一扁钢30与第二扁钢40,第一扁钢30与第二扁钢40对对接缝50起加强作用,由此,提高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整体的防水性能。其中,第一扁钢30沿着止水翼环102的径向延伸,第二扁钢40沿着止水套管101的中轴线方向延伸,第一扁钢30的延伸方向与第二扁钢40的延伸方向垂直设置。
52.其中,第一扁钢30与第二扁钢40的的厚度范围均为4mm-8mm,宽度范围均为20mm-60mm,本实施例中,第一扁钢30与第二扁钢40的厚度均为6mm,宽度均为40mm。
53.s1013、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插设于墙体洞口内。
54.具体的,将套住地下原有管线的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插设于墙体洞口内,防水套管201的中轴线与墙体洞口的中轴线平行,在一些可实现的方式中,防水翼环202套管的中轴线与墙体洞口的中轴线共线设置。
55.s102、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施工完成后,对地下原有管线迁改。
56.参照图4,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模板安装完成后,浇筑混凝土,混凝土达到养护期后,将主体结构模板拆卸,即主体结构2施工完成,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中的止水翼环102埋设于混凝土内,实现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与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连接。
57.做临时防水,即在刚性防水套管201与地下原有管线之间填充防水材料;其中,防水材料可采用柔性材料,防水材料还可采用密封膏,本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制。
58.在临时防水完成后,及时对地下原有管线进行迁改。
59.s103、将地下原有管线从墙体洞口取出。
60.具体的,地下原有管线迁改完成后,将地下原有管线从预埋在混凝土中的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中取出,并将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中的防水材料进行清理。
61.s104、封堵墙体洞口。
62.继续参照图5,本实施例中,封堵墙体洞口,包括:
63.s1041、止水套管101的相对两端均切除预设长度以及切除防水套管201;通过切除部分止水套管101,由此,便于墙体洞口封堵。
64.具体的,止水套管101的两端均沿着止水套管101的中轴线方向向内切除预设长度,以使止水套管101的长度小于墙体洞口的深度;其中,预设长度的范围为40mm-60mm,本实施例中,预设长度为50mm。
65.将防水套管201由防水翼环202上全部切除,并在剩余的止水套管101的两端以及防水翼环202的内壁上涂刷防水层,由此,避免切割后的刚性防水翼环套管1被腐蚀而受损
生锈。其中,防水层的材料可采用樟单,防水层的材料还可采用冷底子油,本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制。
66.对与止水套管101的切除部分相对应的混凝土进行凿毛处理,由此,提高了用于封堵墙体洞口的混凝土与墙体洞口的内壁的粘结力。
67.s1042、支模,使用导管浇筑细石混凝土,充分插捣密实。
68.具体的,支模完成后,向墙体洞口内浇筑混凝土时,使用导管由下向上浇筑高于主体结构混凝土等级一个标号的细石混凝土(掺防水剂和膨胀剂),细石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充分插捣密实。
69.s1043、拆模,凿除表面多余的混凝土,并修补混凝土缺陷。
70.具体的,拆模完成后,凿除封堵墙体洞口的混凝土的多余部分,修补封堵墙体洞口的混凝土的缺陷。
71.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封堵墙体洞口之后,还包括:对墙体洞口做防水处理。
72.其中,对墙体洞口做防水处理,包括:在墙体洞口及墙体洞口的周边涂刷防水涂层3。
73.具体的,在封堵墙体洞口的混凝土的外表面涂刷防水涂层3,并在超出墙体洞口的周边的预设区域内涂刷防水涂层3。
74.示例性的,防水涂层3可采用复合防水涂料。
75.其中,整体涂刷区域为以墙体洞口的圆心为圆心,以r为半径(r大于墙体洞口的半径),预设区域的面积等于整体区域的面积减去墙体洞口的截面面积。
76.r等于墙体洞口的半径加上l,其中,l取值范围为80mm-120mm,本实施例中,l为100mm。
77.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之前,还包括:悬吊保护已开挖出的地下原有管线。
78.其中,对地下原有管线进行悬吊保护的实施方式与传统的管线的悬吊保护的实施方式基本一致,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在此对地下原有管线的悬吊保护的实施方式不予赘述。
79.本技术提供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上预留与地下原有管线的位置相对应的墙体洞口;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施工完成后,对地下原有管线迁改;将地下原有管线从墙体洞口取出;封堵墙体洞口;通过预留墙体洞口,便于地下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2施工完成后取出地下原有管线,由此,提高了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保证了施工工期的可控性;同时,提高施工质量。
80.应当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81.最后应说明的是: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
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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