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可拆式支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976866发布日期:2022-10-29 02:45阅读: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可拆式支护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可拆式支护。


背景技术:

2.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在对基坑进行施工时需要用到支护设备对其进行支撑,避免泥土脱落而对施工人员造成影响。
3.目前常见的支护装置是将两块支护板分别贴在基坑的两侧上,再利用支撑杆抵触在两块支护板之间,但这种方式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是仅由支撑杆的两端与支护板接触,无法将支护板的侧边紧密的贴合在基坑壁上,故容易出现软泥从支护板与基坑之间的缝隙处流出,不利于基坑内的施工;其次,由于基坑宽度一定,两块支护板之间的距离一定,故在插入支撑杆时非常费力,因此提出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可拆式支护。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解决传统技术中仅由支撑杆的两端与支护板接触,无法将支护板的侧边紧密的贴合在基坑壁上,故容易出现软泥从支护板与基坑之间的缝隙处流出,不利于基坑内的施工,以及基坑宽度一定,两块支护板之间的距离一定,故在插入支撑杆时非常费力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可拆式支护。
5.本实用新型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具体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可拆式支护,包括:
7.抵压机构,数量为两个,分别沿支护板高度向设置并贴紧在支护板一侧,其抵压范围可调以适应不同深度的基坑;
8.抵触杆,其数量为两个,呈交叉设置并可拆式抵触在两个抵压机构之间;
9.筒座,其数量为四个并两两设置在一对抵压机构的相对侧上,可沿抵压机构的高度向做位置调节以适应不同深度的基坑,其内部构造有空腔,且其一端铰接设置在抵压机构侧边,该端的内侧壁上固定有沿其长度向设置的让位弹簧,其另一端设为开口,并用于供抵触杆端部插入。
10.进一步地,所述抵压机构包括用于安装筒座的长板,所述长板远离筒座的一侧呈左右对称滑动设置有一对可分别做上下高度调节以适应不同深度基坑的档杆,还包括用于带动两个档杆做反向高度调节的升降机构。
11.进一步地,所述升降机构包括与长板平行并固设与其一侧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靠近长板的一侧通过轴杆转动安装有齿轮,还包括设置在两个档杆相对侧上并分别与驱动齿轮啮合的齿条,以及设置在长板靠近筒座一侧上并用于手动控制齿轮转动状态的操控机构。
12.进一步地,所述操控机构包括固设在齿轮一侧且内部设有矩形腔的短杆,所述短
杆末端活动贯穿有穿插杆,穿插杆位于短杆内的一端固设有滑动设置在矩形腔内的矩形板,所述矩形板与短杆被贯穿一端的内侧壁之间连接有压紧弹簧,所述穿插杆末端将长板一侧活动贯穿;所述长板外侧壁上安装有被穿插杆活动贯穿的固定块一,所述穿插杆上固设有固定块二,固定块一与固定块二的相对侧构造有相互啮合的面齿。
13.进一步地,所述长板一侧沿其高度向开设有两个呈左右对称的t型槽,所述t型槽内滑动设置有滑块;滑块一侧构造有突出结构并与筒座连接,并在该侧上固设有沿t型槽深度向向外延伸的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上螺纹连接有抵触在长板上的蝶型螺母。
14.进一步地,所述穿插杆末端的外侧壁上开设有防滑纹。
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6.本实用新型利用两个交叉设置的抵触杆将抵压范围可调的一对抵压机构贴紧在基坑两侧的内壁上,根据更换抵触杆的长度来适用于不同宽度的基坑,与仅用抵触杆的端部对支护板进行抵触相比,其稳定性更好,并且支护板受力更加均匀,避免软泥从支护板与基坑之间的缝隙流出;抵压机构抵压范围可调的设计使装置适用于不同高度的支护板,即不同深度的基坑;通过将抵触杆的其中一端插入其中一个筒座内并压迫让位弹簧,再将抵触杆的另一端插入另一个抵压机构的筒座内,来完成抵触杆的安装,与传统技术相比更加省力;筒座可沿抵压机构的高度向做位置调节的设计,可根据基坑的深度调节抵触杆两端的水平位置,当基坑越深时,抵触杆两端的水平距离越远。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图;
18.图2是本实用新型图1的a处放大图;
19.图3是本实用新型立体半剖视图;
20.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立体半剖视图;
21.图5是本实用新型图4的b处放大图;
22.附图标记:1、抵压机构;101、长板;102、档杆;2、抵触杆;3、筒座;4、让位弹簧;5、升降机构;501、安装板;502、齿轮;503、齿条;6、操控机构;601、短杆;602、穿插杆;603、矩形板;604、压紧弹簧;605、固定块一;606、固定块二;607、面齿;7、t型槽;8、滑块;9、螺纹杆;10、蝶型螺母;11、防滑纹。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24.如图1-5所示,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可拆式支护,包括抵压机构1,数量为两个,分别沿支护板高度向设置并贴紧在支护板一侧,其抵压范围可调以适应不同深度的基坑;抵触杆2,其数量为两个,呈交叉设置并可拆式抵触在两个抵压机构1之间;筒座3,其数量为四个并两两设置在一对抵压机构1的相对侧上,可沿抵压机构1的高度向做位置调节以适应不同深度的基坑,其内部构造有空腔,且其一端铰接设置在抵压机构1侧边,该端的内侧壁上固定有沿其长度向设置的让位弹簧4,其另一端设为开口,并用于供抵触杆2端部插入。
25.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装置在使用时,保持抵压机构1位于基坑侧壁的中部位
置,利用两个交叉设置的抵触杆2将抵压范围可调的一对抵压机构1贴紧在基坑两侧的内壁上,根据更换抵触杆2的长度来适用于不同宽度的基坑,与仅用抵触杆2的端部对支护板进行抵触相比,其稳定性更好,并且支护板受力更加均匀,避免软泥从支护板与基坑之间的缝隙流出;抵压机构1抵压范围可调的设计使装置适用于不同高度的支护板,即不同深度的基坑;通过将抵触杆2的其中一端插入其中一个筒座3内并压迫让位弹簧4,再将抵触杆2的另一端插入另一个抵压机构1的筒座3内,来完成抵触杆2的安装,与传统技术相比更加省力;筒座3可沿抵压机构1的高度向做位置调节的设计,可根据基坑的深度调节抵触杆2两端的水平位置,当基坑越深时,抵触杆2两端的水平距离越远,其目的是使支护板受力更加均匀,同时应根据基坑深度及宽度的情况来更换不同长度的抵触杆2,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26.如图1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细化抵压机构1的具体结构,抵压机构1包括用于安装筒座3的长板101,长板101远离筒座3的一侧呈左右对称滑动设置有一对可分别做上下高度调节以适应不同深度基坑的档杆102(档杆102与支护板侧壁直接接触),还包括用于带动两个档杆102做反向高度调节的升降机构5,工作原理为:利用升降机构5带动两个档杆102做基坑深度向的位置调节,且两个档杆102滑动方向相反,从而从整体扩大装置压迫支护板的面积,并适应不同大小的支护板(需要说明的是:在调节时,应确保长板101位于支护板的中部位置,其目的是使支护板受力更加均匀)。
27.如图5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细化升降机构5的具体结构,升降机构5包括与长板101平行并固设与其一侧的安装板501(安装板501设置在长板101远离抵触杆2的一侧上),安装板501靠近长板101的一侧通过轴杆转动安装有齿轮502,还包括设置在两个档杆102相对侧上并分别与驱动齿轮502啮合的齿条503,以及设置在长板101靠近筒座3一侧上并用于手动控制齿轮502转动状态的操控机构6,工作原理为:利用操控机构6带动齿轮502转动,从而带动两个齿条503向相反的方向滑动,以带动两个档杆102滑动来增加装置抵压支护板的范围。
28.如图5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细化操控机构6的具体结构,操控机构6包括固设在齿轮502一侧且内部设有矩形腔的短杆601,短杆601末端活动贯穿有穿插杆602,穿插杆602位于短杆601内的一端固设有滑动设置在矩形腔内的矩形板603,矩形板603与短杆601被贯穿一端的内侧壁之间连接有压紧弹簧604,穿插杆602末端将长板101一侧活动贯穿;长板101外侧壁上安装有被穿插杆602活动贯穿的固定块一605,穿插杆602上固设有固定块二606,固定块一605与固定块二606的相对侧构造有相互啮合的面齿607,工作原理为:当装置处于非运动状态时,即档杆102的位置固定时,压紧弹簧604将矩形板603压迫在短杆601内靠近齿轮502的一端内壁上,此时固定块一605与固定块二606相对侧的面齿607相互啮合,即穿插杆602无法转动,同时由于短杆601内的腔体是矩形,穿插杆602端部设置有滑动设置在该腔体内的矩形板603,故此时齿轮502也无法转动,通过向外拉动穿插杆602,使压紧弹簧604被压迫,固定块二606远离固定块一605,即可转动穿插杆602以及齿轮502,从而带动两个齿条503滑动。
29.如图2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细化筒座3位置调节的具体方式,长板101一侧沿其高度向开设有两个呈左右对称的t型槽7,t型槽7内滑动设置有滑块8;滑块8一侧构造有突出结构并与筒座3连接(需要说明的是,该突出结构上设置有铰接座,筒座3端部安装在
该铰接座上),并在该侧上固设有沿t型槽7深度向向外延伸的螺纹杆9,螺纹杆9上螺纹连接有抵触在长板101上的蝶型螺母10,工作原理为:利用蝶型螺母10与长板101侧边之间的抵触力来固定滑块8滑动后的位置,即实现了对筒座3高度位置的调节。
30.如图5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为了便于转动穿插杆602,穿插杆602末端的外侧壁上开设有防滑纹11,避免手握时发生打滑。
31.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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