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围堰构建施工的,具体而言,本申请涉及一种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
背景技术:
1、围堰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建造永久性水利设施,修建的临时性围护结构。其作用是防止水和土进入建筑物的修建位置,以便在围堰内排水,开挖基坑,修筑建筑物。一般主要用于水工建筑中,除作为正式建筑物的一部分外,围堰一般在用完后拆除。在组成围堰的是通过若干钢板桩角桩组合并围设形成围堰。
2、当前大多数围堰的性质为矩形,因此组成围堰的各个钢板桩角桩段形成的是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
3、但是,若施工目标围堰为非矩形时,在现有技术中并没有适用该施工需求提供灵活可调整的钢板桩角桩结构。而目前常用的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难以应用于非矩形围堰的构建。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现有的常用的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难以应用于非矩形围堰的构建的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
2、本申请提供的一种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至少包括:
3、第一钢板桩角桩和第二钢板桩角桩;
4、所述第一钢板桩角桩为u型钢板桩,所述第二钢板桩角桩为l型钢板桩;其中,所述第一钢板桩角桩由第一直线段与所述第一直线段两端相连的第一锁扣段组成,所述第二钢板桩角桩由第二直线段以及与所述第二直线段一端连接的第二锁扣段组成;
5、所述第二直线段的自由端与所述第一直线段和第一锁扣段的连接处外侧按照预设的非直角角度固定连接。
6、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直线的自由端与所述第一直线段与和第一锁扣段的连接处外侧设置加固材料。
7、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钢板桩角桩和第二钢板桩角桩各自的开口朝同侧设置。
8、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加固材料设置在所述开口背面处。
9、第二直线与所述第一直线段的连接处内侧。
10、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直线段与第一锁扣段之间形成第一预设夹角,所述第二直线段与第二锁扣段之间形成第二预设夹角,所述第一预设夹角和第二预设夹角不相等。
11、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设夹角和第二预设夹角大于90゜。
12、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锁扣段和第二锁扣段为类“口”字的开口回旋的锁扣结构。
13、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钢板桩角桩通过远离所述第二钢板桩角桩的第一锁扣段与其他钢板桩进行扣锁,形成第一围边;以及,所述第二钢板桩角桩通过所述第二锁扣段与其他钢板桩进行扣锁,形成第二围边;
14、所述第一围边和第二围边组成非直角围堰模板。
15、本申请提供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有益效果为:
16、在本申请所提供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基于至少由一u型钢板桩的第一钢板桩角桩和一l型钢板桩的第二钢板桩角桩形成一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相比于现有常用的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能够利用同一套钢板桩组合,得到不同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除了满足当前指定形状的非矩形围堰的构建要求,还能够通过对第一直线段和第二直线段所形成角度的调整,得到不同形状的非矩形围堰,从而缩短了设计时间,以及节省了工程耗材,实现降低成本的效果。
17、本申请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这些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实践了解到。
1.一种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直角钢板桩角桩结构,其特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