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74931阅读:731来源:国知局
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下建筑结构,特别涉及一种地下结构大型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在地下结构中,由于规划、设计或施工滞后的原因,已实施的地下空间结构上,通常需预留洞口并临时封堵,以备后期其他结构与之衔接。
[0003]若已实施的地下结构埋深较深(如埋深5米以上),预留洞口较大,常规的做法是在预留洞口按标准结构实施;或者在结构外侧设置挡土墙来挡土和封堵。
[0004]然而现有技术的这种处理方案却存在以下缺点:预留洞处的混凝土结构或挡土墙较难破除,容易破坏旁边的结构,同时也造成较大的经济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既容易拆除又比较经济的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其特点在于,其包括由内往向外依次设置的:用于封堵预留洞口的钢筋网层及砖墙层,所述钢筋网层与砖墙层的外表面齐平并形成一整体,所述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表面还整体包覆一防水层。
[000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钢筋网层为DlO钢筋网。DlO钢筋网指的是采用直径为1cm的钢筋采用栅格方式形成的钢筋网。采用钢筋网,在后期拆除时可直接剪断,因此施工方便。
[000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砖墙层为二四砖墙。二四砖墙,为建筑俗语,即指宽度为240mm(毫米)的墙,因为目前的墙砖的宽度一般是115mm,两块砖加在一起是230mm,再加1mm灰缝,共240mm。所以俗称二四墙。
[000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钢筋网层距离所述预留洞口 25cm?30cm处。
[0009]在符合本领域常识的基础上,上述各优选条件,可任意组合,即得本实用新型各较佳实施例。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本实用新型,不仅能起到临时封堵的作用,而且砖墙拆除后钢筋可直接剪断,因此后期拆除也容易。同时,采用本实用新型还节省了一定的施工费用。
[0011]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的平面图。
[0013]图2为图1中沿A-A的剖视图。
[0014]附图标记说明:预留洞口 1、D10钢筋网2、二四砖墙3、防水层4、地面5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举出较佳实施例,并结合附图来更清楚完整地说明本实用新型。
[0016]实施例
[001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本实施例提供的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构造如下: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预留洞口通常距离地面10公分以下位置,首先,在离预留洞口 26cm处设置一层DlO钢筋网,通过该钢筋网来承担较大的土压力作用,然后再砌筑二四砖墙(二四砖墙是建筑俗语,即指宽度为240mm(毫米)的墙,因为目前的墙砖的宽度一般是115mm,两块砖加在一起是230mm,再加1mm灰缝,共240mm。所以叫二四墙),整个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的外表面齐平,并且整体设置防水层。
[0018]因此,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临时封堵结构构造由内向外依次为:钢筋网层、砖墙层和最外面的防水层。
[0019]采用本实用新型,不仅能起到临时封堵的作用,而且砖墙拆除后钢筋可直接剪断,因此后期拆除容易。
[0020]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由内往向外依次设置的:用于封堵预留洞口的钢筋网层及砖墙层,所述钢筋网层与砖墙层的外表面齐平并形成一整体,所述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表面还整体包覆一防水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筋网层为DlO钢筋网。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砖墙层为二四砖墙。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筋网层距离所述预留洞口 25cm?30cm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地下结构大型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其包括由内往向外依次设置的:用于封堵预留洞口的钢筋网层及砖墙层,所述钢筋网层、砖墙层的外表面齐平并形成一整体,所述地下结构预留洞口临时封堵结构表面还整体包覆一防水层。采用本实用新型,不仅能起到临时封堵的作用,而且砖墙拆除后钢筋可直接剪断,因此后期拆除容易。
【IPC分类】E02D29/16, E02D29/045
【公开号】CN204626452
【申请号】CN201520329870
【发明人】朱浩良
【申请人】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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