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弧度模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调弧度模板,该模板包括面板、边框、横向主楞、竖向次楞,在面板两端分别设槽钢,在所述面板上且在两相邻横向主楞间设钢板,所述面板两端的槽钢之间设连接螺栓,在所述钢板与连接螺栓之间设调节螺栓,在钢板外端且在调节螺栓上设螺母。使用本发明施工双向倾斜索A塔,能实现面板不解体一次提升至塔顶。本发明可调弧度模板加工简易,弧度调节迅速,成本较低,能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
【专利说明】—种可调弧度模板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斜拉桥主塔施工【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可调弧度模板。
【背景技术】
[0002]如图1、图2所示,南水北调邢台市区跨渠桥梁工程泉北大街景观桥,位于南水北 调中线总干渠与邢台市泉北大街相交位置处,是连接南水北调总干渠两岸新区的重要桥梁 之一,该桥兼具通行和景观的需求,其主塔设计为A形,下边两侧为弧形,这样既美观,又在 不增加主塔跨度和高度的情况下,提高了车辆通行能力。
[0003]主塔为两个4mX 2m的矩形等截面钢筋混凝土塔身,塔身呈A字形,主塔顺桥向向 西倾斜75°。两塔根轴线在桥面跨距23.6米,塔身出桥面12.3米高度范围内为半径40米 的斜曲面,向上逐渐向桥中心线靠拢,圆弧之上为斜直线,横桥向内倾角为72.62°,直至两 主塔合拢。桥面以上塔高47.691m,桥面以下塔高6.982米。
[0004]传统的施工方法为搭设支架,使用木模板或定型模板。如果使用木模板,必须附加 大量的方木和钢管配合对拉螺栓以加固模板,本工程为双向倾斜曲面变双向斜直面,必须 加工与主塔弧度一致的竖向方木或钢管,而且容易造成模板变形量大,导致主塔线性偏差; 如果使用定型模板,其巨大的自重对施工阶段的主塔是严重的威胁,另外倾斜的主塔给模 板的支设带来很大的难度,尤其是向下倾斜模板在高空的组合极为困难,所以本工程需要 使用带有双向弧度的模板。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简单易行的可调弧度模板。
[0006]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调弧度模板包括面板、边框、横向主楞、竖向次楞,在 面板两端分别设槽钢,在所述面板上且在两相邻横向主楞间设钢板,所述面板两端的槽钢 之间设连接螺栓,在所述钢板5与螺栓6之间设调节螺栓,在所述钢板外端且在调节螺栓上 设螺母。
[0007]本发明可调弧度模板,当需要调节面板成一定弧度时,每排调节螺栓的调节量根 据其所在面板圆弧的位置计算确定,其中塔内侧面板中间向外调节,上下端不调节,塔外侧 面板中间不调节,上下端向外调节。塔内外侧面板调节后形成的缝隙用泡沫板填充严密,防 止混凝土浇筑时混凝土进入缝隙内。恢复为平面时将泡沫板去除,反向调节螺栓,直至面板 与次楞贴紧成为平面。使用本发明施工双向倾斜索A塔,能实现面板不解体一次提升至塔 顶。本发明面板加工简易,弧度调节迅速,成本较低,能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发明所建主塔的侧面图。
[0009]图2为本发明所建主塔的立面图。
[0010]图3为本发明可调弧度模板的结构示意图。[0011]图4为图3所示钢板及调节螺栓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5为图4所示右视图。
[0013]图6为图3所示顺桥面模板调弧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如图3、图4、图5、图6所示,本发明可调弧度模板,包括面板1、边框2、横向主楞
3、竖向次楞4,在面板I两端分别设设槽钢11,在所述面板I上且在两相邻横向主楞3间设 钢板5,所述面板I两端的槽钢11之间设连接螺栓6,这样面板1、两根槽钢11及连接螺栓 6组成四边形,钢板5与螺栓6之间设调节螺栓7,即钢板通过调节螺栓与连接螺栓相连,在 钢板5外端且在调节螺栓上设螺母51。
[0015]根据所建主塔截面大小,确定钢板5与连接螺栓6之间的调节螺栓7设置数量,如 在建的邢台泉北大街桥主塔4米边顺桥面模板的面板I上设7排调节螺栓7,调节螺栓7水 平分布,每排间距30厘米,每排在每两个次楞4间设2条调节螺栓7。调节面板I时每排调 节螺栓7的调节量根据其所在圆弧的位置计算确定,其中内侧模板的面板I中间向外调节, 上下端不调节;外侧模板的面板I中间不调节,上下端向外调节形成所需的内外面板I的弧 度。
【权利要求】
1.一种可调弧度模板,其特征在于:该模板包括面板(I)、边框(2)、横向主楞(3)、竖向 次楞(4),在面板(I)两端分别设槽钢(11),在所述面板(I)上且在两相邻横向主楞(3)间 设钢板(5),所述面板(I)两端的槽钢(11)之间设连接螺栓(6),在所述钢板(5)与连接螺 栓(6)之间设调节螺栓(7),在钢板(5)外端且在调节螺栓(7)上设螺母(51)。
【文档编号】E01D21/00GK103437293SQ201310341105
【公开日】2013年12月11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7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7日
【发明者】付丽红, 张明辰, 孙振魁, 王晓峰, 宁超, 王鹏 申请人:邢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