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体积盖梁自动调节高程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5727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桥梁工程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大体积盖梁自动调节高程支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盖梁支架是根据盖梁的设计高程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定尺加工,承重梁与立柱为固结或采用砂筒调整高程,拆装不方便、操作难度大、高度难以调节、施工精度较低,而且支架的重复利用率低,导致盖梁成本较高。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大体积盖梁自动调节高程支架,能够解决大直径或异形墩柱的盖梁支架高程调节困难的难题,同时方便拆装。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大体积盖梁自动调节高程支架,包括设于平台上的两根调节支撑钢管,所述两根调节支撑钢管上均设有主支撑钢管,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上均设有液压千斤顶,所述液压千斤顶上设有支撑型钢,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之间设有平联结构,所述平联结构包括一字形支架和三角形支架,所述一字形支架的两端分别与一根所述主支撑钢管相连,所述三角形支架的两个顶角分别与一根所述主支撑钢管相连,且所述三角形支架的另一个顶角与所述一字形支架的中部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一字形支架包括分别设于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上的两块基座一。

进一步的,所述两块基座一之间设有支杆一。

进一步的,所述三角型支架包括分别设于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上的两块基座二以及设于所述支杆一中部的基座三。

进一步的,所述两块基座二之间设有支杆二。

进一步的,所述基座二与基座三之间设有支杆三。

进一步的,所述液压千斤顶包括液压泵,所述液压泵上设有用于自动关闭回油路的阀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产品全部选用市场上常见材料,取材方便易行;本产品加工简单,实用性强,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本产品安装操作简单,适用于工人具体操作;本产品解决了大直径或异形墩柱的盖梁支架高程难以调节的难题,实现了自动调节高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大体积盖梁自动调节高程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承台;2、调节支撑钢管;3、主支撑钢管;4、液压千斤顶;5、支撑型钢;6、平联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大体积盖梁自动调节高程支架,包括设于平台上的两根调节支撑钢管2,所述两根调节支撑钢管2上均设有主支撑钢管3,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3上均设有液压千斤顶4,所述液压千斤顶4上设有支撑型钢5,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3之间设有平联结构6,所述平联结构6包括一字形支架和三角形支架,所述一字形支架的两端分别与一根所述主支撑钢管相连,所述三角形支架的两个顶角分别与一根所述主支撑钢管相连,且所述三角形支架的另一个顶角与所述一字形支架的中部相连。

其中,所述一字形支架包括分别设于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上的两块基座一。

其中,所述两块基座一之间设有支杆一。

其中,所述三角型支架包括分别设于两根所述主支撑钢管上的两块基座二以及设于所述支杆一中部的基座三。

其中,所述两块基座二之间设有支杆二。

其中,所述基座二与基座三之间设有支杆三。

其中,所述液压千斤顶4包括液压泵,所述液压泵上设有用于自动关闭回油路的阀门。

如图1所示,本装置的支撑钢管由调节支撑钢管2和主支撑管3组成,调节支撑钢管2和主支撑钢管3之间用螺栓连接,便于拆卸。

主支撑钢管3之间设置有平联结构6,平联结构6由一字形支架和结构十分稳定的三角形支架组成,一字架的两端与分别与一根主支撑架3相连,一字形支架的中部与三角形支架的一个顶角相连,三角形支架的另外两个顶角分别与一根主支撑架3相连,该平联结构6的结构十分稳固,同时该平联结构6使本装置的结构更加稳固。

液压千斤顶4需要根据盖梁重量确定,避免出现千斤顶超负荷作业;液压千斤顶4的液压泵要具有自动关闭回油路的阀门,在高程调整到位后能够自动关闭回油路。

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本产品全部选用市场上常见材料,取材方便易行;本产品加工简单,实用性强,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本产品安装操作简单,适用于工人具体操作;本产品解决了大直径或异形墩柱的盖梁支架高程难以调节的难题,实现了自动调节高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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