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桥临时兜吊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2399阅读:1335来源:国知局
一种桥临时兜吊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桥兜吊应用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桥临时兜吊结构。



背景技术:

针对大量拱桥更换吊杆的工程实例,下承式拱桥,都是通过吊杆将桥面恒、活载传递给拱肋的,再由拱肋传递给拱座或下部结构。桥梁建成投入使用后,会因吊杆或锚头锈蚀、松动或意外受损等原因,造成吊杆安全系数偏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年来,大量的中、下承式拱桥进行了吊杆检测和更换,是一个工程热点和难点问题,吊杆暴露在大气环境中,雨水的侵蚀和车辆尾气将导致吊杆锈蚀,疲劳累积损伤和锈蚀是吊杆最普遍的两种损伤,而短吊杆自由长度太短,受温度变化影响大,桥面反复纵向位移时,短吊杆不能自由摆动,且频频交替出现较大的附加应力,致使短吊杆及结构发生破坏。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一种桥临时兜吊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现有技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为弥补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并在受力后下沉量小,对原结构的受力和变性影响小,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用性强的一种桥临时兜吊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桥临时兜吊结构,至少包括吊耳、混凝土拱肋、手拉葫芦、梁垫板、横梁、双轮滑车和钢丝绳;所述双轮滑车对称设置在横梁上方;所述横梁设置在梁垫板上表面,并且横梁下表面与梁垫板紧密连接;所述梁垫板设置在兜吊结构最下端,并且通过钢丝与双轮滑车相连;所述手拉葫芦设置在双轮滑车左侧且通过钢丝与双轮滑车下端相连;所述钢丝绳连接在双轮滑车上端与吊耳之间;所述混凝土拱肋设置在双轮滑车正上方,并且混凝土拱肋上表面设置有吊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手拉葫芦顶端设置有卷扬机,用于提升系统;所述双轮滑车有两个滑轮组成,并且通过手拉葫芦进行提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应用兜吊法更换技术,在吊杆更换前后结构的受力和变形一致,更换工程对原结构的受力和变形影响小;能够避免在拱肋辍板钻孔、开窗、焊接,减少了对拱肋的损害;可以合理的选用各类张拉力值,能够实现桥面变形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避免桥面反开裂;另外,兜吊系统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并在受力后下沉量小;更换吊杆的关键技术是:先将旧的永久吊杆承受的恒重分批卸载到临时吊杆上,再将临时吊杆所承受的重量分批加载到新的永久吊杆上,整个吊杆更换过程中,不会对新吊杆造成损伤,且利用临时兜吊的调试,更加方便新吊杆安装,实用性强,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局部双轮滑车放大图;

其中:1、吊耳,2、混凝土拱肋,3、手拉葫芦,4、梁垫板,5、横梁,6、双轮滑车,7、钢丝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桥临时兜吊结构,至少包括吊耳1、混凝土拱肋2、手拉葫芦3、梁垫板4、横梁5、双轮滑车6和钢丝绳7;所述双轮滑车6对称设置在横梁5上方;所述横梁5设置在梁垫板4上表面,并且横梁5下表面与梁垫板4紧密连接;所述梁垫板4设置在兜吊结构最下端,并且通过钢丝与双轮滑车6相连;所述手拉葫芦3设置在双轮滑车6左侧且通过钢丝与双轮滑车6下端相连;所述钢丝绳7连接在双轮滑车6上端与吊耳1之间;所述混凝土拱肋2设置在双轮滑车6正上方,并且混凝土拱肋2上表面设置有吊耳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手拉葫芦3顶端设置有卷扬机,用于提升系统;所述双轮滑车6有两个滑轮组成,并且通过手拉葫芦3进行提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施工流程:施工前,必须精确测量现有桥梁桥面标高,临时兜吊系统的安装在旧吊杆割除、新吊杆安装过程中,横梁全靠临时兜吊系统支承,关系到施工过程的安全,这就要求兜吊系统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并在受力后下沉量小;旧吊杆的拆除在确认临时兜吊系统全部承受旧吊杆荷载后,气割割除旧吊杆,考虑到兜吊系统的应力松弛和弹性变形,旧吊杆分批次切割,以保证原吊杆内力分批次均匀转移到工具吊杆上;每切割一次,对上下游桥面标高进行一次测量,当下沉量累计达到一定值时,对兜吊系统进行一次提升补偿,控制桥面标高变化值;旧吊杆的拆除,要依据对称的原则,从中间向两岸逐对进行,每拆除一对旧吊杆,则相应地换上一对新吊杆;安装新吊杆采用卷扬机起吊,先穿过拱肋上预埋管,再穿过横梁上预埋管,调整好长度并安装螺母后,在下端安装张拉设备进行张拉,张拉加载实行分级均匀加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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